从中外政治制度的比较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比较:一、首先是两种制度的性质不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的。这一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则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其声称是“主权在民”的民主国家,不论采取民主共和制,还是君主立宪制,实质都是资产阶级掌权,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维护和实现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它与西方国家的阶级关系、政党制度、私有制经济基础相适应,实质是资产阶级统治无产阶级的工具。二、其次代议制机关组成人员的阶级基础不同。西方国家的议员通常来源于三种途径---选举,任命和特殊身份者可获得议员资格。虽然包含有民主,平等的选举理念,其实选出的议员多数是有产者,或者是有产阶级的代理人和辩护士。从表面上看,议员都是由选民选举的,似乎是民主的,但实际上是有钱人的民主,是一种金钱和权力的交易。选举中,受到资产阶级政党的控制和操作,受到资产、教育和文化的限制,受到民族歧视的影响,哗众取宠,贿选横行,特别是高额的竞选费用,一般选民很难当选,是少数人的民主和天堂,劳动人民是被排斥在外的。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机关的组成人员则都是根据人民意志选举出来的各方面的代表人物,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和深厚的群众基础,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行使国家权力。三、此外政党制度不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它是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我国革命和实践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才能得以正确、有效的发挥。这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是我国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在西方国家,实行的是两党制或多党制,议员的选举,议会以及政府的组成、活动都受政党操纵。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或当选的总统,负责组织政府掌权的政党为执政党,未参加政府的为在野党(反对党、少数党)。虽然两党或多党轮流坐庄,一个在朝,一个在野,有时也互相攻击,但实质目的都是一个,为某个资产阶级集团服务,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和统治,都是假民主的骗局。四、另外两者的组织结构不同。在中国,人大内部结构分为两个层次,县级以上代表大会下设常委会。由于代表大会由数量众多的非专职代表组成,所有往往每年只能开一次会,而且会期较短,主要决定国家或地区最主要的那些问题。为了弥补由于兼职代表过多而不便经常开会的不足,由代表大会产生一个常委会,作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权力的机关,常委会对代表大会负责,受代表大会监督。常委会成员不得兼任行政、司法工作,并且正在向专职化的方向发展。西方国家议会议员都是专职政治活动家,直接由选民选举产生,所以它的议会内部不存在常务委员会。但西方许多国家的议会有两院,它们各自分工,结合起来行使议会权力。中国议会是一院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也是代议制民主结构,但它只是各党、各界的政治协商机关,而不是立法机关。五、最后就是二者的职权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今世界最民主的制度。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和各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机构的职能作用,完成人民和时代赋予的历史任务。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总统(政府)、议会、司法三权分立,矛盾很多,难以统一。现在西方有些国家三权分立也有名无实。看起来争争吵吵,很热闹,实际上国家大权向总统和政府手上转移,议会成了“清谈馆”、“表决器”。有比较才能有鉴别。从以上中外代议制度诸多方面的异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不论是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还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客观地反映了各自的社会制度、历史文化发展模式和自身特色,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我们应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承认世界多样性的现实,与此同时,科学借鉴西方议会制度中的人类共同文明为我所用,在健步走向法治的征程中,积极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优势:一、有效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中国的制度优势之一是,建立在能力为基础之上的全国性选拔、长期培养和历练、年龄的限制、定期的更替、行政和立法机构的差额选举。以新一届领导人国家主席和总理为例,他们均经历过长期的基层任职考验,并于2007年进入最高权力中心——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因为对国情、政情、民情了如指掌,所以可以立即开展针对性的施政措施,根本没有西方新领导人至少长达半年的熟悉情况的阶段。相反,在耗资巨大、通过大众投票方式产生领导人的西方,能力往往不是第一位的。影响选举的因素众多,如宗教信仰、性别、种族、形象、是否会做秀和演讲、是否有足够的金钱支持等,而最重要的能力却被边缘化。像奥巴马,唯一的从政经历是州和联邦的参议员,连一天的市长都没有做过,却被选出来管理整个国家。中国不存在西方式的宪政空窗期。