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辛赫生产系统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系统成本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内部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有效控制生产材料消耗成本,把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达到降低生产成本,增收节支,更加有效地提高生产系统成本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生产系统成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生产系统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落实公司战略,明确成本管理目标,以市场化方式作为运行手段,引导生产各系统按预定的轨道运行;强化各归口费用控制中心的控制职能,科学配置各项资源,节支、降耗,提高效益;健全内部市场运行机制,完善生产系统管理内部监控体系,提高生产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和管理控制效果;分析成本预算差异,理清责任归属,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考评各归口责任单位业绩,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成本管理良性运行。第三条生产系统成本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全面管理原则。成本管理内容要全面,成本管理方法要科学,成本目标先进可行。(二)全员管理原则。全员参与,全过程监控,全方位考核评价。(三)权责对等原则。权责分明、责任可控,权责相当、责任落实,责权利相统一。(四)绩效考核原则。成本预算考评对象层次清晰,成本考评结果奖惩分明,成本预算考评激励作用明显。第四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核算室、各归口控制中心、区队、班组、岗位五级成本管理机制。(一)建立以生产系统成本管理决策机构、生产系统成本管理专职部门、生产系统成本管理各控制中心与成本管理责任单位相结合的成本管理组织体系。(二)建立以生产系统成本管理决策机构、专职控制中心与投资、成本责任中心相结合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三)建立以投资、成本责任中心与成本管理指标相结合的成本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第五条各控制中心和成本管理执行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成本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与成本管理相适应的各项制度,形成统一规范的生产系统成本管理制度体系。第二章成本管理运行机制第一条实行市场化目标管理实行内部市场化目标管理,就是按照市场体系的要求,在我矿内部建立各种必要的市场,并把内部各材料使用单位作为市场主体和经营实体。由核算室牵头组织各费用控制中心分析材料计划、调整材料计划、优化材料计划、采购、验收入库、库房存储、审批发放、现场管理、修旧利废、回收复用等一系列管理流程加以固化,从而实现材料数量和市场化价值的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第二条内部材料价格的确定各费用控制中心每月月末根据物资供应科提供需采购的材料价格,确定内部材料的价格。第三条内部银行与借贷服务队组当月材料费用有节余时,节余费用累入下月材料成本。当月剩余费用不足以买进生产材料时,需先向分管费用控制中心提出借贷申请,分管费用控制中心审核后,上报成本核算室审批。成本核算室将借贷款额计入下月借贷队组生产成本考核总额。第四条考核与绩效挂钩制度材料消耗节余费用超过当月计划成本(基数),工资上浮(基数);透支(基数),下浮(基数)第三章成本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条成立成本管理结算中心领导组领导组组长:领导组副组长:成员:各科长、队长及材料员、核算员第二条成本核算室领导组职责:(一)负责根据材料计划研究、制定生产系统成本管理预算指标;(二)负责生产系统成本管理方案编制及执行的组织协调工作;(三)负责审议平衡生产系统年度成本管理草案;(四)负责批准、下达生产系统成本预算;(五)负责生产系统重大调整事项的审核;(六)负责对生产系统成本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考核、评价执行情况;(七)仲裁、协调、平衡生产系统成本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八)负责研究制定大型设备的资金投入;(九)监督成本核算室的管理、考核结果。