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权形态与土地经营方式的变化第三章传统农业的转变二、农业生产力的综合考察三、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四、传统农业与工业化(一)封建地权分配关系仍占统治地位(二)租佃关系及其变化(三)农业新经营方式的出现一、地权形态与土地经营方式的变化(一)封建地权分配关系仍占统治地位1.旧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占有者1925-19371937-1948全国解放前夕户数或人口土地户数或人口土地户数或人口土地地主3.1141.474.8241.243.4532.16富农6.3819.095.7815.404.8613.75中农24.0225.8728.7231.3928.9330.89贫雇农61.4020.7758.4916.1353.6217.23其他4.500.722.000.2510.833.4130年代中期,中国占农村人口不到4%的地主,却占有了40%以上的土地;富农占人口不到7%,占土地约20%;占人口多数的贫雇农拥有的土地却很少。可以说,在旧中国农村,封建土地关系长期占有统治地位,其特征是:占农村人口比例很少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很大一部分土地;而占农村人口多数的贫雇农却只有少量土地,有些甚至无地。2.地权分配的分散与集中变动状况:太平天国后,由于农民起义对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打击,一些地区一度出现地权分散趋势。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地权集中成为这一时期地权分配变动的主要趋势。影响地权的流动和地权分配变动的主要因素:一是土地买卖,二是田产的分割继承。前者主要表现为地主豪绅、商人的土地兼并和中小土地所有者的贫困破产,导致和加剧地权集中;田产的分割继承促成地权趋于分散。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因素的存在并发生作用。(1)战争。(2)甲午战后,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自由买卖有了新发展:1、官田旗地的民地化;2、商品经济和商业性农业的发展使农民内部两极分化趋势扩大;3、土地买卖中的宗法束缚进一步打破。(3)军阀地主的兴起和商人地主阶层的膨胀,加剧了一些地区的地权兼并。不同地区,地权集中程度不完全一样。(1)地权较分散,地主占土地在30以下,农户绝大多数是小自耕农。主要分布于土地贫瘠、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和商业性农业不太发达的地区。(2)地权轻度集中,地主占地不超过50%,自耕农占相当比例。黄淮流域以此类地区为主。(3)地权高度集中,地主占地超过一半,甚至高达80-90%,自耕农数量很少,佃农和雇农构成农户的主体。华南、华中、察绥、东北三省以此类地区为主。年份报告县数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1912655492328193168446233119337304523321935960472429193710584624301947422533各类农户比重的变动(1912-1947)(%)(二)租佃关系及其变化1.租佃范围的扩大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使地主阶级受到严重打击,许多省份地权分散,自耕农数量大增。19世纪70年代以后,军人地主和商人地主兴起,地权有所集中,佃农增加,但自耕农(包括地主、富农、中农等)仍然高于佃农。民国初时,自耕农比例略低于佃农与半自耕农之和。至抗日战争前,佃农与自耕农的比例变化总趋势是自耕农比例下降,佃农比例增加,表明租佃关系的范围扩大。不过变化幅度不算大。自1912-1937年,各类农户比例变动不大,自耕农比例下降了3%,半自耕农上升了1%,佃农上升了2%。抗战以后,这种佃农上升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各省差异:1912-1937年间,华北各省,除河南外,自耕农比例都在上升增加,佃农比例下降;华中地区,江浙两省是自耕农减少,佃农增加,皖、赣和两湖则是佃农比重也下降,皖、赣、湘等省半自耕农比例增加较大;西南川、滇、黔三省自耕农大量减少,佃农比重增加,尤其是滇、黔两省有明显的佃农化、无地化趋势;西北地区这种趋势不明显。