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管理制度第一节、入退会管理制度为规范厦门市龙海商会会员入会、退会行为,贯彻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根据《厦门市台风汽车运动俱乐部章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一、会员类别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二、会员入会条件1、自愿加入商会,按时缴纳会费;2、拥护商会的章程;3、依法经营、诚实可信、业绩良好;4、其他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三、会员入会程序1、申请单位或个人仔细阅读《厦门市台风汽车运动俱乐部章程》;2、认真、真实、完整地填写《入会申请表》,贴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加盖公章;3、准备公司证明资料: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盖单位章);企业负责人简历;企业情况简介。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4、向商会会员发展部报送《入会申请表》及企业证明资料;5、由会员发展部了解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的有关情况,根据会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报会长签字确认;6、审查合格者,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表决批准并报理事会追认;7、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在接到会员发展部的“批准入会通知单”10天内到银行汇款或到财力部缴纳相应级别年度会费,具体金额详见(厦门市台风汽车运动俱乐部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及办法)。过期不缴会费,则视为放弃入会资格;8、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凭会费缴纳凭证到秘书处换取正规发票,会员发展部对其进行入会登记,颁发会员证和会员牌。四、入会申请表详见本册尾页附件:《会员入会申请表》。五、退会程序1、若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退会;2、会员如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发展部报会长签批后,向会员企业发“退会通知书”并给予公示;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以适当式予以公布。第二节、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及办法为了规范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提高商会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确保会费收入能更好地用于本会建设和组织活动。根据《厦门市台风汽车运动俱乐部章程》财务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会费标准1、理事,每届(四年)缴纳会费元;2、常务理事,每届(四年)缴纳会费元;3、副会长,每届(四年)缴纳会费元以上;4、常务会长,每届(四年)缴纳会费元以上;5、会长,每届(四年)缴纳会费元以上。二、会费说明1、俱乐部会费收齐后,由会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确定,统一委托理财,理财收益部分用于商会日常支出需要;2、会员如果届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籍;3、俱乐部接受会员等个人和组织对本会员的赞助;4、收取的会费(赞助费)由商会出具正式发票。三、会费有效期限和缴纳会费的时间1、会费按届交纳,老会员在每届的到期后二个月内一次性缴纳;2、新会员会费从被批准入会的第二个月缴纳;3、会费有效期,从每届的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4、本办法经过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第三节、会议制度(一)会员代表大会1、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二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本会换届选举时召开。特殊情况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代表大会。2、会员代表大会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职责:(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在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授权本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理事增补事宜;(3)听取并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终止事宜;(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3、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二)理事会会议1、理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2、理事会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职责:(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授权会员发展部吸收发展会员,并向理事会通报;(6)决定各部门的设立和终止;(7)决定副秘书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3、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常务副会长主持。4、理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5、召开理事会议须由本会办公室将会议的主题、时间、地点等内容在会议5天前以通知各位理事。各位理事在收到会议通知后,必须将能否出席会议的回执按通知要求反馈给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出席的人数是否达到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决定是否按时召开本次理事会。如不能按时召开的,要及时通知各位理事。6、理事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到会的2/3以上的理事通过方能有效。7、理事因特殊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参加表决的,可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其他理事表达意见。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将书面意见或委托事项告知办公室的,可计入出席人数和表决结果。8、情况特殊的,理事会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三)常务理事会议1、常务理事会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2、常务理事会议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职责。3、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常务副会长主持。4、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5、召开常务理事会议须由本会办公室将会议的主题、时间、地点等内容在会议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常务理事。各位常务理事在收到会议通知后,必须将能否出席会议的回执按通知要求反馈给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出席的人数是否达到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决定是否按时召开本次理事会。如不能按时召开的,要及时通知各位常务理事。6、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到会的2/3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方能有效。7、常务理事因特殊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参加表决的,可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其他理事表达意见。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将书面意见或委托事项告知办公室的,可计入出席人数和表决结果。8、情况特殊的,常务理事会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四)会长办公会议1、会长办公会议每一个月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一般在本会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期间同时召开。2、会长办公会议由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出席。