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板房沟乡党员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一、筹备阶段(一)前期准备。1、研究提出前期工作意见。乡党委任期届满前,提出做好乡党委换届前期工作的初步意见,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前期工作。2、组建前期工作机构。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纪律观念强的同志,组成乡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积极开展工作。3、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四查四清”,即:一查党员的增减变化情况和以往代表选举工作的特点,摸清确定党代表名额及代表名额分配的主要依据;二查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队伍思想状况,摸清党委换届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三查党委班子配备的现状,摸清党委换届的工作重点;四查以往党委换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影响本次换届的不利因素,摸清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4、搞好对比分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做好党员数量、结构、分布和党组织增减变化情况对比分析,为确定代表名额提供依据。二是做好上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本次拟定代表名额、构成和差额比例等情况的对比分析。这是前期工作的重点。三是做好党委领导班子配备对比分析,为县委做好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提供参考。5、制定换届文件。按照县委统一安排,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党委换届文件,明确换届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6、筹备召开会议。召开座谈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安排部署党委换届工作。7、培训工作骨干。在派员参加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举办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培训班的基础,对乡党委换届工作骨干进行集中培训。8、起草有关材料。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把能提前准备的材料列出清单、分解到人、规定时限,及早形成初稿,到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时,大部分会议材料应有初稿。29、提出初步方案。初步提出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及说明,提出党委推荐代表名单及分配名额,草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请示的初稿及说明。10、进行初步沟通。就换届工作有关问题与县委组织部进行初步沟通。11、配合市、县做好对乡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工作。(二)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严格按照《党章》和县委制定下发的《乌鲁木齐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三)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有关问题再次与县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根据乡党委会议精神,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初稿及说明进行修改,起草《中国共产党板房沟乡第十届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板房沟乡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与县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按照要求完善有关方案,做好召开党委会筹备工作。(四)召开党委会作出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会上,由乡党委书记宣读《中国共产党板房沟乡第十届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板房沟乡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组织党委委员酝酿讨论、发表意见,表决通过决议。(五)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第一次请示)。1、乡党委会做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向县委呈报《中国共产党板房沟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及说明。2、请示的主要内容: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3、请示的时间:按照县委要求的时限呈报请示。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原则上与上届保持一致。代表名额共60名。35、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比例。领导干部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3%左右,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5%左右,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2%左右,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2%;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48%;45岁以下的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2%以上。6、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分配原则。一是把党员人数作为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党员干部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选举。三是注意代表的先进性与广泛性。代表选举单位的划分、代表名额的分配,由乡党委根据所属党组织分布、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下一级党组织可分别作为选举单位。7、党委、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领导班子职数总体上不得超过上届。乡党委领导班子职数为7名,党委副书记配3名,公安派出所、下派挂职干部不占领导班子职数。乡纪委班子由5人组成,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配1名专职副书记。8、候选人差额。乡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要高于20%。9、请示中需要明确的选举办法。乡党委选举县、乡党代表,党委和纪委委员,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预选采取分团投票集中计票方式进行。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多于21%。党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六)县委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进行批复。(七)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乡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组成,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和生活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2、各组的任务:秘书组:起草大会文件(包括开幕词、闭幕词,“两委”工作报告及决议草案等);负责大会期间的记录及联络工作,收集大会讨论情况;负责上述会议文件的打印、校对、装订及分发;负责会议文件的整理归档。组织组:起草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组织指导代表的选举工4作,汇总代表名单,提出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名单;编制代表名册和代表编组名单;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以及大会执行主席的分组建议名单;提出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起草选举办法和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印制选票;安排大会日程,负责统计到会人数;起草大会各种会议的主持词;培训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做好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的准备和组织工作;负责上述文件的打印、校对、装订及分发。会务组:负责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编写印发宣传资料;负责代表证等各种证件、佩条和文件袋的制作;负责会场布置;负责邀请、接待上级领导;组织代表报到;收发会议讨论记录本;通知各次会议与会人员参加会议;负责会议期间的宣传报道、环境布置、照像及文娱活动等。生活组:负责安排代表食宿、代表讨论地点和会务用房等事宜;负责会议用车;负责安排大会期间的卫生保健等事宜;负责会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八)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在选举代表前,乡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纪委等党员干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九)发出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乡党委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十)搞好宣传教育工作。乡党委发出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后,选举单位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在党员中进行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重要5意义,自觉认真搞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进行实行差额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党内选举,保证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十一)组织指导选好代表。1、加强指导的主要任务(1)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2)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代表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3)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4)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2、关于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及其各阶段应注意的事项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程序:(1)提出工作方案阶段:①选举单位研究提出代表提名和选举方案;②征求乡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方案的意见;③召开党员大会部署代表选举工作。(2)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阶段:①选举单位根据乡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文件,根据代表条件广泛酝酿提名;②乡党委听取党支部第一轮酝酿提名及人选情况汇报,经过协商,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意向性名单;③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第一轮提出人选进行酝酿讨论;④乡党委听取党支部关6于代表初步人选酝酿讨论及人选情况汇报,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党支部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3)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阶段:①乡党委制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方案。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考察方法、考察程序、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②召开考察工作人员会议,对乡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工作进行部署;③考察主要任务: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社会各界及农牧民群众中的公认程度以及主要缺点和不足;④考察工作程序:采取张贴等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采取入户走访、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党员民主评议、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谈话范围:本村其他党员代表、“四老”人员代表、先进模范人物代表、驻村单位、党员联系户、党员责任区内普通群众等;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村、乡机关相关办公室)主要领导交换意见;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向乡党委汇报;乡党委就考察后的代表人选统一征求意见:考察对象是农牧民党员、农村党员干部、乡党员干部的征求乡纪委、计生站等办公室(站)的意见,是乡党员领导干部的征求县纪委、统战(民宗)、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形成考察材料;⑤考察组组成:考察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等担任,成员由党建、精神文明、纪委等办公室党员干部组成。考察组下设若干个考察小组,每小组2人。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考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阶段:①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结束后,党支部在听取乡党委考察情况反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1%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②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③向乡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送乡党委审查、批复;乡党委在本乡范围内采取张贴和广播的形式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④乡党委向县委组织部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送7县委组织部审查。(5)选举产生代表阶段。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乡党委批复后,即可选举产生代表。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代表的主要程序为:①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