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章出轨事件浅析婚外恋的成因及对婚姻的冲击摘要:近段时间关于演员文章出轨恋上姚笛的新闻引起人们的热议,也让“婚外恋”这一现象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现代社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并没有很好得捍卫婚姻的忠诚度,即便人们都普遍认同和推崇婚姻的神圣,但作为破坏婚姻幸福的最大威胁因素而存在的婚外恋现象却有着愈演愈烈之势。这必定给婚姻与家庭带来不小的冲击,而对于婚外恋现象的危害程度及其形成原因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客观的研究与分析。关键词:婚外恋、婚姻、社会变迁、家庭结构文章出轨事件之所以能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及热议,不仅仅是因为他作为公众人物的曝光度和关注度高,更多的是因为婚外恋现象不仅涉及到社会伦理道德的范畴,而且婚外恋现象在法律范围内也是不允许的。人们关注婚外恋是因为它的普遍存在,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把婚外恋现象称为“不可避免的社会制度”。他指出“其时性关系的相对自由,决没有随着偶婚制或者甚至个体婚制的胜利而消失。”(1)婚外恋无论是在什么阶级或是什么社会中,都以它独有的形式而存在。家庭作为社会的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维系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功能,而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在其中努力扮演着他们的角色,一旦角色失调,便会造成家庭甚至社会功能的整体失调。文章在社会中扮演的是一个公众人物的角色,在家庭中扮演的则是一个丈夫的角色。无论是作为公众人物还是作为丈夫,他的行为都必定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小的影响。一、法定的婚姻关系是婚外恋的先决条件。婚外恋顾名思义是存在于婚姻关系以外的恋爱关系,从这个含义上来讲婚外恋可以算是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的一种产物。《辞海》中对婚姻制度的定义为:“一定社会关系中关于婚姻的成立、解除、条件、程序等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制度。由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所决定,通常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因此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在这种婚姻制度中的婚姻关系也是通过法律所确定的,而在此关系上与除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的婚外恋情行为可以称之为“婚外恋”。换言之,如果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即便发生了背叛配偶感情的行为也不能算为婚外恋。文章出轨事件是在其与妻子马伊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之后发生的,正是这种法定关系的确立,使该事件在婚外恋中更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二、婚外恋中的“内外”关系。钱钟书在《围城》里写到“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2)现代社会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将婚姻比作是爱情的坟墓。可见婚姻不仅是指男女两性结合的过程,更是促使夫妻双方履行社会所规定的职责的一种束缚和鞭策。婚姻关系从很大程度上来讲是一种契约和协议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要求夫妻双方应对自己的婚姻负责,履行相应的责任,其中就包括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忠实,以维护夫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婚姻把夫妻双方限定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关系之内,行使着他们应尽的权利和义务,与“内”对应的往往就是“外”了。正是由于婚姻给了人们被困住在内的束缚感,因此也给了他们追求婚姻围城外面世界的强烈动机。人们之所以把婚姻比作坟墓或者比作围城,更多的是因为他们认为婚姻限制了本身的自由。婚姻关系内生活的单调、乏味,以及发现自己妻子或丈夫婚后与婚前生活的转变由此而产生的失落感,有些男性由于厌烦自己妻子的唠叨或者长期处在沉闷的婚姻家庭环境中而急于追求浪漫和刺激。所谓的“七年之痒”的出现,让大多数结婚五六年的夫妻间的热情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生活的琐碎和性生活的不满足。