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发展党员的原则目的:为了壮大党员队伍,吸收新鲜血液,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的战斗力,使党的事业能够兴旺发达后继有人。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原则: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1、入党申请书(2000字以上1篇)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附思想汇报800字以上10篇、个人总结2000字以上1篇)。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4、群众座谈会记录5、政审材料(含外调材料)。6、公示情况(包括发展对象、预备党员)。7、入党志愿书。8、转正申请、预备期小结(写明入党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情况,特别要写明不足和缺点的改正情况。延长预备期的应将延长期内的改正情况同时写明)。9、预备党员考察材料(综合)10、其他说明本人情况的材料。入党的具体程序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个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应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有关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发展对象的建议。党支部对入党分子的教育和考察后,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3、考察期一定期限以上,党支部每半年对要对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谈话、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一般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5、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期限的培养教育后,先要确定以展对象进行政治审审和培训,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继续吸收他们多参加党的活动,还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组织他们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必须由党支部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上入党积极分子原始记录、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上级党委(总支)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6、政治审查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发展对象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方法,可以直接派人进行调查(外调),也可以发函到被审查者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函调)。7、集中培训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在入党前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知识,也可以结合当前党的重大政治事件,学习党的有关决议,党的重要领导人的讲话等,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者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8、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9、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10、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之前,支部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审查发展对象的各种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发展对象的各种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1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大会程序: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7、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态度。8、通过接收(或不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12、组织员谈话和上级党委审批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内容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对谈话人的意见将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党委申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组织在审批预备党员时,应注明预备期的具体起止时间,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13、党支部通知申请人本人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关于申请人入党的审批后,应将上级党委对申请人的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新发展的预备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并将被批准的预备党员及时编入一个党小组,在党的组织中接受教育和培养,过党的组织生活,告知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做好其介绍入党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创造条件。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1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除了没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应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3.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4.预备党员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应当说明的是,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