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1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目录1、“三会一课”和党日制度……………………………………2、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3、党组织监督制度………………………………………………4、密切联系群众制度……………………………………………5、报告、汇报制度………………………………………………6、党员教育管理制度……………………………………………7、发展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制度……………………8、党费收缴制度…………………………………………………9、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制度…………………………10、“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11、创先争优活动制度……………………………………………12、机关党委例会制度……………………………………………13、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14、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生活制度………15、机关党委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16、中心组学习制度………………………………………………17、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三会一课”和党日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1)听取审查机关党委、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决定非党积极分子队伍,确定发展党员计划,接收新党员;(3)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机关党建等重大问题;(4)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其中内容为:(1)研究党的建设和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的重要事项;(2)检查思想政治工作;(3)总结党建工作,分析党员队伍现状及思想动态等。党委委员要发挥集体智慧,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一言堂。3、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开会时党支部书记要提前一天向党员通报会议内容。所在党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会议。党支部会议主要内容是:(1)自查执行党委、总支部决议情况;(2)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文件和党的方针、政策;(3)研究非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4)听取党员思想汇报;(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4、党课教育。每半年一次党课,由机关党委或支部组织。党课教育要长计划、短安排、有职责、有进度、按时进行。党课内容要注重思想性、原则性、针对性、紧密联系实际,主要对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思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3传统和形势任务教育。党课教育可采取报告、学习专题文章、典型发言、电教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5、党日活动。各党支部每季按照上级组织要求,结合实际,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统筹安排党日活动。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党日活动形式要灵活。内容要丰富,要注重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机关党委、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提前确定会议主题,明确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好会议准备,会议要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要充分听取群众反映,经过分析,确定会议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党组织监督制度1、支部要监督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支部活动并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情况,及时负责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时,应自觉向所在支部请假。2、支部要经常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密切联系群众制度4各支部委员每季按分工找党员谈一次话,支部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党支部每年要有计划地配合单位为党员、群众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问题。报告、汇报制度机关党委、支部每半年向上一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报告一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及经验教训和下一步工作意见,报告材料必须由委员会讨论通过。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员和预备党员每季口头或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听取党内外反映,以便党组织考察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情况。党支部每月向委机关党委汇报一次活动情况。局机关党委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和党员思想状况。党员教育管理制度1、支部要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加强教育,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学习、工作各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用。52、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由其介绍人负责教育考察和按季写实,预备期满时党支部要组织一次认真评议,无特殊情况党支部应按期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3、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前或逾期交纳。4、外出党员的管理。因事外出半年以内的党员可自带党员证明,超过半年有固定活动地点,可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参加所到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凡外出半年以上的党员,每季必须向党支部详细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5、党员如果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视为自行脱党。发展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制度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思想、工作学习上表现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群众威信。支部要培养一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定积极分子必须手续完备,每个积极分子要由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培养人每季至少同入党积极分子谈一次话。发展党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把人口关。原则上每年度发展一次,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6列为当年发展和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按季写实,列为一般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半年考核写实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不得列为当年发展对象和讨论吸收其入党。(1)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养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2)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群众中无威信的;(4)没有经过市委组织部或市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的;(5)对发展对象的问题尚未查清的;(6)现实表现不突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7)申请入党人已经调离现工作单位的。考核写实要按期进行,不准补写和追记。支部每年年末或年初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调整。整顿调整要严格按入党积极分子标准进行。党费收缴制度党费按月计算、按季收缴。收缴党费的比例要严格按中组部规定执行。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是: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5000元以上(含5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1%。5000—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缴纳月工资收入的1.5%。10000以上缴纳2%(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党支部上缴党费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前清结,由支部组织委员上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每年末对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经常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教育无转变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退党处理。7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机关党委、支部每年有计划地安排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二次。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理论,不断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增强共产党员的自觉性观念。要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等。组织传达中央、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学习党章、准则、党的基础知识。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思想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增强教育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积极性,引导他们为机关三个文明建设做贡献。要有学习笔记、有讨论发言记录。严格请假制度,有考勤记录,记录考试成绩,开展评比,年终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强化民主决策、规范管理和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实施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制定集体决策制度。一、主要内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8(一)重大决策1、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上级组织的重要决策、指示、工作部署和有关部门的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措施;2、研究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问题中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相关事项;3、研究社会公共管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重大事务;4、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5、研究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6、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调整和重大改革的方案及重要举措;7、制定、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8、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研究部署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10、研究落实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具体办法;11、其他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二)重要人事任免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干部管理办法,研究并决定局党组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聘)用、调动、表彰、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2、研究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方案和推荐人选名单;3、研究决定需向组织报告的特殊情况下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94、研究决定对干部的奖励和对违纪干部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意见;5、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1、研究提出国有资产产权重大变更和重点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政策建议意见;2、研究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和城市规划建设及重大项目建设方案中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重要事项建议意见;3、研究协调向国家、省争取重大项目的资金、政策;4、研究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工程;5、研究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6、研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7、其他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2、研究制定、调整社会保障资金收入、支出意见;3、研究决定大额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4、研究提出一次性采购金额较大的办公设备、用品采购方案,以及一次性开支金额较大的会议费、接待费支出方案;5、研究落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但未确定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二、主要程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策三个阶段。(一)酝酿决策10“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一般应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或根据情况听取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党员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听取相关单位及职工群体的意见,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对涉及稳定方面的重大决策,还应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提出初步议题,并将议题的有关材料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保证其有充分时间了解相关情况。选拔任用重要干部,应事先征求派驻局纪检组的意见,并保证派驻局纪检组有充分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讨论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参加。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二)集体决策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领导班子对“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