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会一课制度一、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工作任务、工作制度;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三、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研究发展新党员,推选优秀党员等。四、党课,每季度组织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可由党支部统一组织。2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召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二、会前要认真准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三、会议中充分发扬民主,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以及工作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目的。四、会后要认真总结。对提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将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在一定范围内将会议情况向群众通报。五、针对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支部负责人要定期督办检查,确保收到实效。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二、评议工作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三、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每名党员至少联系1名非党群众。二、联系的重点对象是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群众、老党员等。三、联系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四、联系主要采取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听取党外群众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五、党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活动要经常进行指导督办,年终纳入评议表彰内容。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支部要及时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并指定正式党员进行培养,建立积极分子档案,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经考察合格,支委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三、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拟发展对象在发展前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四、对拟发展对象,党支部组织对其本人表现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五、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利用公示栏或张榜等形式,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表决时,实行无记名投票。六、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及时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6党费收缴制度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费交纳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镇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7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二、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三、流动党员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向支部写信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返回时,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并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四、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8党员汇报制度一、为了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监督,特制订党员汇报制度。二、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三、思想汇报的内容(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三)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四)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五)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等。四、思想汇报的形式(一)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9党员教育制度为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每位党员在思想、工作、作风上保持先进性,特制定党员教育制度。一、党员教育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二、教育内容1.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师生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清正廉洁,保持党员的一身正气;做到“三个珍惜”,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党员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4.加强团队意识教育,促进和谐,不断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三、教育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树立身边典型,起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各项党员教育学习活动,确保教育成果。10党员业余党校制度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建立我村党员业余党校学习制度。一、党员学习要本着有利于增强党员学习实践的自觉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内容。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三、党员学习时间每月一般不少于3次。四、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五、党员学习应做到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可结合民主评议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六、党支部在组织党员开展夜校学习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2.布置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3.进行学习考评。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