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管理操作手册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儿童身体健康起着重要作用,儿童基本保健服务也是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手册。一、项目内容(一)免费提供0~6岁儿童基本保健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郧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西卫[2011]75号)的规定,免费为全县0~6岁儿童建立保健手册,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期儿童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婴幼儿喂养及患病情况,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6~8、18、30月龄时血常规检测,6、12、24、36月龄时听力筛查。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在4~6岁时进行,每年1次,共3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儿童膳食、患病情况,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二)开展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技术人员每年至少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包括儿童保健服务内容和方式、儿童保健服务模式、健康教育技术、人际交流技巧等。(三)开展宣传与健康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将政府免费提供儿童基本保健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措施传达到每个家庭,让儿童家长主动接受免费基本保健服务。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在儿童成长的关键期,将儿童喂养、教养、疾病防治知识传授给儿童家长,培养其建立正确的养育观念。县妇幼保健院每年至少举办4期儿童保健健康教育课堂,在儿童保健科、产科、有供家属取阅的宣传折页。乡镇卫生院每年至少对村医进行1次儿童保健专业知识培训,有供家属取阅的宣传折页。二、各级职责(一)县卫生局负责儿童保健项目领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二)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工作的指导与技术支持,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管理、工作考核等,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接受基层转诊。承担辖区托幼机构集居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对全县范围内0-6岁儿童提供保健服务与管理。(三)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及服务,配备至少1-2名专职妇幼保健人员从事新生儿访视、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服务,负责辖区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定期召开例会,督促、指导村级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四)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负责督导辖区儿童接受保健服务,配备专(兼)职妇幼保健人员,掌握辖区儿童系统保健信息,及时登记上报,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三、服务流程(一)散居儿童保健1、摸底调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开展调查,掌握儿童基本情况,填写《湖北省妇幼保健登记册》,逐级上报《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至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汇总后上报至县卫生局。同时开展健康教育,动员儿童家长定期接受保健服务。2、发放手册。县卫生局指定县妇幼保健院审核各乡镇卫生院上报的0-6岁儿童基本情况表,按照上报数量免费发放《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手册(儿童)》,《健康管理手册》上附有儿童保健服务券,服务券上加盖县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专用印章。3、提供服务。各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发放《健康管理手册》,注明每次体检的时间,并进行登记。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在首次提供儿童保健服务时为儿童建立《儿童健康管理手册》,填写体检记录,注明体检时间并预约下次体检时间。儿童凭手册到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免费接受保健服务,服务完成后,保健医生登记服务情况及结果,儿童家长在服务券上签字确认,医疗保健机构收回服务券副联。(二)集居儿童保健1、摸底调查。各乡镇卫生院保健人员深入辖区托幼机构、村小,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人员深入到城区托幼机构开展调查,掌握儿童基本情况,汇总上报《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至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科。2、提供服务。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人员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深入各托幼机构、村小开展4-6岁儿童保健服务,登记服务情况,收取每位儿童服务券,并分析儿童健康状况,上报有关资料至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科。四、经费管理1、补助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为项目经费的补助对象。县妇幼保健院按照要求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按《郧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西卫[2011]75号)考核后可以予以补助。2、补助办法①核实服务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统计收到的服务券,每季度由县妇幼保健院汇总上报至县卫生局项目办。县项目办根据服务券核定各单位服务数量。②进行综合考核:县项目办按照《郧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对各单位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计算每单位应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某机构应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机构考核得分×〔(该乡镇通过考核后获得县财政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总额)/∑(该乡镇辖区内所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总得分值)〕。机构考核得分=∑(该项任务完成数量×单项考核得分×补助标准)×满意度得分。补助标准:建立保健手册2元/人,新生儿家庭访视25元/人次(含交通费),健康体检及指导10元/人次,口腔指导和保健5元/人次,血常规5元/人次,听性行为观察3元/人次,视力筛查3元/人次。③拨付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度市(州)的复核结果和省级开展的督导考核结果,核拨各县(市、区)本年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财政按照各单位考核结果,足额拨付补助资金。3、工作经费:项目的宣传、组织和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另行安排,不得占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实行儿童保健服务对于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量化工作目标,保障经费到位,落实基本服务措施到位,确保免费儿童保健服务取得实效。(二)改善服务,保证质量健全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培训相关人员。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技术水平,保证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对免费儿童基本保健服务的满意度。(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县卫生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项目实施作为年度目标,纳入各级医疗保健单位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对村级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儿童保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同时要加强项目工作督导,县对乡每季度1次,乡对村每年不少于6次。(四)加强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月1号向乡镇卫生院上报辖区内上月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报表,各乡镇卫生院将本乡镇上月儿童保健服务情况进行汇总,每月3号向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科上报上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月报表及儿童保健服务券回收情况统计表,县妇幼保健院每月5号汇总向县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办上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月报表。乡镇卫生院每季度将回收的儿童保健服务券进行汇总后随妇幼卫生季报表上报到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科,将服务券回收数量及服务内容作为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经费兑现的依据。六、绩效考核(一)考核指标1、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2、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3、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4、儿童随访表填写完整率=抽查随访表填写完整的项目数总和/抽查随访表数×每张表项目数×100%。(二)考核要点1、县妇幼保健院:现场考察、查阅资料,重点考核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建立,儿童保健组织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管理、健康教育落实情况考核督导落实情况。2、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科、儿童保健科建设情况(房屋、设备、人员),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儿童保健服务设备配备情况,儿童保健服务、健康教育、信息管理落实情况,社区居民电话调查及满意度调查。七、儿童保健服务流程询问两次随访间发育和患病情况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评估健康指导,包括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意外伤害和口腔保健等分析原因,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或及时转诊。可疑或异常出院后1周内3岁询问一般情况及预防接种和先天性疾病筛查情况观察家居环境、进行体格检查等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需疫苗接种:若无禁忌症,按照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接种后观察30分钟,无异常可回家。填写预防接种记录。正常4岁5岁满月3月龄12月龄8月龄6月龄30月龄24月龄18月龄6岁不需疫苗接种告知下次健康管理或疫苗接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