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基础(教案)经济管理系黄颖静第一章保险概述本章重点:理解风险、风险的概念、风险与危险的关系;可保风险的特征;风险管理的步骤;风险管理各种技术的特征和适用情况;保险的定义和本质;保险的构成要素。基本要求:通过本章学习掌握风险、纯粹风险;掌握可保风险的特征,了解风险的构成要素以及在日常实例中的辨别;理解风险的特征;掌握风险管理的定义,了解风险管理的过程;牢记保险的定义;深刻理解保险的职能,正确认识保险的作用。本章内容第一节风险管理与保险问题:为什么要保险?1.各种风险的客观存在及其给人类带来的物质与精神损害巨大2.个人或集体对风险损害后果难以独自承担,需要社会化的风险分散与控制机制一、概念风险是纯粹风险,也是产生保险的前提和根源。风险和风险是二个容易混淆的概念。1.风险-----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随机不确定性:2、风险的分类风险分类:收益风险纯粹风险投机风险3、危险----纯粹风险即“危险”。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它是存在于人们活动中的负面效应。危险的特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普遍性、社会性、可测性、可变性4、风险的分类:二、风险的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人身载体财产载体2.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发生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风险因素根据性质可分为:有形风险因素和无形风险因素。有形风险因素―――是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物物理功能的因素,也称实质风险因素;物理风险因素。(即某一标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或增加损失机会和损失幅度的客观原因和条件。)无形风险因素――包括:道德风险因素:人们以不诚实、不良企图或欺诈行为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或扩大已发生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的风险。在保险的场合,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投保人利用保险谋取不正当利益——故意的心理风险因素:由于人们主观上的疏忽和过失,导致财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的风险——非故意的3.风险事故:被称为风险事件,是指引起损失或损失增加的直接的或外在的事件。风险事故和风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并不是绝对的。4.风险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在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刻或首先导致的损失,亦称事故现场损失间接损失----关联损失或费用损失,是事故发生后,受其影响而发生的损失或额外费用的支出5.风险载体-----指风险的直接承受体,即风险事故直接指向的对象。自然危险社会危险起因静态危险动态危险发生的形态基本危险特定危险涉及和影响的范围财产危险人身危险责任危险信用危险损失的后果危险风险载体:人身载体财产载体三、风险管理概念1.概念:是指人们通过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采用合理的经济手段,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风险加以处理,以尽量小的成本去争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行为。风险管理的主体各种经济单位,个人或家庭风险管理目的小的成本换取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2.风险管理程序目标确定―――减少或避免损失的发生,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降低到最低。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主要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感知风险依靠感性认识,经验判断;分析风险要利用财务分析法、流程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等;要利用很多信息对损失风险进行识别,完备的信息通常会让风险管理经理做出更好的风险管理决策;反之,如果信息不足,不确定性就会增加,决策效率会降低。风险衡量―――风险估测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收集大量的详损失资料加已分析,运用概率和数理统计,估测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对风险概率进行估测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主观和客观。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以确定:目标确定危险识别危险衡量危险处理危效险果管评理价•不能承担(Unbearable)的风险•难以承担(DifficulttoBear)的风险•相对不重要(RelativelyUnimportant)的风险风险处理―――对某种特定风险的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进行估算,用以评价风险对预定目标的不利影响及其程度,为选择风险处理方法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风险处理方式主要有: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留风险回避:回避是指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即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中途放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损失控制:包括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损失预防是指在风险损失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其目的在于通过消除或减少风险因素而达到降低损失发生频率的目的。损失抑制是指在损失发生时或之后为缩小损失幅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它是处理风险的有效技术。转移风险:是指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自留风险:是指对风险的自我承担,即企业或单位自我承受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四、危险与保险1、可保风险概念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2、可保风险要件风险损失可以用货币计量风险发生具有偶然性风险出现必须是意外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课堂问题:风险、风险、保险之间的关系怎样?第二节保险的概念在现代社会,保险已经深深地融入到社会各层面。保险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揭示了保险作为社会分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有着许多内在规律。而了解并认识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历程,将有助于对现代保险制度的认识。一、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本节重点叙述保险发展的历程,其主要内容包括:保险的萌芽及古代保险思想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其他保险的发展我国保险业的发展1、保险的萌芽及古代保险思想外国古代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保险:外国最早产生保险思想的并不是现代保险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大国,而是处在东西方贸易要道上的文明古国,如古代的巴比伦、埃及和欧洲的希腊和罗马。