第三条成本核算室下设成本管理核算室主任:副主任:成员:第四条生产系统成本管理核算室职责:(一)在成本核算室领导组的领导下分解并下达各项预算指标并对其考核;(二)在成本核算室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建立健全生产系统成本管理制度;(三)负责收集整理各控制中心的月初计划预算;(四)负责各控制中心的成本管理和监督;(五)负责每月底对各库房进行盘库,掌握生产材料的库存情况;(六)负责落实成本核算室的有关规定,履行成本管理结算中心的监控、反馈职能;(七)具体负责组织全生产系统的成本的核算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报告及总成本预算目标分解落实工作;(八)负责各控制中心报废材料的验收、确认、资料整理并上报企业管理科和资产管理科;(九)跟踪监督生产系统成本运行执行情况,组织召开成本预算分析会议,分析预算差异,提出改进管理措施和建议,督促各单位完成生产指标;(十)负责回收需维修的设备移交机修厂修理并追加维修费用或转交企业管理科安排外围修理;(十一)负责配合供应科搞好材料价格的市场调研;(十二)每月对生产系统成本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为领导对成本费用控制提供参考依据;(十三)负责周转性材料的研究、定价、发放工作。第五条成本核算室执行主体职责。公司生产系统各业务科室既是成本管理归口控制中心,又是成本管理的执行部门。生产系统成本管理控制中心有:(一)运输成本费用控制中心,设在调度室。负责编制、分解、执行、控制全生产系统成本管理预算费用;负责汇总并编制全生产系统财务预算和业务预算;负责管理全生产系统所有生产材料,分管以上四个控制中心;负责管理以外的其它生产材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管、供、用效益,加强储备管理,确保生产所需;合理调配库存各类物资,特别是资金占用量大的材料、配件,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挖掘物资潜力,充分发挥回收复用物资的效能;负责执行、控制本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负责根据生产材料计划下达关于生产、机电、通风、地质防治水及运输等费用。(二)生产成本费用控制中心,设在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执行、控制原煤回采预算、井下巷道掘进进尺预算;负责控制采、掘、开、巷修、矿压生产过程直接材料预算;负责编制、执行、控制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周转性材料修理费及管理费用预算;负责生产过程的生产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落实生产作业中实际材料消耗定额管理,科学合理选用支护材料,抓好回收复用。(三)机电成本费用控制中心,设在机电科。负责编制、执行、控制生产用电分项预算;负责编制、执行、控制采、掘、开、安装、巷修辅助材料预算、配件分项预算;负责编制、执行、控制井下机电队材料、地面机电队材料和机电运行队材料预算;负责编制、执行、控制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周转性材料(配件、设备)修理费及管理费用预算;负责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管好、用好、保养好生产设备,对设备要搞好调剂,避免设备闲置,同时降低设备损耗,合理控制油脂、配件等消耗,严格交旧领新制度。(四)通风成本费用控制中心,设在通风区。负责编制、执行、控制矿井通风材料、费用预算;负责编制、执行、控制瓦斯抽放材料、费用预算;负责执行、控制本部门管理费用预算;负责“一通三防”材料管理,合理安排钢铁管、钢塑复合管、瓦斯抽放管路、风筒的使用和回收复用,及时掌握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周期,严格控制重复投入。(五)地质防治水成本费用控制中心,设在地质测量科。负责编制、执行、控制地测、防治水材料、费用分项预算;负责执行、控制本部门管理费用预算。成本管理组织机构图:后附:各材料费用控制中心材料考核项目第四章成本管理运行程序第一条生产材料的审批1.1材料使用单位根据已审批的“材料使用指标分解表”,编制耗材单(把所需领用的材料分类)后到分管控制中心审批,报送成本核算室核算成本。1.2成本管理核算室根据审批后的材料计划将生产成本费用打入队组材料领用卡。1.3料单编制内容必须详实、印章必须齐全、书写必须整齐,标明使用地点,原则上不得勾划和涂改,如确需更改,可由编制人画单删除线并在更改处加盖编制人印章。1.4严格材料领用程序,先批后用。特殊情况急件,按有关通知令执行(必须经材料分管矿领导同意),可临时借料,借料后3日内补办审批领用手续,否则按超耗处理。1.5每月28日前,成本管理核算室将队组当月成本消耗费用进行统计,报工资核算部门。