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辛基酚生产项目1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1.总论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土地为荒废的魏庄煤矿,总占地面积约18670m2,其中所有建筑(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均利用原不魏庄煤矿已建设,本项目不新建建筑,只是进行一些生产线、储罐区等的建设,已建建筑面积为1441.5m2,总绿化面积2000m2,其余为厂区道路和预留空地,年产2000吨辛基酚产品。项目投产后,可安排50人就业,年实现营业收入5600万元。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内,西北距滕州市15公里,东南距枣庄市28公里。项目北面为废弃的厂房,西侧为洗煤厂,南面和东面均为农田。1.1评价等级和范围表1-1评价范围、评价等级表评价内容评价范围评价等级依据环境空气以工业厂区为中心,边长5km矩形范围三级项目工艺中的无组织废气以及导热油炉房的二氧化硫、烟尘地表水/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道路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地下水羊庄水源地及厂址附近2公里范围内的村庄深层地下水影响分析拟建工程特点和厂区周围环境特征,受本工程污染的可能性小噪声厂界外1米三级拟建工程噪声源较少,且受影响人口较少环境风险以装置为中心,半径3千米范围二级项目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及存储设施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废物厂区影响分析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少,均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1.2评价标准根据滕州市环境保护局意见,本评价采用的评价标准见表1-2、1-3。表1-2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项目执行标准标准等级或分类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辛基酚生产项目2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表1-3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项目执行标准标准等级或分类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废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1.3重点保护目标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的保护目标见表1-3。表1-3重点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敏感目标相对项目方位与厂区距离(m)执行标准地表水小沂河NW60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环境空气桥口ENE18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东官庄WNW4000东风宿舍WNW2000杨套NW2100孤山WSW1400308宿舍SW2000张秦庄NE1500沂王庄N1300落凤山E1900西台SSE2000东台SE2000魏庄ESE1700木石镇驻地NNE4000噪声区域声环境——厂界外1m《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地下水地下水——厂区附近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2.工程分析2.1拟建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及投资⑴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辛基酚生产项目⑵建设性质:新建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辛基酚生产项目3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⑶建设单位: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⑷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流动资金50万元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详见表2.1-1。表2.1-1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车间布置产品名称规格其他烷基酚水份生产车间对-叔辛基酚产品≥99%≤0.5≤0.1%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2.1-2。表2.1-2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贮运工程贮存仓库115.5m2贮存原料、成品运输厂外运输5043.2t/a其中运出2483.2t/a,运入2560t/a公用工程给水12875m3/a自备水井统一供给排水污水1020m3/a清污分流冷却系统50t/h新增供热、供汽40000t/a导热油炉供给供电24万kwh/a夏庄变电站绿化500m2/环保工程废气处理二氧化硫、烟尘二氧化硫4t/a、烟尘1t/a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处理生活污水1020m3/a经地埋式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回用作绿作、道路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固废治理精馏残液76.8t/a作为导热油炉燃料生活垃圾7.5/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治理风机/室内、减震垫、厂房隔声冷却塔/室内、选用低噪声填料真空泵/室内、厂房隔声、隔声罩辅助工程门卫室等80砖混结构表2.1-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成品贮存量一览表序号名称单耗(kg/t)年耗(t/a)备注1苯酚6001200市场外购、汽运2二异丁烯6801360市场外购、汽运3电120kwh24万kwh当地电网3.环境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拟建项目属精细化工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属化工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辛基酚生产项目4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制造业,为企业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经查询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一般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2厂址选择的合理性本项目位于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该园区位于滕州市木石镇,园区产业定位以煤化工及其下游精细化工产品为主,并适当发展与主导产业有关的机械加工业。本项目行业类别、清洁生产水平以及污染物治理技术水平符合企业入园要求。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要求。3.3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仅有极少量的无组织废气以及导执油炉房产生的二氧化硫、烟尘废气。导热油炉采用轻质柴油为燃料,属清洁能源,因此产生的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少,经25米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级标准。对于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加强通风和管理,采用密闭性较好的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外也能达到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拟建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间接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节约了水资源;厂区实行清污分流的原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对小沂河无影响。拟建项目建有事故水池,能够保证出现事故时事故水收集于事故池(钢混防渗结构)内,不会污染当地的地表水。项目在设计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要求生产厂家按有关规定,将噪声控制在现阶段先进水平。同时对设备采用隔音、基础减振、合理布置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有效的避免扰民现象的发生。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行了综合利用以及采取安全的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主要为精馏残液以及职工的生活垃圾。精馏残液化学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辛基酚生产项目5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成分主要为C、H元素,燃烧后主要产生二氧化碳和水,不会生成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作为导热油炉的燃料燃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由此可见,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不外排,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通过对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可能发生泄漏进行分析和预测后,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经采取有效地预防措施,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很小,若发生风险事故,采取有效事故应急措施后,能够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范围,对外环境影响很小。项目环境风险水平达到可接受水平。3.4总量控制本项目将导热油炉房产生的二氧化硫4t/a作为总量申请指标,在滕州市环境保护局给该企业的总量范围之内。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洒水抑尘等,不外排。3.5清洁生产结论根据项目工艺操作和安全的特点,提高自动化水平和集中控制水平,达到稳定的工艺参数,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项目原料转化率、产品收率、工艺路线、生产设备及控制过程中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在物料循环利用、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综合利用及工艺过程控制和工艺设备等方面,均达到了清洁生产的要求。4结论和建议项目为化工产品的生产,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厂址位于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符合产业园区总体规划;项目总体工艺及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属清洁生产工艺;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滕州市龙滕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辛基酚生产项目6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本项目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建议:(1)提高全厂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及环保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2)建议项目废水排口及固废堆场应按照相应的环保规定及规范化整治要求完善;加强对化学品的妥善保管,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设备维护应纳入平时的工作日程;全厂树立良好的安全和环保意识,并采用严格的管理制度进行监督。(3)项目已进行了安全评价,需按照“安评”的要求布置厂区各车间和进行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使用,尽可能将事故风险降至最低。(4)本评价报告,是根据业主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参数、规模、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用量及与此对应的排污情况为基础进行的。如果生产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或进行了调整,应由业主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另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