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各支委工作职责一、支部书记工作职责1、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2、定期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认真组织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组织发展、党员评议等情况及时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部署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负责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汇报、请示有关工作。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委汇报。做好学生党员经常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会,分析研究学生学习、生活方面的思想状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院党委。4、保持与支部委员的密切联系,了解、指导并督促其分管的工作。5.负责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建设。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支委任免的建议和意见。6.关心支委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努力提高先进学生的素质,为他们的成长提供良好的意见与建议。7.集中力量抓好各个阶段中心工作,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主动争取校、院党政的支持和各部门的配合,努力完成党的工作任务和处理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8、检查党支部决议的实施情况,总结党支部的工作,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二、支部副书记工作职责1、协助书记做好支部各项工作。2、支部书记不在时,代行其职责。三、组织委员工作职责1、制定支部组织生活、党员发展计划,经支委会讨论、修订后执行。2、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彰、奖励党员的建议。同时了解党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讨论。4、负责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评议的工作,督促党员认真按要求对培养考察对象进行培养、考察。督促检查被培养对象的成长、进步情况。5、检查、保管好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和预备党员的申请书、写实簿等各种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6、搞好党内监督,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7、按时收交党费。8、协助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作好党员统计。9、根据上级组织决议,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评议工作一般要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阶段。10、负责党支部选举中的具体工作。四、宣传委员工作职责1、每次支委会、支部会议做好记录。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校党委、院党委、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动态和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3、负责支部重大活动的宣传标语、海报的制作、摄影以及新闻报道。4、积极和院团委协作,做好各种相关的实践活动。5、利用党内外宣传阵地,对先进青年进行正确的引导、教育,组织部署党内有关政治学习。6、研究、探索党的宣传工作的理论和规律,根据新时期党的宣传工作的特点,在宣传内容、方式、手段上进行大胆改革与尝试,促进党支部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7、加强党支部内部宣传队伍建设,及时组织报道校、院各方面的工作,经常与校内宣传机构保持联系。8、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宣传有关部门的形势任务,宣传本支部党员的先进典型、先进思想、先进事迹。9、指导本部门共青团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文体活动。重视做好群众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对有关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协调。10、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整理学生党员资料(入党申请书,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等)。11、上传下达,做好支部委员和学生党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12、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五、党支部青年委员工作职责1、在党支部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对青年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2、积极关心,支持共青团的工作,参与共青团的活动,帮助共青团做好团的各项工作。3、积极指导和帮助教育团支部工作。4、积极深入团员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向党支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5、认真配合党支部和校、院做好学青年学生培训、学习、提高工作。积极培养青年学生努力争做优秀共青团员。6、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和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7、关心团干部的成长,帮助团干部搞好自身建设。8、指导团员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科学知识,做好本职工作。9、支持团支部根据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10、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与后备军的作用。11、定期听取团支部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12、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13、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党员发展程序由一名普通学生发展成为党员最基本的要经历六个阶段,在档案中要具备八份材料。六大步骤分别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八份材料为:入党申请书,党课培训登记材料及党课结业证,班团支部推优材料(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考察写实簿,政治审查表,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入党志愿书以及在培养阶段和发展阶段的思想汇报(最少八份)。文学院党员发展程序发展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积极而又慎重地做好这项工作、壮大党员队伍,是保持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证。一、入党积极分子(一)入党申请人因学习和工作变动在原单位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须重新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但申请时间可从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之日起算。1、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其申请内容包括: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2、支部书记及其委员要与申请人在半个月内进行交流,了解其思想状况。3、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进行教育。(二)班团支部推优经全班同学民主评议、投票向党支部推荐参加学校党课学习的候选人。班团支部将推荐候选人名单上交党支部,支委会通过调研了解候选人情况,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每位候选人的情况,支委会最后确定上党课的名单,将名单上报学校党校。参加学校党课培训前各支部要组织统一学习、进行培训,进行初级考核,考核合格者参加学校的党课培训学习。(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后,党支部委员会经过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两次,一般为五.一前后和十.一前后,原则上学校党课不结业者不予考虑。(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自学小组。(各支部是自己的情况而定)(2)经常找组织汇报思想状况二、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党支部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的基本做法是:(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计划,并报党委审查;针对每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调研,听取班团支部及党员的意见,召开支委会对每位积极分子进行评议,拟定初步名单。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2)党支部确定的名单必须经过各班团员推优,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作为考核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的重要依据;(3)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提交支部大会。(4)最后名单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并上报院党委备案。(5)填写相关资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考察写实簿》、团支部推荐表等。(二)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及写实1、填写《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考察写实簿》。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找其谈话,并认真填写《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考察写实簿》的有关栏目(支委会对xx同志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意见)。2、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如果党支部内党员人数有限,至少一名是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的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3、对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考察期为一年,由培养人每三个月考察汇报一次。党组织对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教育,一般可采取培养联系人个别帮助、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要对重点培养对象进一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党支部每半年要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评议活动。评议以支部大会的形式进行,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首先由重点培养对象向支部大会汇报思想及自己在各方面是怎样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再由培养人介绍被培养人的表现、进步及不足。全体党员对重点培养对象展开评议。评议内容如下:(1)评议重点培养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入党是否有正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真正了解,实现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得是否牢固;(2)评议重点培养对象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是否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是否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3)评议重点培养对象学习是否认真刻苦、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积极投身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来,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兢兢业业地完成学习任务及作好本职工作;(4)评议重点培养对象是否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及综合素质,是否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是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完成党、团、学生组织及学院、研究所交给的工作任务;评议过后,支部要把评议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及整理成文字材料上报院党委(一般由组织委员整理、上报),材料作为院党委检查党支部培养工作的依据。4、重点培养对象要定期找培养联系人交流思想,进行口头和书面的思想汇报,书面思想汇报要求每三个月至少交一次。培养人要做好与培养对象的谈话记录,定期向党支部汇报。重点培养对象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和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主动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邓小平文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重要理论著作、文章,并认真作好读书笔记。5、在培养期间,吸收培养对象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理论学习及一些社会实践活动。6、给其交任务,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7、党支部对培养对象进行定期考察与动态管理。重点培养对象考察期一年,党支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考察评议并写实。被培养人要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的情况。考察内容包括:重点培养对象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考察还可以通过与重点培养对象谈话、听取群众意见、党支部的考察等形式进行。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在《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上。考察意见要实事求是,内容要写实,有针对性,体现本人实际表现。党支部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检查指定的培养人履行培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及时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整,对表现不好者取消其重点培养对象资格。8、培养人在培养过程中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1)、培养联系人应指导重点培养对象学习党的章程,宣讲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懂得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