这些对自身婚姻的不满大大增加了婚外恋发生的可能性。三、婚外恋所处社会环境对其态度的松弛。性学专家潘绥铭认为,舆论对于婚外性行为的态度是在不断变化的。以前婚外恋被人们称为“搞破鞋”,公众的态度是只骂不褒。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叫“陈世美”、“第三者”。1980年代中期又叫做“婚外恋”。开始具有中性的味道。从九十年代起,北京俗语叫做‘傍肩儿或傍家儿’,俨然革命战友之模样。文化人则早就通用“情人”了。1990年代的最新动态是:丈夫喜新不厌旧,妻子吃醋不嫌酸,横批是:差不离就行。21世纪的民谣则是: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3)”从“搞破鞋”到“婚外恋”,在这些称谓上的变化足以看出人们对“婚外恋”的态度也从最初的唾弃到如今的中性态度。尽管在文章出轨事件之后很多人批评其行为的不道德,但是也不乏有人说出了支持文章和姚笛在一起的意见,其中有人认为婚外恋也是一种真实的情感。这也表明社会对“婚外恋”的问题已经不是最初一味地排斥了,而是多了更多理性的思考。四、社会的不断变迁成为婚外恋的推动力。社会变迁是一个新的价值观、行为方式重新建构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不断发展,包括社会经济、社会结构和人文环境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学理论认为,历史上的非道德主义往往出现在社会结构大动荡的时代。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级阶段,也正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结构处于高度的分化与整合过程中,一元化价值模式瓦解,多种价值观念互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导价值观念还没有真正形成。(4)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政治文明的多元化,因此在这种背景下人们的婚恋观念也逐渐走向开明。婚姻的目的由传统社会的“以上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转变为追求个人幸福。由婚恋观的变迁衍生出来的择偶观的变迁则更快、更明显。1949年以前,择偶强调“门当户对”,门第是择偶的主要标准。50—70年代,家庭出生、政治面貌及社会关系成为人们择偶的重要标准,“工农兵”一时走俏。80年代以来,伴随社会竞争的加剧,人们择偶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个人的品德、才干、社会关系等条件。(5)从以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现今的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因此人们在对待婚姻问题上也越来越具自由性。这种自由性不仅体现在择偶的方式上,也体现在了对婚姻本身的观念上。首先从择偶方式上的自由性来分析。通过符号互动理论我们知道社会是由互动着的个人所构成的,而人对事物意义的理解可以随着社会互动的过程而发生改变。人要选择自己的配偶就必须把自己置身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但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对于社会交往已经不再局限于面对面的交流,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交流载体,让“网恋”现象随之出现,这种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相恋而结婚的方式一方面降低了婚姻的真实性,让因网络而结识的夫妻在婚后看到了更多与婚前表现的不同,从而使夫妻感情“脆化”,让“第三者”有机可趁。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工具,已婚人士在认识除配偶之外的异性的机会也增多了,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出轨的可能性。其次从对婚姻本身观念的自由性来看。社会变迁让政治文明更加多元化,同时也促进了社会民主意识的强化。人们更加注重自己的权利,尤其是自由的权利。于是认为自己可以选择结婚自然也有权选择离婚,有权选择婚前的对象,那么在婚后也有权利选择改变自己沉闷的婚姻生活。这种过分的自由使婚姻的约束性大大减弱,也让更多人的婚外恋行为有了“追求自由”这一借口。社会的变迁让人们的生活更具丰富性,娱乐演艺行业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其社会交往的系统更为紧密和自由。文章作为演艺人员,在其社交网络中与除妻子以外的异性接触的机会较大,而因为其工作需要让他处身于家庭的时间大大减少,因此对婚姻的自由性也有所提高。这些都在无形中提高了婚外恋出现的几率。五、“女高男低”与传统择偶梯度效应的矛盾。前文讲到社会变迁使人们的择偶方式更为自由,在选择婚恋对象的时候人们已经形成了一种“女高男低”的新型择偶模式,即夫妻中女性社会地位及年龄或者经济收入大于男性的择偶模式,于是出现了许多“姐弟恋”的现象。但是在这种新型模式之下,传统的择偶梯度效应却早已根深蒂固,于是二者产生了矛盾。