3、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常务副会长主持。4、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本会的重大事项,会议认为必要,可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5、会长办公会议认为必要,可增加或减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需要审议的事项。6、情况特殊的,会长办公会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四节、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一)办公室是本会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具体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本会内外工作。(二)办公室工作由秘书长主持,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根据需要可设秘书和工作人员若干人。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用和解聘。(三)办公室的工作职责:1、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2、统一管理本会的证书、印章和文件。3、受理事会委托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协同会员发展部发展会员,办理会员相关手续,并向理事会通报。4、负责协调广告信息部编印本会内部通讯等资料,交流、传递各种信息。5、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协调公共关系部接待会员来访,反映会员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协调维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会员提出需要帮助反映和协调的个性问题,做好沟通工作与联络工作,通过专家咨询、诊断论证、组织会商等办法提供服务。6、负责对外联络。(四)本会的文件、书信、资料等由秘书长提出处理意见,并交给本会负责收发的秘书统一管理。重要文件和信函应及时送会长阅知和处理。本会名义对外发文或签订协议,须经会长批准或会长授权秘书长批准。以本会办公室名义对外发文和签订合同、协议,必须经秘书长批准。(五)办公室实行每月例会制度。例会由秘书长主持,总结交流本会工作情况,安排当月工作。(六)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度。第五节、俱乐部人事管理规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俱乐部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商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依照国家有关劳动和人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俱乐部的员工是指本俱乐部专职工作人员。第三条本俱乐部的人事管理主要包括员工的聘用,解聘,薪酬与福利管理,员工考核,劳动合同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考勤管理等。第四条本俱乐部的人事管理工作归商会秘书处负责。第二章人员聘用第五条俱乐部的招聘工作秉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第六条俱乐部按照会长办公会的决议和工作需要,设置机构,并确定人员编制。第七条俱乐部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秘书长负责提名,报会长审批。聘用人员必须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者,由秘书长呈报会长批准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由秘书长报会长批准解聘。第三章人员解聘第八条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工作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予以解聘。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2.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不符合岗位要求者;3.由于个人失误给商会造成严重损失者;第九条员工的解聘由秘书长提名,报会长批准。第十条员工离职时必须结清财务借支,退还办公设备及所配置的办公用品。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一条俱乐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一经转正,即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员工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第五章员工考核第十三条每年年终由俱乐部秘书长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会长办公会议审定。第六章员工档案管理第十四条员工自转正起,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第十五条员工档案由秘书处保管。第七章薪酬和福利待遇第十六条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底为员工工资发放日。第十七条其它福利和补贴1.一经转正的员工,商会按国家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2.已转正的员工,根据其工作的性质和需要,每月享有一定额度的手机通讯费用补贴。3.已转正的员工每天可享受元午餐补贴。第八章考勤管理第十八条工作时间:俱乐部执行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第十九条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第二十条俱乐部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秘书处负责员工考勤统计工作。第二十一条假期:员工享受法定假日、事假、婚假、慰唁假、病假、产假、工伤假、年假、补休。假期申请要事先办理申请手续。俱乐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会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第五节、俱乐部财务制度为加强我俱乐部的财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财政部及厦门市财政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经费来源1、会费;2、捐赠。3、政府资助;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服务和劳务的收入;5、银行存款利息;6、其它合法收入。二、经费开支1、本会业务活动和会务活动费;2、本会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报酬;3、办公设施和办公费用;4、其他正当开支。三、审批权限1、开支金额1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证明,秘书长审核;2、开支金额1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副秘书长证明,秘书长及当月轮值的常务副会长共同审核;3、开支金额5万元以上的,由会长会议研究决定;4、开支1000元以上的,要先报会长预审,然后开支;5、上报审批时必须使用《费用开支审批表》;6、所有开支由会长一支笔审批;四、财务管理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做到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2、本会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员、出纳员,两者不得互相兼任。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应保证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3、本会的固定资产、财务收支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接受会员大会和财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发布,每年至少报告一次俱乐部开支情况;4、本会每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机关指定的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5、本俱乐部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待遇参照本市的有关规定,由本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后执行;6、本会的资金、财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更不允许把现金借出。五、会计、出纳人员工作职责(一)会计人员职责:1、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正确填制记帐凭证;2、按照规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