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研究综述徐国清《理论前沿》(2006年第2期)[摘要]近两年来,学术界对以人为本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本文紧跟学术前沿,对当前学界关于“以人为本”问题的理论研究进行了梳理,以便促进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关键词]以人为本;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党的建设规律和执政规律乃至整个国家建设规律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中国要在本世纪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本文就学术界关于“以人为本”问题的理论研究进行了梳理,以便促进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一、以人为本中“人”的界定两年来,学术界对以人为本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深化了对以人为本的认识。但是尚未形成比较一致的看法,特别是对以人为本中的“人”的界说还存在很大争议。(一)相对于以民为本而言。黄楠森、何祚庥等人认为以人为本不同于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要比以民为本更宽泛,以人为本的“人”不仅仅包括人民,而且还包括人民以外意义上的人,包括所有的人。李士坤认为,以人为本中的主体是人民,在一定意义上,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孙显元、王锐生把以人为本的“人”解释为现实活动的人。作为创造历史的动力的人,主体是人民群众,以人为本的核心就是以民为本。韩庆祥认为以人为本的“人”,不仅仅包括人民,而且还包括:类存在意义上的一切人;社会群体意义上的人;具有独立人格和个性的个人;一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劳动者;主要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汪金友、赵存生认为在当今的环境下,以人为本等同于以民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而陈志尚则认为以人为本中的“人”是现实的人,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社会全体成员,二是指人民。(二)相对于人本主义而言。李士坤、隋秀英等人认为“以人为本”中的“人”,应当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决不能像现代非理性主义哲学那样,把人说成是一种主观意识,也不能像人本主义者那样,把人理解为一般的、抽象的人。王金福认为“以人为本”中作为“本”的人既不是“类”,也不是个体,而是个体存在和社会存在的统一。黄楠森则认为以人为本是一种态度、方式、方法,而人本主义是一种观点、看法、理论,两者只是形式上的区别,其内容则是一致的,以人为本的态度正是人本主义观点的应用。(三)相对于以物为本而言。黄楠森、汪金友等人认为“人”与“物”是相对的,与以人为本相反的原则是以物为本。陈志尚认为以人为本与以物为本不是绝对对立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并不是否定以物为本,而是要求既见物又见人。(四)相对以个体为本而言。有人认为,以人为本的基础是每个个体,以人为本就是以个体的人为本。李士坤等人认为以人为本不能偏颇地理解为个人,但也不应简单地反对或否定为个人,过去我们只讲为他人、为人民,忌讳提个人,也是一种偏颇。二、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以人为本,是在对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的反思中,尤其是在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所付出的代价的反思中,提出的一种发展理念。韩庆祥等学者认为,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有其特定的基本涵义。其一,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既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目的地位,又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其二,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即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为了人和塑造人。其三,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要求我们在分析、思考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运用历史的尺度,又要确立并运用人的尺度,既把人当手段,也把人做目的,要关注人的生活世界,要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命运确立起终极关怀,要关注人的共性、人的普遍性、共同人性与人的个性,要树立起人的自主意识并同时承担责任。孙显元认为以人为本是对人的历史主体地位的科学概括,是人与历史相互关系的科学总结,是对“人是历史的剧作者和剧中人”的科学表述。安徽省社科院邓小平研究中心课题组的邸乘光等同志认为以人为本体现了一种历史观,体现了一种价值观,体现了一种方法论。陈惠雄认为,全面理解以人为本发展观,大致应当从三个方面理解:首先,人是一切经济社会活动的出发点;其次,人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最后,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与归宿。夏甄陶认为,以人为本是贯穿于人的世界的一条根本原则;在人的世界中,人不是附属于某个凌驾于人的世界之上的超人主宰的附庸,不是超人的主宰用来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人本身就是人的世界的根本、主体;同时以人为本还意味着人本身是人的根本,人就是人的最高本质,因而人本身就是人格的主体。总之,以人为本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不但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而且对马克思主义有重大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由其基本涵义决定,以人为本的具体内容为:第一,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第三,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第四,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三、以人为本现实的、实践的意义学者们普遍认为,以人为本在理论上不仅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本观,而且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是对我国社会发展动力的深度开发,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有的学者从我党发展的历史视角,分析以人为本的重大意义,认为以人为本是对中国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发展经验的总结,是我党从呼唤现代化走向了反思现代性,是党中央在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上对于人本精神的回归。有的学者认为以人为本是一种进步,站立点更高。有的学者认为以人为本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了邓小平的“共同富裕”观点。有的学者认为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我党对拉美经济发展教训的反思,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规律,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要求。还有的学者认为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提出,不仅具有重大的国内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国际意义,使我们党、我国政府取得了同各国党、各国政府、世界上各种非政府组织、各国人民沟通、交流、协商、谈判的话语主动权和广阔的论说空间。四、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第一种观点认为,以人为本的本质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总体素质与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要求还很不相适应,有的甚至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提升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此,要以创设人文精神和人文环境为导向,以提高人的素质、满足人的需求为主线,以保障人的权利、体现人的价值为核心,在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中实现人自身的发展。要注重科技文化的发展,始终把人的素质的提升放在生产力发展的首要位置;要注重市场经济的人文价值追求,始终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终极价值追求;要注重人文精神和人文环境建设,不断提升人的主体意识,体现对人的终极关怀。第二种观点认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首先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正确认识以人为本与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能力为本等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实现执政理念和领导方式的转变,从制度、体制和机制上入手,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教育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创新。第三种观点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转变发展观念,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努力在全社会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做到效率和公平并重,将发展的成果惠及到社会的每一个人,特别是更应该强调和关注弱势群体。为此,要加强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改善弱势群体生活与生存条件,提升其生存与发展能力。第四种观点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纠正过去以抽象的集体利益取代个体利益,以抽象的公共意志抹煞个人的人权现象,尊重人权。逐步删除现有法律中不合时宜的条款,加快建立现代化的法律制度,加快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通过改革真正确立人权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