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的定位及战略图:化学药制药工业的价值链模仿药(metoodrug的国内译法,我觉得译得不好,有点低估了)可以理解为药物作用于酶或受体,结构类似的药物,尤其带有相仿药效构象的化合物,应可与同一酶或受体作用,理应产生类似的药效。利用已知药物的作用机制和构效关系的研究成果,在分析已知药物化学结构的基础上,设计合成该药物的衍生物、结构类似物和结构相关化合物,并通过系统的药理学研究,所产生的新药与已知药物比较,具有活性高或活性类似等特点的新药称为“模仿(me-too)药”,有别于完全照抄他人化学结构的“仿制药(generics)”。所谓metoo,也是相对于Firstinclass这个概念诞生的。Firstinclass是第一个能治疗某个疾病的药,那么后来开发的,针对同样的靶点和适应症的,就是metoo了。比如奥美拉唑和埃索美拉唑(耐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为什么那么强调MeToo?因为反观2013FDA新批准的27个新药,除去3个诊断用的试剂,一共24个新药(含抗体药),15个是MeToo,9个是FirstinClass,而这9个FirstinClass里面又有4个是孤儿药(适应症病人非常罕见的),2个是半个孤儿药(在欧洲人的发病率较高,亚洲人相对低)。也就是说只有3个是真正的可以应用于大病种的新药,而其中一个是Her2的抗体化学药偶联,本质首先不是化学药,是个生物药,其实际效果不见得比Herceptin赫赛汀好到哪里去,得打个折扣。七扣八扣剩下的就只有一个治疗2型糖尿病的Invokana(SGLT2抑制剂)和一个抗病毒HCV以及HIV的Sovaldi。具体的分析可以看我的下一篇分析2013FDA批准的27个新药的文章。其中,模仿药metoo本身也分三等。第一等是mebetter,改良模仿药,具有比Firstinclass还要好的药效。这个可能吗?可能。因为通常FirstinClass为了抢先以及抢鲜,尤其是80-90年代开发的一批药物,受限于当年的合成技术以及生物学研究,对于靶点的作用以及化合物本身的成药性不见得是最好的(在当年可能是最好的)。其后,随着技术的突飞猛进,有大把改良的结构可以轻易合成,从中发现了效果更好的衍生物或者是由相同的靶点找到活性更好的小分子化合物。简单可以做前体药物(阿糖胞苷和依诺他滨),提高原药的可溶性和生物利用度等。而复杂的可以通过改造分子的结构,获得特异性更好的小分子,如一堆tinib。第二等是真正的metoo,你说不出来它比原来的firstinclass有多好,但反正又能找个由头申请专利,延长市场独占性。最经典的案例就是奥美拉唑消旋后的埃索美拉唑(耐信)。从几份英文分析来看,还有我自己的用家体会,我实在看不出埃索美拉唑比奥美拉唑好多少,至少吃起来我不觉得有多少区别。虽然阿兹利康自己吹捧的不行,但事实就是,在阿兹利康的市场营销以及专利策略下,耐信在奥美拉唑过期以后,仿制的奥美拉唑满天飞的情况下,结结实实的作为专利药又给阿兹利康每年进账过10亿美元,不折不扣重磅炸弹。第三等,复方或者更改剂型。GSK、辉瑞等公司的最爱。去年GSK就有两个新药是复方药。不见得有1+12的效果,但一般也很难1+12。而一堆一堆的HIV鸡尾酒药物都是这样复方重组,在减少服药次数提高便利性上有一定的道理,从而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但说真心的,不值这个价。专利药的价钱买两个仿制药要的复合剂,具体说来就是抗HIV药物Gilead出品的最新三合一Atripla®,每年费用高达2.7万多美元,而如果分开服用三个有效成分Emtricitabine/tenofovir/efavirenz,即使在发达国家也就250美元,相当坑爹。第二第三等,是一种策略,如果有品牌效应以及成熟的市场营销手腕和渠道,不妨去做。而第一等是最靠谱的新药开发王道,比跟风去炒作Firstinclass靠谱很多。以目前中国制药工业的普遍研发水平,投入,以及项目管理还有审批速度来说,都是产出更稳定,投入相对较小,风险比较可控的一个选择。但当然,一般第二第三等的模仿药不易获得专利保护。最后,为何我如此捧高模仿药的同时,却没有把它放在利润链的更高端呢?那是因为,模仿药,有无专利差别非常大。有专利的模仿药其实就是专利药,没有专利的模仿药,那就很有可能跟高品质的仿制药,首仿药竞争。那结合目前CFDA注册的管理具体来看,相当一部分首仿药可能是直接引进国外上市的品质(3类),原则上临床不得减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觉得不如做模仿药,既有一定创新的空间,也为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增值,而且还有机会套上专利药的噱头,直接晋级一类新药,只是一定要非常小心专利侵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