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集体事迹材料(9个)沈阳市殡葬管理处:沈阳市殡葬管理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落实党和国家的殡葬改革方针政策,锐意创新、积极进取,团结拼搏,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一、加强理论学习,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不断转变。长期以来,殡管处党委注重抓好理论学习和各级班子建设,在廉政建设上形成了殡管处、基层单位、服务对象三级监督体系,领导干部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一线,了解情况,掌握动态,解决问题,在员工中树立了良好榜样。二、强化科学管理,殡仪单位内部建设逐步规范。近年来,殡管处针对各殡仪单位工作特点不断加强基础建设,指导各单位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目标管理。为提高殡葬职工的整体素质,建立了教育、培训、考核三个步骤同时抓的长效管理机制。先后举办了殡仪单位领导干部领导艺术培训班、中层干部现代管理培训班、档案管理培训班,对全市29个殡仪单位,近200余名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去年成功举办了首届“星级殡仪主持人大赛”,展示了殡葬员工的精神面貌,在全国开创了“星级”殡仪主持人的先河,具有典范作用,获得了良好反响。三、加强行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社会窗口形象。近年来,殡管处通过采取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有效形式,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殡葬系统聘请30余名行风监--2-督员,把殡葬窗口单位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各单位实现了服务工作“六公开”。全市殡仪馆认真执行对特困户的减免政策,每年都为低保户减免费用200余万元。今年又建立了服务反馈机制,已经安装了两部专用电话,配置了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全年服务电话回访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形成了诚信为本、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的殡葬行业新气象。2010年殡管处在沈阳民心网开展的行风评比中取得了市直基层单位第一名的好成绩。四、强化行业监管,规范殡葬行业秩序。近年来,殡管处会同执法部门不断强化殡葬市场管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以医院、公墓、殡仪馆周边地区为重点,开展不间断的巡视检查,对“三黑”(黑车、黑托、黑中介)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有效地制止了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去年又会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仪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对全市殡仪单位及偏远乡镇经批准的100余台接尸车辆进行统一标识、统一颜色、统一号段,以区别于社会“黑车”。不但便于群众的监督,而且对规范管理起到了很好作用,在全国开创了殡仪车辆标准化管理新模式。五、强化公墓管理,规范公墓经营行为。在公墓建设上,坚持国家提出的“园林化、生态化、艺术化、人文化”的“四化”发展目标,注重总体建设与生态化建设相结合,注重传统殡葬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结合,将经营理念定位在增加殡葬文化内涵和节约土地资源上。全市墓园基本形成了将传统葬式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将传统墓地建设与园林化建筑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六、完善清明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祭祀安全。针对清明群众祭祀工作,建立了清明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3-面。由于各级民政部门、各殡仪单位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措施到位,每年全市殡仪单位都接待祭祀群众在350万人次以上,特别是今年已经达到375万人次,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多次被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评为清明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七、创新宣传方式,引导群众文明祭祀。近年来,殡管处与辽沈晚报联合开展了“清明思亲——为故去的亲人送一份特别的爱”和“清明直通车”专题宣传栏目,通过采取学者论坛、名家加盟、百姓互动等方式,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向全市发出“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倡议书,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积极发挥殡仪单位“窗口”作用,建立了生态公益园,对社会“三无”人员实行免费安葬,获得了良好反响。全市29个殡仪单位连续4年坚持开展了“鲜花换烧纸,文明祭故人”活动;积极发挥沈阳殡葬网的作用,为文明祭祀创造平台,网上祭祀已成为部分市民的首选。八、完善殡仪服务体系,发挥国有殡葬单位保障作用。近年来,殡管处不断完善以市殡仪车辆管理调度中心为龙头,以市回龙岗公墓、市殡仪馆、于洪殡仪馆、东陵殡仪馆、市回龙岗墓园为依托,以“96144”礼仪为主体的“一站式”殡仪服务模式,将服务触角深入医院和社区,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基本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网络。各单位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满足了群众不同层次需求。大连市救助管理站:该站在市民政局党委的领导下,围绕着“知荣辱、树新风、情系受助人员”窗口服务竞赛活动,以提高职工素质为切入点,以规范化救助、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受助人员满意为标准,深--4-入开展了行风建设活动,不断创新救助措施,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充分培育救助管理文化,形成了具有大连特点的救助管理工作模式,塑造了良好的社会窗口形象,取得了让政府满意、让社会满意、让受助人员满意的政风行风效果。多年来,大连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国家、省、市等政府部门表彰,先后被评为大连市先进党支部、大连市先进集体、大连市文明单位、辽宁省先进党支部、辽宁省文明单位、2008年奥运会救助管理先进集体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一、创新救助管理工作模式。大连站针对受助人员的实际需求,先后创造了“救治绿色通道、免费职业介绍、‘一元钱’银行帐户自助返乡、网络寻亲、跨海接力救助、‘亲情假日’、儿童心理矫治个案工作”等十四项“全国第一”,变救助站单一劝导为社会力量参与劝导救助,成立了全国第一支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城市救助联络队”和以慈善义工为主体的“义工救助劝导队”,在全省成立了首批6支高校救助青年志愿者队伍,并在辽宁省首家实现了求助、咨询、救助热线电话一号通;积极推进了全市救助属地化管理,构建起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救助管理社会化网络,在全市312个社区建立易走失人员档案,发放80000枚耐水洗材料针织而成的爱心联络签、彩印救助联系卡30000张,形成一整套完善的防止人员走失、快速查询、送返工作机制。