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减灾防灾》课程论文A区主教防火设计调研分析报告指导老师:张庆顺学生:张思奥20095647雷力20095655班级:2009级建筑学1班学院:建筑城规学院2/17调查分析目录一.总体布局第3—4页二.结构抗震设计第4—5页三.防火分区第5—9页四.安全疏散第9—11页五.防排烟设计第11—14页六.报警、灭火系统第14—16页七.耐火构造第16—17页八.总结第17页3/17一、总体布局——主教学楼防灾规划(一)、主教学楼受灾影响评估重庆大学主教学楼位于重庆大学A校区,是一栋大于50m的高层建筑,层数为地上26层、地下三层,属于一类高层,是重庆大学的标志性建筑之一。楼内设有综合性的展览厅、报告厅、多功能会议室,各学院专用的专业教室,各种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学教室、实验室,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办公室。平时进出人员(学生、教师、后勤人员等)较多,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人员伤亡惨重,而且在教学硬件设施方面也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对重庆大学的影响巨大。(二)、周边场地规划及疏散主教学楼北面是防护绿化带,东面是重庆大学出版社,这两个面均可作为高层主体部分的消防扑救面,西面为团结操场,可做疏散场地,南面为与民主湖联通的小水池,可做消防水池用。消防水池:消防车道:4/17(三)、主教学楼评估《高规》:4.1.1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4.1.5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4.1.7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4.3.6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1.交通便捷:消防车道与学校主干道相连,且楼栋四周均有车道环绕,便于疏散扑救。2.保持间距:主教学楼与周边建筑间距均大于规范要求的基本防火间距。3.裙房附体:如下图所示,主教学楼的消防扑救面未布置裙房,符合规范要求。4.消防车道:主教学楼四周是符合规范要求的环形的消防车道,在东面及西面都有足够的消防扑救场地。5.大型厅堂:活动展厅及多功能厅的设置均不超过3层,且设有多个出入口,符合规范要求。二、建筑抗震设计:(一)、结构体系:主教学楼的结构体系为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具有较好的刚度和强度,抗震性能良好,能在满足大空间需要的同时做出较高的建筑高度。5/171.平面:主教学楼高层主体部分的平面为方形,简单、规则、对称,结构强度和刚度均匀,避免了结构刚度中心与建筑物震动中心不一致而导致的扭转,抗震性好。纵横向比约为37:41。利用楼梯、电梯作为中心筒体,加强了建筑的刚度和强度。2.立面:1)无竖向的刚度突变,不同结构的剪力墙在竖向贯通建筑,底部大空间还采用了混合结构体系以加强结构稳定。2)隔墙阳台雨棚等构件采用了锚固,拉结措施。3.竖向抗震设计:竖向收进:顶部突出宜逐步收进,而主教的顶部收进是突变的,且d’/d≤0.75,这,对其抗震性能有影响。4.裙房:裙房与高层连接部分设置了抗震缝使其分开,且局部加强了结构。三.防火分区(一)、分类A区主教学楼是大于50米的教学楼,一共26层,是为一类高层建筑。(二)、水平防火分区《高规》:5.1.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一类高层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5.1.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6/17面积可增加1.00倍。1.主教学楼高层部分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故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2.高层部分与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以及防火墙,所以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三)、垂直防火分区《高规》:5.1.5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5.1.5.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5.1.5.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5.1.5.3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1.5.4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楼大厅贯穿一、二层,故防火分区2面积应叠加计算。同时,由于该防火分区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所以防火分区2的面积的两倍应不大于1个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即2000㎡)。如上图所示,防火分区2的面积为750㎡,叠加后为1400㎡,符合规范规定。7/17(四)、走道《高规》:6.1.7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6.1.9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6.1.10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单面布置房间的住宅,其走道出垛处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1.形式:规范要求,走道应形式简洁,避免变宽窄、弯曲,往返转折,不能太窄或太急促,否则会造成疏散路线上的阻力和不安全感。最好为环形走道。主教学楼内的走道以环形走道为主,此外,局部还补充设置了尽端式走道。2.宽度:主教学楼内最窄的走道净宽为2.1m,最宽的走道净宽为3.5m,符合规范要求。3.长度:如上图所示,主教学楼内任意两个安全疏散楼梯之间的距离均小于60m,有一条尽端8/17走道,符合规范要求。4.距离:所有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直线距离均不大于15m。