据1930年统计,佃农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平均为30%,黄河流域陕、晋、豫、鲁、冀等省平均为13%,长江流域苏、皖、鄂、川、黔、滇、湘、赣、浙及珠江流域的闽、粤、桂等12省平均为40%,其中以福建最高,为69%。2.实物地租占主要地位,货币地租增多近代中国的地租形态,大致讲:实物地租占主要地位,货币地租次之,而劳役地租更次之,仅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比较典型。实物地租分定额租和分成租两种。20世纪初,南方大部分地区,定额租早已占主导地位;北方除个别地区外,分成租仍是实物地租的基本形式。全国总的变化趋势是定额租继续取代分成租,但在北方部分地区,由于帮工佃种制的广泛流行,也可能出现分成租取代定额租的反向变化。货币地租主要存在于通商口岸附近和城镇郊区、水陆交通沿线地区、经济技术作物种植较集中和商业性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以及其他条件较好、农业生产和商业流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货币地租有增加的趋势。3.押租、预租和永佃制押租是佃农在订立租约时向地主交纳的押金,规定在佃农退佃或地主换佃时押金如数归还给佃户,原意是以现金换取佃权。押租的本意和首要作用是用佃权的代价,有些地主为防范佃农拖欠地租或对土地物件的损坏,也要求佃农预付一笔押金。预租是佃农在耕种土地以前向地主预付的定额租金。大多数地方规定须在前一年秋季或冬季(或订立租约时)缴纳,也有的地方规定在春播前缴纳。预租不仅包括对佃农地租的占有,而且还包括对其所付租金利息的占有。永佃制是土地租佃关系中佃户享有长期处理土地耕作权的一种租制,其基本特征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永久分离。出现原因:缴纳押租、开垦荒地、改良农田提高经济收益、出卖田地时保留耕作权。民国时期,江南地区永佃制仍广为流行。4.地租率的增长实物地租地租率一般都在收获量的50%左右,有些可达60-75%,甚至个别高达90%以上。货币地租地租率一般都在地价的1/10以上,根据1930年全国22省的统计,水田的地租率分别为:上等田10.3%,中等田11.3%,下等田12%;旱地的地租率分别为:上等田10.3%,中等田11%,下等田11.5%。地租负担的国际比较:30年代中国农村平均地租购买年为7-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为20年,英国为27-30年。地租率变动趋势:逐渐增长。导致地租率上升的因素:一是城乡商品经济和商业流通加速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二是地主经商居城热持续升温,地主的生活费用和家庭开支增加,经商更需要大量货币资本;三是人口增加、自耕农破产导致地价上涨、佃农竟佃。(三)农业新经营方式的出现1.经营地主经营地主在近代中国十分有限,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地区已有部分地主对其所有的土地的一部分或者大部分甚至全部,采取自己雇工耕种的经营方式;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20年代,这种地主雇工经营的方式有一定的发展;到了30年代中期,地主雇工经营的土地面积约占其所有土地面积的10%左右,占总耕地面积的5%左右;此后直到1949年左右,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2.富农经济富农是在商业性农业发展、农民不断两极分化的过程中产生的。有两种类型:(1)自耕富农:自有土地,雇工耕种,自己也参加劳动;也常少量土地出租(富农的主体)。(2)佃富农:以租入土地为主,雇工经营,自己也参加劳动和管理,所谓佃富农。资本主义性质比较明显。新式垦殖公司的最初尝试在19世纪80年代,大量出现则始自20世纪初期,到1909年共约有90家,其中以张謇于1901年创办的通海垦牧公司经营殊有成效。自1912年到1920年间有较大发展,投资额由600多万元增加到4000多万元,增长约5.5倍之多。此后到1928年间呈现衰落态势,到抗日战争前夕,农垦公司数量没有大幅增加。从1937年到1945年间,由于日本侵略,华北和东南沿海地区的农垦公司或为霸占、或遭破坏,或就荒废,仅在西南和西北内陆地区又新建了一些。