积极拓展了儿童联合解救采血查询、城市居民应急救助、妇女反家暴救助等服务领域,逐渐形成了具有大连特点的救助管理工作模式。二、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大连站根据《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依托大连市政府投资2750万元新站改造建设工程,全面推进救助站--5-规范化建设。结合救助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亲情化的要求,全站建有办公楼、救助管理综合楼、自然灾害紧急避救中心、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儿童室外活动场等,共有成人、儿童、妇女、残疾人等10个救助服务区,设有救助床位280张。通过二次细化功能,建立了“母子亲情室”、“心苑”等9个救助功能室和儿童心理康复、反家庭暴力避救中心、城市居民应急避救中心等4个社会工作区。制定完善了30余万字的救助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在全市市直事业单位率先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了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成为辽宁省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站。三、引进专业方法介入救助服务。大连站充分利用成为全国首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这一契机,积极探索实践了“2+1”和“3+1”社会工作者服务组合模式。站里成立了爱心解难、职业介绍和康复服务等6个社会工作实务小组;投入14万元开展社工培训,9名职工考取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开发了儿童心理矫治、儿童艺术康复、成人救助辅导和妇女救助维权等12个社工岗位;与英国救助儿童会合作实施了“儿童之家”社区工作项目,与红凌等社区开展了安置流浪人员的“温暖阳光工程”,制定了《社会工作目标》、《社会工作服务守则》和《社会工作救助管理基本程序》等10余个工作规章制度,在全国首家设计制作了儿童心理健康档案模本和儿童心理评估问卷模本。理论研究成果《大连市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专业化道路》、《专业救助,体现救助温情》被《中国社会工作》、《社会福利》杂志刊载,受助儿童玲玲个案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工案例。大连救助管理社会工作实践成果,在2010年全国社工广州会议和辽宁省社工人才推进会上做了主要介绍和推广,成为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单位。--6-四、培育大连特色救助管理文化。大连站立足于救助实践,以“民政为民、全心全意”为核心价值,突出夯实队伍主体基础、拓展救助发展领域、放大社会功能等重点任务,逐步形成了以“依法救助、人文关爱”为理念导向、以“素质提升、品牌创建”为管理载体、以“拓展关怀、综合救助”为创新基点、以“广泛动员、多样参与”为社会支持的具有大连特点的救助管理文化,由大连站职工原创并演唱的《让关爱走进每个角落》成为全国救助站系统行业代表曲目。救助管理办法实施至今,大连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3.8万人次,其中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3181人,救治流浪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4040人,通过“一元钱”银行帐户帮助5680人返回家乡,成功实施社工个案542例,为607名走失人员找到了家,安置身源不清人员128人,妥善处理无名尸上百具。协助市应急办、市妇联、市外办等为400余名本市突遇灾祸的市民提供紧急生活救助服务,为数十名遇家暴妇女提供避救服务,救助来自日本、韩国、俄罗斯、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外来求助人员21名。先后圆满完成夏季达沃斯论坛、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冬春特大风暴潮、汶川援助、海难救助等重要应急救助任务。在全省乃至全国创造了连续十几年保证无一名流浪乞讨人员冻死、饿死的“奇迹”,将党和政府的真情关怀送到每一位受助人员的心坎上。2007年6月,第二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论坛暨落实民政部两个《规范》现场会在大连举行,来自全国的300余名救助站站长参观了大连站,窦玉沛副部长等部省领导对大连救助工作、特别是首创的救助文化给予了高度评价:“引领潮流,卓尔不群。”并挥笔写下:“救助管理因你们而美丽!”。--7-抚顺市民政局:几年来,抚顺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民生工程为主线、项目推进为抓手,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为“十一五”赢得了圆满结局,也为“十二五”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坚持民政为民,困难群众切实得到了更多实惠。抚顺市民政局抓住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民生、关注困难群众生活的有利时机,努力提高保障水平,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成果。几年来,五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月标准由170元提高到330元,增幅达到94.1%;四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年标准由660元提高到1661元,增幅达到151.7%;四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年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993元,分散供养年标准由1300提高到2783元,平均增幅达到89%;五次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平均由198元提高到640元,增幅达到223.2%。建立门诊和住院相结合的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启动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形成了与城乡低保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受益,有效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建立医疗保险和资金补助、减免相结合的在乡复员军人医疗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了在乡复员军人看病难问题。建立殡葬救助制度,减轻了困难群众丧事负担。五年间,市本级下拔补助资金6600万元,为农村贫困户改造危房、灾民建房和维修改造10674户,并投入资金5850余万元,新建改造农村敬老院37所、“五保家园”32处,--8-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2007年,我市启动了“爱心助学子·大学圆梦”行动,四年筹集664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3496人,实现了贫困大学生都能上得起学的目标。连续五年在全市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筹集资金5826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1万户(次)。出台《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完善了救助制度,将分散养育孤儿标准提高到450元,集中养育标准提高到700元。目前,我市的救助面越来越大、救助项目越来越多、救助资金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