择偶梯度效应是指男性在择偶时倾向于寻找社会地位及年龄相当或者较低的女性,而女性则往往更多地要求自己的丈夫能够在受教育程度、年龄及社会地位上与自己相当或者是高于自身。这正好与“女高男低”的新型模式相冲突。文章比他的妻子马伊琍年龄小了将近9岁,是典型的“姐弟恋”。两人同为演员,但是在结婚之初马伊琍的演艺事业等均要高于其丈夫文章,这种婚姻现象与社会传统明显相反,尽管女权主义认为女性有权利与男性一样平等地选择自己的婚恋对象,不管其社会地位高低与否,但是在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还没有完全消失的今天这种情况也难免会给夫妻关系中男性造成压力。在一点上来讲,这种矛盾对于婚姻家庭的和谐是有破坏意义的,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使夫妻产生婚外恋的动机加强了。当然,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说“姐弟恋”或者“女高男低”就必然会导致婚外恋,只是认为这种与传统婚恋配对形式上的冲突可以作为分析婚外恋现象的一个切入点。六、我国法律对婚外恋的定义窄化了婚外恋的受限范围。法律定义的婚外恋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获得损害赔偿,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事实上,从道德上来讲,只要是违背了夫妻双方的忠诚与除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感情或者性行为我们都认为是婚外恋的表现,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出轨,是长期还是偶发行为。法律的规定只在某一方面给了婚外恋限制,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去抑制婚外恋现象的发生,反而会给人一种自己的婚外恋行为并不违法的错觉。婚外恋产生的原因是多维度的,其给婚姻及家庭带来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分析:一、家庭内部关系失调。婚姻的意义在于爱的结合。夫妻双方因为共同的信仰以及对心理和生理上爱的满足结合在一起组成家庭,并以此而互相支持、鼓励,并共同创建和谐、稳定、温馨的家庭关系。这其中感情必定是联结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基本因素,然而当夫妻中的某一方违背了彼此的承诺背叛了另外一方的感情,爱的结合也随之崩溃。夫妻双方之前建立的感情和信任受到挑战从而使夫妻关系变得紧张起来。家庭系统理论认为家庭本身是个系统,家庭内又包括许多的次系统,其中夫妻就是其中的一种。夫妻关系是家庭内部关系中最核心的一部分,一旦这种关系被外界因素所破坏,家庭整体的内部关系也会处于失调的状态。二、家庭结构失序。家庭结构是家庭的构成状况,是指家庭分子间的某种性质的联系,家庭分子间相互配合和组织,家庭分析见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状态。(6)夫妻双方组成家庭并构成相对稳定的结构,婚外恋产生之后无疑会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严重地甚至会导致离婚,这也使得家庭结构受到冲击,失去了原有的有序状态。三、家庭功能紊乱。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要发挥相应的功能以满足组织发展以及内部成员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家庭存在的意义。婚外恋引起的夫妻感情不和使婚姻与家庭的意义消失殆尽。家庭本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群体,家庭成员之间有爱情、亲情,情感上的联系是非常密切和深刻的。(7)然而婚外恋的影响,夫妻双方曾有的感情遭受到沉重的打击,无论是对于夫妻还是孩子来说曾经温馨的集体摇摇欲坠,家庭原有的情感支持等功能也将大打折扣。文章出轨事件虽然只是个案,但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当今社会婚外恋现象的一些情况和模式。人是通过进化而来的生物,不仅具有自然属性同时也具有社会属性。人是具体的,而他所处的社会又是丰富多彩的。因而人类的需求也是多层次多阶段的,爱与被爱都是人类不断追求的需要。在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长河中,文化、价值观念这些属于人类社会特有的符号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人类离不开社会,社会这个大环境的发展必将影响人类的发展。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自古以来就维系着社会和人类的和谐。人类不单是随着社会而发展更要受到社会的制约,如果仅仅只是具有自然属性的人,去一味地追求欲望和自由那是不完整的人,也是不能被社会所认可和接纳的。在经济生产力不断提高的今天,不光要有物质文明更要形成一定的精神文明。人类有权利去追求需要的爱,但这个权利决不是在放任的自由中,而是要遵循道德和制度,这样才能使整个社会有序发展。婚外恋对家庭和婚姻造成的冲击不容小视,这种所谓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