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星吸毒现象看公众人物失德聂晓靖2015年1月9日公众人物在人们心目中往往代表着社会风尚,相较于普通人有着更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其举手投足、一言一行对整个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举足轻重。但近年来,这一群体,尤其是一些演艺明星却“状况不断”——嫖娼、赌博、吸毒……种种负面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不时挑战着社会的道德底线。(12月22日《人民日报》报道)昨天下午,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歌手尹相杰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批准逮捕。去年12月25日晚,尹相杰在朝阳区某小区内被抓,警方当场起获冰毒等毒品10余克,尹相杰尿检呈冰毒阳性。(1月8日《北京晨报》)2014年以来,娱乐圈明星吸毒、涉黄成风的话题被推上风口浪尖,微博上流传着明星“萝卜蹲顺口溜:李代沫蹲,李代沫蹲完黄海波蹲;黄海波蹲,黄海波蹲完宁财神蹲;宁财神蹲,宁财神蹲完张耀扬蹲;张耀扬蹲,张耀扬蹲完郭美美蹲;郭美美蹲,郭美美蹲完张默蹲;张默蹲,张默蹲完高虎蹲;高虎蹲,高虎蹲完柯震东蹲;柯震东蹲完房祖名蹲,房租名蹲完谁来蹲?”谁来蹲,近期公共人物频繁失德,显然是不用担心“后继无人”,岁末年初,曾经以一曲《纤夫的爱》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手,尹相杰站了出来。北京警方有条不紊的扫毒行动着实让娱乐圈震动不小。随着演员房祖名、柯震东吸毒被抓,近一年来,光是北京警方查获的“涉黄赌毒”违法犯罪的名人已逾10人。娱乐界公众人物的负面新闻扎堆,从黄海波嫖娼,宁财神、张默、高虎吸毒再到之前的文章出轨,近日又有尹相杰涉毒,娱乐圈的道德失范行为已经进入亟需整顿治理的“大时代”了。公众人物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对公众有着引导作用,他们的违法、失德行为,可能会让部分粉丝盲目模仿,也会对舆论和人们的价值取向产生负面影响。最令人担忧的是,假如公众人物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甚至到了见怪不怪、不见才怪的地步,那么,这种“常态化曝光”就会引发人们心理的漠视和习惯,乃至演变成一种集体无意识,最终变成一部分人的价值认同,甚至可能导致我们民族文化和优秀价值观的沦陷。明星往往享受着物质上的丰盛,接受着粉丝上的顶礼膜拜,也承受着网络水军的谩骂,工作中的巨大压力,逐渐在明星光环中失去自我,一则精神空虚,缺少奋斗目标,迷失方向,二则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舆论压力,急需一个释放口,三则沾沾自喜,不可一世,产生特权思想,古有“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之说,到了现代,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作为整个社会的“上层人”,难免也会存在这种侥幸心理。公众人物该如何做?正如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言:“道德责任以自觉自愿地承担为最高境界。”当下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多元思想和各种诱惑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培养自身的良好人格,将自己的私生活能够经得起道德的监督,才是公众人物的最佳选择。当然,从现实做法来看,守住洁身自好的“第一条防线”,才能做到真正的“慎独”。社会也应为公众人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借助法律的力量厘清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的边界。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当然,法律不能穷尽所有可能,只能“粗线条”的规定原则。除此之外,还应该运用社会道德共识,“补齐”公众人物的监管,让公众人物的角色更加明确,也让其明白角色扮演并不易。不可能让公众人物,享受公众人物的待遇,却不顾社会责任。正如最近在北京市演艺界“拒绝毒品阳光生活”禁毒主题倡议活动上,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和四十多家演出公司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人所共知,吸毒是一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不管是普通人还是明星,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不仅对自己的身体、家庭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性,而且吸毒还会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应引起注意的是,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占有的社会资源多,影响力比较大,公众有权利向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他们吸毒对社会道德的危害性更大,造成的结果更恶劣,公众人物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他们在赢得更多尊重和信任、获取丰厚待遇的同时,更应注意自己的言行,注重自身的形象,在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和责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方面做出表率,有所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