在西方假如出现换人或换党,新的领导者必须等上数月就职后才能展开施政。而一些议会制国家,假如选举出现争执或者无一党占据优势,则往往长期无法组成政府。虽然都是从全国选拔人才,但由于制度原因,西方却不能从全国的层面使用人才。由于不同政党的存在,整个国家的政治人才被政党切割成几个部分,并随政党共进退。一党获胜,哪怕原来的政务官再有能力,也统统“大换血”。这一方面造成人才的短缺,另一方面则又造成人才的浪费,更造成政策的非连续性。而中国一党执政,多党参政,则完全不存在西方这种体制性弊端。所以从现实政治实践看,中国的层层选拔制,有意识的人才培养体系,要胜于西方通过选举方式产生领导人的模式。二、保持政治独立并拥有最终的决策权2013年中国召开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了大部制改革,铁道部也在其内。由于历史的原因,铁道部对国民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2003年和200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也曾试图对其进行调整,在种种阻力下未果。但铁道部最终在完成其历史使命后走进历史。连任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也试图解决“控枪”这一美国的老大难问题。2012年12月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小学发生震惊全美的枪击案。于是,奥巴马把控枪与移民改革定为其第二任期的两大施政重点。之后,奥巴马为“控枪法案”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政治资源,参与对国会议员的游说工作,而且做了重大的妥协。然而,鲜活的生命抵不住严酷的政治现实,最终,这个已经打了折扣的禁枪法案胎死腹中。与西方相比,中国的体制很鲜明的特点是一直保持了政治的独立性和最终的决策权。在西方,民众、资本和权力三种力量博弈的最后结果是以普选为特征的民主制度。民众通过选票获得了对政治的控制权,而普选导致的高成本又为资本提供了影响政治的空间。至此,政治权力成为弱势,民权和资本的权力事实上主导了西方各国。目前的中国,虽然三种权力的博弈日益激烈,但至少在全国一级,政治权力仍然有最终的决定权。所以,一些很困难的决策、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决策,都能够执行。至少从现实角度看,一个以追求利润为核心的、资本主导的制度和一个以追求福利为核心的民众主导的制度,其合理性、有效性要远远低于相对中立的政治权力主导的制度。三、高效的执政和强大的学习、纠错能力低效率一向被认为是民主制度的通病。因为任何一项决策都要经过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并伴随冗长的程序。其优点理论上曾被认为可以避免巨大的失误。然而,从现实层面来看,却是不仅有低效率带来的弊端,其最终决策由于受不同利益集团相互妥协的影响,负面作用往往成为主导。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无法阻止入侵伊拉克,没有办法防范金融危机的爆发,也无法阻止最高法院取消已经实行了100多年的对财团政治捐款的顶额限制。在西方金融危机爆发后,即使进行修正,也无法消除其后果,更无法回到危机前的状态。目前来看,更深层的危机是这种制度也阻碍新科技的产生和应用。比如,奥巴马上任伊始就决定发展高铁,结果到现在依然没有实现。在佛罗里达州规划的第一条短线高铁,尽管是由联邦政府承担大部分费用,但由于高速公路和航空利益集团的反对,最终化为泡影。批复的加州高铁,论证(实是各利益集团博弈)竟然长达8年,而建设周期更是长达20年。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恐怕等到建成之日,已是技术淘汰之时。显然,一个不被财团绑架和影响的政府才可以做出更中立和理性的决定。四、中国政府是一个更负责的政府一谈到中国,西方往往套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的说辞。这实是意识形态的想当然,与当今政治实践不符(众多民主国家存在的严重腐败就是例证)。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西方没有认识到“绝对权力也往往意味着绝对责任”。在西方国家,出了问题可以推诿。执政党说是在野党不配合,在野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又推卸责任是前者造成的。不仅如此,对跨越政党任期的项目,往往会首先被牺牲掉。奥巴马总统向国会提交的2011年预算案,其中一款是砍掉了小布什时代的登月计划,而这个登月计划已经耗资91亿美元。在西方国家,许多官员是选上来的,因而有任期保障。只要不违法,即便决策失误,或者不作为,都不影响任期做满。而且一旦任期到了,下台了,就是有什么问题,也不会再被追究。而在中国,高官问责制日益完善,官员不称职或者失职、犯错,随时会被追责。五、在转型时期中国对腐败的有效遏制西方的腐败是刚性腐败,中国的腐败是人性腐败。西方的民主,必须要有选举,而选举必须要有钱。政治人物接受了财团的支持,获胜后,必然要给予回报。这就是民主制度下腐败的刚性原理。而在中国,官员的任命受诸多因素影响,工作能力、群众测评、人情关系等等,但这种开支和大规模的选举所需要的费用相比完全不成比例,因此和财团没有直接的关系。他们上任后的腐败主要是和人性的贪婪有关,收入不高和法规监督不完善则是外因。但从客观上并没有必须腐败进行钱权交易的刚性原由。当然,中国的腐败之所以相对于其他处于同一发展阶段的国家能够得到更有效的遏制,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中国在现行体制下,有能力对腐败现象进行打击。虽然由于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无法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现在的水准,但在社会转型期这一特定时期内,已可算是最可接受的效果了。现在名列亚洲廉洁排名第二的香港,上世纪70年代腐败严重,当时的港英殖民政府成立廉政公署进行打击,竟然引发香港警察暴动,将廉政公署占领。对腐败的有效遏制,根据西方的经验有三条。一是经济发展。可以高薪养廉、建立完善的银行监控体系。二是完善法制。三是钱权交易的合法化。我们可以看一下全球,最腐败的那些国家都是最贫穷的国家,而做到比较廉洁的都是富裕国家。一向不被西方视为民主国家的新加坡,亚洲廉洁度名列第一,全球第五。因此,中国在经济发展到中等发展国家水平,在一党制没有腐败刚性的前提下,也同样会达到或接近新加坡也就是全球领先的廉政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