中世纪的西欧,被称为基尔特(guild)的行会制度盛行一时,它是由相同职业者基于相互扶助的精神组成的一个团体,由参与该组织的成员共同出资,救济的范围包括死亡、疾病、伤残、年老、火灾、盗窃等人身和财产损失事故,并且规定了若干非可保损失,例如,自己纵火烧毁自己的房屋,就不能获得该组织的救济。我国古代的仓储制度与保险萌芽:古代中国的几种典型的仓储制度委积常平仓义仓广惠仓中国古代商业保险的萌芽盐运与艚船的补偿方式出现于清代。镖局是一种带有保险性质的武装押运组织。麻乡约是清末民初活跃在云南、贵州、四川一带的民间运输组织。2、海上保险的发展共同海损是海上保险的萌芽船舶和货物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雏形意大利是近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英国海上保险的发展其他国家海上保险的发展3、其他保险的发展火灾保险在火灾保险作为一种近代保险业务产生之前,其实亦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孕育阶段。真正促使火灾保险走向大发展的国家是英国,而1666年的伦敦大火事件则是火灾保险发展史上的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事件。进入19世纪后,火灾保险在整个经济生活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标准的火灾保单开始出现。火灾保险的承保范围亦不断扩大,从不动产扩展为动产、从单一的火灾责任扩展为综合性的保险,使火灾保险公司开始向综合的财产保险公司转变。人身保险在中世纪的日耳曼民族中,开始兴起一种名叫基尔特的制度,它后来逐渐普及到欧洲各国,在13-16世纪盛行一时。在15世纪后半叶,意大利北部及中部的各大城市,也普遍盛行一种公典制度。1689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为筹集战争经费,采纳了意大利银行家洛伦佐·冬蒂设计的“联合保险法”(“冬蒂法”)。1693年,英国人埃德蒙·哈雷制定出生命表,为人寿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数理基础。1762年,英国人辛普森和道森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人寿及遗嘱公平保险社,该社依据生命表收取保费,这标志着现代人寿保险的开始。美国的人身保险早期由于受英国保险人独占权的影响,起步很晚,但自美国独立后人身保险发展迅速。再保险17世纪中叶,英国的皇家交易保险公司和劳埃德咖啡馆就已经开始经营再保险业务。在随后的100多年中,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相继通过相关法令,使再保险业务的经营获得合法地位,如1681年法国路易十四法令、1731年德国汉堡法令以及1750年瑞典保险法令。欧洲大陆的保险人开始经营再保险业务。在临时再保险的基础上,一种更有生命力的再保险形式——合同再保险出现了。19世纪中叶开始,专门经营再保险业务的保险人陆续出现。在分保技术方面,最早出现的再保险方式是比例再保险,鉴于巨灾危险和巨额损失的不断增加,保险人开始以赔款为基础来计算分保双方的责任额,于是产生了非比例再保险。责任保险的发展责任保险一般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它的产生是社会文明进步尤其是法制完善的结果。信用与保证保险是随着商业信用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兴保险业务。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忠诚保证保险就己出现。雇主保险是工业革命的产物,1880年英国通过了雇主责任法。规定雇主经营中因过错使工人受到伤害的,应负法律责任。同年就有雇主责任保险公司宣告成立。19世纪末,汽车诞生后,汽车责任保险随之产生。最早的汽车保险是1895年由英国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4、中国保险业发展简史中国现代商业保险是从西方传入的。1805年,英国在广州成立了广州保险公司,主要经营海上运输保险业务。1865年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自办的保险机构。1875年,招商局在上海成立,先后创办了仁和与济和两家保险公司,后来合并成仁济和保险公司,该公司承保财产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我国民族保险业一度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大战过后,中国又回到被列强控制的局面下,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再次陷入困境。30年代以后官僚资本开始大举进军保险业。在外资企业和官僚资本的双重压迫下,民族保险业日趋萎缩。解放前夕,国民经济濒临崩溃,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保险市场陷入了巨大的混乱之中,许多民族保险公司不得不宣告破产。建国初期,我国对保险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1949年10月,惟一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成立。从1959年起,国内保险业务除上海、哈尔滨等地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外,其余地区全部停办了各种保险业务。197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作出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规定1980年,各省的保险业务陆续恢复;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单独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自此以后,中国保险业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二、保险及保险学说“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备,生时做死时的准备,儿女幼小时做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豁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做是现代人。”―――——胡适保险是英文Assurance和Insurance翻译而来。保险在英文中最初的意思是Safeguardagainstlossinreturnforregularpayment。什么是保险?理论上如何对保险的概念进行界定?对保险文献进行简要的研究可以看出,世界各国学者由于研究的角度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对如何定义保险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和学派。分为:“损失说”、“非损失说”和“二元说”。损失说―――该学说以“损失‘概念为中心,主要从损失补偿的角度来剖析保险机制。强调没有损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有损失才有保险的必要。具体又有四个分支:损失赔偿说:该学说产生于英国,以英国的马歇尔和德国的马修斯为代表。该学说认为,保险是损失赔偿的合同,保险行为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但赔偿损失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保险和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宜混为一谈。损失分担说:该学说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瓦格纳为代表。该学说认为保险不仅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且是将损失分担给多数人赔偿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危险转移说:该学说以美国的魏兰脱为代表,认为保险就是把被保险人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保险是为了赔偿资本的不确定损失而集聚资金的一种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