抗战胜利后,截至1948年,垦殖公司所有垦地仅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左右,其中官营占地95%,民营仅占5%。3.农牧垦殖公司和资本主义中小农场的出现农牧垦殖公司普遍兴起的同时,在通商口岸和城市郊区,以及部分商业、交通和社会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独资或合伙形式的中小型资本主义农场、林场、果园、饲养场也大量涌现。新式农垦公司的兴起,主要不是传统小农经济资本主义化的结果,大部分是由开垦荒地引起(垦殖公司、垦牧公司、盐垦公司);资本主义中小农场是近代通商口岸和工商城市发展的直接产物。在北方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区域经营地主和富农有一定的数量,但在商品经济更为发达的江南地区,经营地主却十分罕见,绝大部分地主均出租土地,富农经营也不发展。与之相应,江南地区的租佃关系发达,北方地区则反之。问题:农业经营方式的区域差异,原因何在?二、农业生产力的综合考察(一)农用生产工具(二)农业生产技术(三)农业劳动生产率(一)农用生产工具近代中国所使用的农具结构简单,多为木制,仅重要部分用铁制造;价值极其低廉,仅为数角至数元;使用人力或者畜力为动力;效率极其低下。新式农具的制造与引进:农业机械制造业几乎是一个空白;新式农具的引进开始于20世纪初,但使用并不普遍,仅在少数口岸地区可以看到一些小型新式农机具。据海关报告,直到抗战前每年农机进口经常在10万关两以下徘徊,1912年时农机进口最多的一年,价值达220万关两,但是直到5年以后,这批进口的农机仍然没有销售出去。(二)农业生产技术1.选育和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自20世纪初期以来,尤其是自20年代以后,全国各地纷纷兴办所谓的农事试验场,意在倡导改良种子,改进种植方法。相对来讲,棉花、水稻、小麦、花生和烟草等作物在引进和选育良种方面取得一定效果的。2.引进化肥进口化肥始于20世纪20年代,主要用于农业集约化程度较高的江南无锡等地。化肥的进口,一直都没有在中国打开销路,根据各埠报告载,即使是在1927年到1931年间化肥进口的高峰时期,年均输入量也不到266万担,约合317万市担,每亩平均仅为0.2市斤,1931年开始,化肥进口量又开始下降。从全国范围看,使用化肥的作用极其有限。3.水利设施建设就近代中国来讲,除去西北地区因垦殖而修建水渠、北方少数植棉地区的井灌有所发展外,没有修建任何大中型水利灌溉设施,甚至就连原有的水利设施也因年久失修或者认为破坏而不能利用了。章有义:新式农机具、化肥、外来良种等,“都不过是汪洋大海的传统农业中迸发出的几点火星,远未形成火炬。时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即使在通商口岸附近地区,农民一般依然因袭着传统的手工劳动方式、古老的耕作方法,极少改进”。原因不在于农民的因循守旧,农民“救死不遑,籽种耕牛穷无所措,讵有提倡科学化之余地”。(三)农业劳动生产率年代种植面积(万亩)产量(亿斤)粮食棉花粮食棉花1840年以前9287154632829.010.041914-19188835426781861.016.101924-192911780757982738.319.201931-103711836356472413.816.101938-194711621536462287.49.40194915246041552161.98.90中国近代粮食和棉花产量估计年代1840以前1914-19181924-19291931-19371938-1947粮食310.0210.6232.4203.9196.3棉花18.423.133.128.525.8中国近代粮食和棉花亩产估计单位:斤时期谷物豆类甘薯合计稻小麦杂粮合计1914-191875921745414301924-192981933758917457222920461931-193761027647513617623116681938-194753022140211536723614561914年到1947年每一农业劳动力生产粮食数单位:市斤时期大豆花生芝麻油菜籽棉花1914-1918661924-19291883513.11931-19371273310.429.810.01938-194793235.733.45.3每一农业劳动力生产的油料作物及棉花数1914-1947年单位:市斤总的来看,近代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比鸦片战争以前有明显的衰退,但从19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