第二条生产材料总费用的确定根据年度生产任务,分解每月生产任务,月末由生产技术科牵头组织制定并会审下月生产计划。待下月生产计划确定后下发生产计划任务书、下发零星工程任务通知单。各材料使用单位费用总额经由控制中心根据生产计划进行核算,于每月28号前将结果报至核算室,核算室依据各费用控制中心提供的数据进行支配。第三条材料的领用与发放1、材料的领取:1.1材料使用单位根据已审批的“材料使用指标分解表”,编制耗材单(把所需领用的材料分类)后到分管控制中心审批,报送生产系统成本管理核算室,经成本核算室批准后,报工资核算组盖章生效后向分管控制中心统一发放材料,再由各分管控制中心向各材料使用单位发放。1.2周转性材料随工程同步进行移交,同时管理责任也移交给周转性材料接受单位。周转性材料移交必须以现场移交为准,并于移交次日到各分管控制中心办理移交单,各分管控制中心现场移交人员要在移交两日内将移交单报生产系统成本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1.3领取材料不得超出已审批的材料使用指标的范围,即不得出现透支行为。严格材料领用程序,先批后用。特殊情况急件,按有关通知令执行(必须经材料分管矿领导同意),可临时借料,借料后3日内补办审批领用手续,否则按超耗处理。1.4料单编制内容必须详实、印章必须齐全、书写必须整齐,标明使用地点,原则上不得勾划和涂改,如确需更改,可由编制人画单删除线并在更改处加盖编制人印章。1.5每月28日前,各用料单位要将耗料单分类汇总整理并装订成册后报各费用控制中心,各费用控制中心汇总并报生产系统成本管理核算室,核算室依据物资供应科提供的产品价格将总的材料费用确定后,下发给各材料使用单位并列入绩效考核范围。2、材料的使用:2.1材料的使用坚持“谁领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2.2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乱扔乱放、随意丢弃,所有材料不得浸水、淋水,材料在现场的码放要符合文明生产管理的要求和必要的防水或防潮措施。2.3材料投入要杜绝大材小用现象的发生,各材料使用单位不得随意代用品,如需使用必须得征得相关技术部门的认可。2.4生产现场各用料单位不得盗用其他单位的材料,如急需,可通过各费用控制中心协调并办理调拨手续。2.5材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非正常损失或损坏,由责任单位承担。2.6因地质条件等影响生产的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材料无法回收时,使用单位必须征得各控制中心和结算中心同意后方可放弃回收。2.7因地质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而需大量增加材料投入时,用料单位要据实向各归口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生产技术科据实核增材料投入。2.8井下施工用水泥、沙子、石子、速凝剂等散料现场使用规定;2.8.1所有散料存放料场要清洁、整齐,堆放前腰对堆放地点的底板进行清理,确保无淤泥、积水、浮煤,并挂牌管理。如现场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用料单位必须采取防污措施,确保材料的使用质量要求。2.8.2水泥、速凝剂等易受潮失效的材料除满足上述存放条件外,必须采取下铺上盖等防潮措施。2.8.3原则上用料单位井下存放上述材料不得超过三天的用量,如因特殊情况需大量存放必须向生产技术科和调度室说明,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材料质量不受影响。2.8.4辅助运输队运送上述材料要按用料单位指定的具备卸料条件的地点卸料,卸料后用料单位要在8小时之内将材料堆放整齐。如卸料点影响运输或其它单位施工,则卸料后必须迅速将材料堆放至本队料场,不得影响其它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2.9井下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本队质量标准化区域的动态管理,不得允许其它单位在本队质量标准化分管区域内随意堆放材料,否则,所查问题责任由本队承担。第四条废旧材料的回收1、对于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无法正常使用的材料,使用单位要根据材料性质进行分类,及时向各分管控制中心提出回收申请,各分管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生产系统成本管理核算室,由核算室牵头组织对需回收的材料进行鉴定(查明受损原因、明确管理责任),并安排回收处理。2、回收的材料不能进行维修复用的,经生产成本费用控制中心、物资供应科及各成本费用控制中心技术人员核实后,按报废材料处理,报废材料移交资产管理科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