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流程图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注:必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2)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对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建个人档案,列入培养计划,落实1名联系人,及时派党员找他们谈话,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总支要及时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动态信息,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于3~5日内上报组织部录入信息。3)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志,通过1年以上的培养,经党小组讨论(团员需团组织推优),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团员推优表》、《党员联系人意见书》。《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上应分别填写讨论的时间、地点、意见等,报组织部审批后由党支部(联系人)统一保管。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并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与培养联系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谈话。5)积极分子的③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④推荐其参加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⑤积极分子培训时间不低于48小时。党委对积极分子的培训每2年组织一次,各支部在培训当年的2月份把拟培训的积极分子花名册上报总支。6)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的定期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政治立场、组织纪律、思想觉悟、执行力、社会关系、历史背景等方面进行考察。1、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记实考察一次,并书面写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材料;要写明优缺点。要表明是否同意推荐为发展对象。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出具书面考察材料。要写明优缺点,并提出改进的缺点要求。最近一次的考察材料要表明是否同意作为发展对象申报。3、入党积极分子必须以书面形式,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对党的进一步认识,自己的进步,存在不足。7)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认为其基本条件具备,可列为发展对象,并由积极分子填写《党员对象审批表》、支部填写意见。共青团应填写《优秀团干部、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且党支部应在表背面填写考察意见。8)党支部组织对其政审一、组织外调。(外调材料包括配偶、父母)二、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审查结论》表;三、③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综合报告。征求的时间、地点、党内外人数,征求到的意见内容(优、缺点),是否同意其作为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合格之后,形成《综合性政治历史审查报告》,上报总支预审。9)党总支预审1、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的思想汇报。2、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向党支部的书面汇报材料;3、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的书面考察材料;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综合报告;6、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审查表;7、综合性政治历史审查报告;8、外调材料。9、审查《优秀团干部、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的项目。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入党志愿书》。总支审查后,将档案上报组织部,由组织部审查并签署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审批同意后,组织部发给《入党志愿书》。10)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委组织部审批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应要求其撰写自传:写明个人与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从小学开始起的历史,写明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并做以下安排:①确定2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②介绍人指导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志愿书》,志愿书中没有可填写的内容应注明“无”;③支委会审查志愿书。11)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开会前由主持人报告应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党员应到和实到人数。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时,方可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对象及其两个介绍人必须在场。⑥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表决;⑦支部书记作出大会决议,并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决议。⑧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及大会决议表态,谈谈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和今后的信心。表决时,同意人数(含未到会正式党员书面同意)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通过。支部(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12)党支部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及党委公示期满,支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上报党总支,总支上报党委。应上报以下材料:1、申请书;2、自传;3、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4、本人思想汇报;5、培养联系人考察材料;6、党支部考察材料;7、政审材料;8、外调材料;9、政审综合报告;10、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综合报告;11、《党员发展对象审批表》;12、《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审查结论》;1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14、支部大会表决决议及党总支部审查报告。13)党委指派专人找发展对象谈话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群众座谈的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14)党委召开全委会议审批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坚持“五个不批”:没有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或政审不清不批;发现有问题需调查,或时间超过六个月未批,应退回支部审议,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15)党总支经党委审批通过后一周内通知党支部。16)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②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活动;17)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18)党支部、介绍人对其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要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分析评价,然后写出考察报告。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介绍人要继续做好教育和考察工作。19)党支部对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应主动提出入党转正申请。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写明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存在问题、今后打算⑥报党委(党总支)审批。20)转正审批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审批。审批结果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通知党支部,录入党员基本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