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委托方:承接方:二〇年月日土地登记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土地证代办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范围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第二条工作内容及提交成果工作内容:2.1、开展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界线调查及土地权属调查;2.2、用全站仪测量并用CAD制图;2.3、分户图制作、分户报告的编制;2.4、其他相关工作内容。提交成果:第三条执行标准根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分类》和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及测绘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第四条项目内容及费用项目内容:共有,其中:;项目单价:(不包含土地证工本费、印花税票)。项目总价:(大写:),按实际提供土地证数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第五条付款方式分批办理,按甲方实际取得土地证户数分批结算。第六条双方义务甲方:6.1、提供乙方办证所需资料,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6.2、提供各户身份证、房产证、房屋买卖契税复印件;(交件时将房产证与契税原件交予乙方进行核对,核对后退回);6.3、提供第一次办小证所需房地产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要正本、或是正副本,副本不能单独使用)、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对乙方的委托书原件。乙方:6.4、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程序、手续进行办理土地证;6.5、按时按量提交成果:各户土地证、分户报告(一式三份)。第六条工作完成期限本合同签订后,按甲方实际要求提交成果时间执行。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由于乙方未按期完成工作或工作成果未达到国家标准,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带来的损失;7.2、乙方进场工作后甲方无故终止工作,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7.3、甲方不按付款要求向乙方付款的,逾期按照合同总价的%每天收取滞纳金;7.4、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擅自停止或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双倍支付合同费用;7.5、因不可抗力或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测绘逾期,乙方不承担责任;7.6、甲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要求返还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用,乙方不履行协议,应返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第八条其他8.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附件具备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仲裁机构裁定。8.2、本合同由双方法人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8.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经办人):委托人(经办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