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开发区支行信贷业务培训资料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我行信贷培训计划,并依据《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贷款实施操作规程》、《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办法,结合目前我行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本次对办理信贷业务的管理要求中与大家日常工作有关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和整合,与大家一起学习,希望对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有所帮助。信贷业务基本概念:一、信贷业务:我们所指的信贷业务包括农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进出口押汇、贴现、透支、保理等表内信贷业务以及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信贷证明等表外信贷业务。二、信贷对象:在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客户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2、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其他组织应持有有权机关的核准登记文件;按规定持有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还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按规定需取得环保许可证明的,还应获得有权部门出具的环保许可证明;3、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通过年检的贷款卡(按规定不需要持有贷款卡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外),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4、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2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或落实了农业银行认可的还款计划;5、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信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7、在农业银行开立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银团贷款可根据银团贷款协议在代理行统一开户,接受代理行统一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8、申请信用用途合法合规;9、未经有权行批准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二)严禁对下列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客户提供信用:1、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经营的;2、其主要产能已纳入国家淘汰类产业目录的;3、未按国家规定取得项目批准文件、环保批准文件、土地批准文件或其他按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的;4、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或客户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三)自然人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2、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稳定的经营场所;3、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或落实了农业银行认可的还款计划;4、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5、信贷业务实施前,在农业银行开立活期存款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6、需进行信用评级的,达到规定标准;7、申请信用用途合法合规;38、未经有权行批准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四)申请个人经营类贷款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2、具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批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规定不需取得的除外),从事特种行业的,具备有权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3、有合理生产经营计划。(五)严禁对下列自然人提供信用:1、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2、担任或曾经担任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对公司逃废债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除外;4、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或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七)不得发放用于财政性支出的贷款。(八)未经共同上级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低风险业务除外)。(九)未经共同上级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三、信贷业务种类:(一)法人客户类信贷业务按业务品种可以分为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透支、保理等表内信贷业务以及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信贷证明等表外信贷业务。(二)个人客户类信贷业务包括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其他个人消费贷款等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商用车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农户4贷款等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个人综合授信业务;个人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卡透支业务等。(三)信贷业务按期限可分为短期信贷业务、中期信贷业务和长期信贷业务。短期信贷业务,是指用信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信贷业务。中期信贷业务,是指用信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信贷业务。长期信贷业务,是指用信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信贷业务。(四)信贷业务按是否提供担保可分为信用方式办理的信贷业务和担保方式办理的信贷业务。严格掌握信用方式办理信贷业务的客户准入条件。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可采取两种以上组合担保方式。(五)贷款按是否承担贷款风险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开办委托贷款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四、信贷业务办理的基本流程中国农业银行对信贷客户办理信贷业务需先评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是客户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江苏省分行在总行评级的基础又制定了客户分类细则。所有客户必须先授信后用信,各类信用业务应纳入客户授信额度管理,各类信用业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客户最高授信额度。农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核定集团整体授信额度,集团内成员企业的授信一并纳入集团整体授信额度内统一管理,防止对集团客户的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对个人客户核定授信额度。不得逆程序、超授权、超授信办理信贷业务。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是:客户申请与受理→信贷业务调查(评5估)→信贷业务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信贷业务实施→信贷业务发生后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信用收回。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信贷业务、个人信贷业务、小企业信贷业务可以适当简化和合并业务流程。逐步推行个人信贷业务集中审查审批制度。(一)信贷业务的申请与受理。1、客户申请。客户以书面形式向经营行的客户部门提出信贷业务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信用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及方式等。2、信贷业务申请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信贷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信贷业务的基本条件。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和银行资金规模等情况,由经营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受理申请的信贷业务。3、对同时受理的信贷业务,客户部门根据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没有制式申请书的,客户书面申请变可),同时提供相关资料。4、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1)法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资料A、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B、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事业章程或合资源共享、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C、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D、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E、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F、特殊行业的企业还须提供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G、上年度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表,有条件的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H、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式样;I、根据业务品种、信用方式需提供的其他资料;(2)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资料;A、个人身份有效证明;B、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C、个人及家庭资产证明;D、根据业务品种、信用方式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信贷业务调查(含评估)。客户部门是信贷业务的调查部门。客户部门负责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客户部门对客户填制申请(或书面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指定有关人员进行信贷业务调查。新客户和增量信贷业务,客户部门原则上应指派2名或2名以上人员参与调查。同时,将有关数据、资料录入信贷管理系统。信贷业务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分析手段获取真实、全面、客观的客户及担保信息,提出信贷业务实施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信贷业务审查、审议、审批提供基本依据。1、调查的主要内容:(1)客户部门对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进行调查核实,对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2)查验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居留的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查询法人营业执照是否被除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内容是否发生变更等;查验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3)查验客户填制的信贷业务申请书的内容是否齐全、完整,客户的住所电话和联系电话是否详细真实。(4)调查客户信用及有关人员品行状况(5)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了解客户目前借款、其他负债和担保情况,查验贷款卡反映的信贷金额与财务报表反映的是否一致,是7否有不良记录,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6)调查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部、销售部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记录等。必要时应查询个人信息征信系统。(7)调查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信贷需求及还款方案。(8)客户部门深入客户及其担保人单位,查阅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帐表,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分析,并进行“账账、账表、账实”等核对;(9)调查客户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重点调查分析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趋势等情况;(10)调查分析信贷需求的原因;(11)调查分析信贷用途的合法性;(12)查验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分析商品交易的必要性;(13)调查分析还款来源和还款时间。(14)对自然人信贷业务,客户部门应调查分析个人客户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有持续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担保的,不要对担保人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等情况进行调查;(15)对中长期项目贷款由有权审批行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评估;对客户必须先有评级、分类,先授信后用信,每笔业务发放之前需先进行贷前风险分类测评,并在发放后进行登记,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授信额度理论值和营运资金缺口进行测算;客户部门依据担保管理办法,对客户提供的担保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客户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担保条件,并确定其担保能力。调查分析结速后,客户部门撰写调查报告并将调查分析的数据资料和调查报告输入信贷管理系统。(调查报告的内容有机会再与大8家一起探讨)。(三)信贷业务的审查审批审查内容包括基本要素审查(外部资料与内部运作资料是否齐备)、主体资格审查(借款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等)、信贷政策审查(合法合规、用途期限、方式利率费率等是否符合农业银行信贷政策等)、信贷风险审查,提出审查结论和有关限制性条款。审议与审批这里暂不叙述(“六个严禁、八条高压线”)(四)信贷业务的实施信贷业务实施环节主要包括落实限制性条款及贷前信贷管理要求、保证人核保、抵(质)押物价值评估及确认、合同(协议)签订、合同法律审查、办理抵(质)押物登记(止付)手续、落实必要的保险手续、贷款发放审查、贷款发放、贷款使用监管等。经营行信贷业务实施应遵循“客户部门双人操作”、“客户部门和营业网点双线把关”、“信贷管理部门扎口管理”的原则。在未落实全部限制性条款之前,不得向客户提供任何信用。1、信贷业务的实施流程包括:落实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