(五)、安全灯具所有走道的安全指示灯具下边缘距地面500mm,上边缘距地面700mm,疏散楼梯门上均有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六)、地下车库《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5.1.1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其中,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5.1.2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一倍。6.0.6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Ⅳ类汽车库。汽车疏散坡道为双车道的Ⅲ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Ⅱ、Ⅲ、Ⅳ类修车库。主教学楼的地下车库用防火卷帘分为了两个防火分区,均小于地下车库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且各自设有单独的出入口。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并设有多种手动灭火设备。9/17四.安全疏散(一)、电梯A区主教的电梯系统为乘客电梯和消防电梯系统1、乘客电梯:A区主教设有4部乘客电梯,并列式布置,前室开敞,火灾时不能使用其进行营救。2、消防电梯:A区主教作为一类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高规》:6.3.2.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6.3.3.2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6.3.3.3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6.3.3.4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6.3.3.5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10/176.3.3.8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1)、主教高层每层防火分区面积为750㎡,设1台消防电梯,符合防火规范。2)、前室:主教消防电梯的前室面积为8.2㎡,没有靠外墙但通过小于30m的通道直达室外,前室门为乙级防火门。3)、轿厢:载重量1000㎏,净进深1.5m,净面积2.25㎡,内部为不燃装修。4)、耐火构造: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的电梯井、机房分隔,且有≥2.00h耐火墙分隔,墙上门洞为甲级防火门。(二)、楼梯《高规》:6.2.1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2.1.1楼梯间入口处应没前室、阳台或凹廊。6.2.1.2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6.2.1.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6.2.2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2.2.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11/171、防烟楼梯间:共有3部防烟楼梯间,均靠外墙布置,且为独立的封闭前室,不仅有送楼梯间送风,而且前室还有正压防烟,前室面积为6.4㎡,符合规范规定。2、封闭楼梯间:主教一共有1不封闭楼梯间,靠外墙布置,与乘客电梯共用前室,其面积为47.8㎡,符合规范设定。3、剪刀楼梯:主教一共有一部剪刀楼梯,其前室分别设置,面积为5.55㎡,符合规范规定。4、室外楼梯:主教一共有3部室外楼梯,均可直达室外地平面,可以用来做疏散楼梯。五、防排烟设计(一)、防烟分区《高规》:5.1.6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米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挡烟梁(位于主教裙房部分的挡烟梁)12/17(二)、防排烟设计1.自然防烟以主教的一层为例,大量的可开启的采光窗,走道的可开启面积远大于地面面积的2%,房间的可开启的窗的面积也远大于房间面积的5%。2.机械防烟——正压防烟《高规》:8.3.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8.3.4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a.走道调研主教走廊(以负一层为例):(1)长度约为35m的无自然通风内走廊,无机械防排烟。不合要求。(2)长度约为70m的内走廊,有自然通风,也有防排烟设计,符合要求。调研主教走廊(以一楼为例):大量的开窗,可开启的面积远大于走廊地面面积的2%。b.房间教室:较大的自然采光通风窗,可开启外窗面积远大于房间面积的2%。c.楼梯间消防电梯13/17消防电梯采用了正压防烟,符合规范。前室安全出口无标识,管理不善。疏散楼梯上述分析可得:主教的防烟楼梯间,采用了正压防烟,对前室和楼梯间同时送风。3.机械排烟——负压排烟上图为地下室:负压排烟设备,排烟口,设置在靠近顶棚的墙上。由上述分析可得,消防楼梯间采用了正压防烟,符合要求。14/17小结:综合分析可得,除负一楼的走道防排烟有些问题以外,整栋建筑的防排烟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六、报警、灭火系统(一)、报警系统1.人工报警系统人员报警:主教门厅、走廊均设有电话、对讲机、报警按钮等人工报警系统。2.自动报警系统《高规》:9.4.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主教的走廊、教室的顶棚上清晰可见的各种烟感器、温感器等自动报警系统的感应器,各种探测器均布置于顶棚下,与梁底及墙的间距均符合规范。(二)、灭火系统1.自动喷淋系统走廊大厅15/172.手动灭火设备走廊大厅(三)、室内消防系统上图以高层防火分区和一个裙房防火分区为例,消火栓设置在了楼梯附近及消防楼梯内,便于取用。高层消火栓间距30m.裙房消火栓间距50m。消火栓距地面是1.1m。16/17(四)、室外消防给水1.消防水池位于建筑南面的水池可以作为天然的消防水池。2.室外消火栓及水泵接合器主教外的消防栓及水泵接合器均匀布置,多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