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1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指导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的发展,实现天子山旅游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规范天子山旅游镇的建设行为,满足旅游镇和风景名胜区健康持续发展和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镇规划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天子山旅游镇的实际情况,在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的组织下,由城市规划专业设计单位汇总各系统、各单位的发展要求而制定的。第三条本规划是天子山旅游镇发展建设的蓝图,是政府建设好、管理好天子山旅游镇的依据,也是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建设的重要保障。第四条在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不得违章建设,不得违章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本规划的义务,都有权对本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有权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五条本规划所称的规划区,是指天子山镇人民政府所在的旅游镇以及因武陵源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其中,规划建设区主要集中在泗南峪村和向家坪村,对泗南峪整个河谷地带进行整体控制。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2第六条本规划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解释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以及协调处理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第七条武陵源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维护本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要向居民和各单位宣传本规划和各项规划管理规定。要自觉守章执法。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第八条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时,必须按《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报批。下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需继续保持本规划的科学性和延续性,以保证天子山旅游镇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和期限第九条城镇化和精品化的发展目标:贯彻“产业兴镇、移民建镇”的总体方针,提高天子山旅游镇的建设标准,按照旅游城镇发展要求修建相应的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道路设施和公用基础设施。改善当地居民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建设精品旅游镇。第十条生态化、地方化和适度性的规划原则:保护天子山旅游镇的自然生态环境,突出地方特色,适度开发天子山旅游镇。第十一条本规划的期限确定为:近期:2005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第三章村镇体系第十二条天子山旅游镇为建制镇,是武陵源区的中型一般镇。天子山旅游镇(即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3本规划的规划建设区)是天子山旅游镇人民政府驻地,为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内的二级旅游镇,位于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北入口。第十三条天子山旅游镇镇域人口较少,通过移民建镇,为风景名胜区内搬迁型村庄和萎缩型村庄的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通过发展旅游服务也为移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风景名胜区的世居居民从风景名胜区保护中受益);优化和美化环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体系,使天子山旅游镇逐步发展成为游人远游探险和当地人安居乐业的世外桃源。第十四条作为聚居型村庄的泗南峪村和向家坪村,聚居的范围将限制在天子山镇规划建设区内。建设区内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的各项规定。第十五条天子山镇镇域范围内,除城镇规划建设区外,禁止建设旅游住宿接待设施。全面保护风景区的核心区;重点保护缓冲区中的湿地、林地、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河流生态廊道等生态敏感区,并对自然河流水域进行保护和控制,在河流两侧预留一定宽度的绿地,形成河流生态廊道。第十六条向家台村和黄河村为控制型村庄,规划为基层村。天子山居委会(老屋场)为搬迁型村庄(搬迁去向为天子山旅游镇或索溪峪镇,2002年已经基本搬迁完毕)。第十七条除天子山旅游镇之外,其他所有农村居民点都只作为普通居民点,不设任何形式的旅游住宿类接待设施。第十八条天子山旅游镇以第三产业为主,发展旅游服务业;其他农村居民点以第一产业为主,大力推行退耕还林,形成农业、林业、副业综合发展的产业格局。严禁发展破坏和污染环境的第二产业。第十九条大力改善天子山旅游镇的道路交通状况,重点改造教子垭——中湖——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4石家峪——天子山镇——桑植县的道路,道路级别为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逐步完善村级道路。第二十条改善天子山旅游镇至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景区的道路,道路级别提升为三级公路。尽快建设天子山——黄河村——索溪峪镇的道路。第四章旅游镇性质与规模第二十一条天子山旅游镇的性质:天子山旅游镇是天子山镇人民政府驻地,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是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内的二级旅游镇,是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的北入口,是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内自助游览的接待中心。第二十二条天子山旅游镇的主要职能:为人们在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内开展科学研究、审美、启智和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带动天子山旅游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全面发展,并对天子山旅游镇进行行政管理。与索溪峪镇和中湖乡旅游镇相比,天子山旅游镇是自驾车游客、自助式旅游游客的首选之地。汽车旅馆、青年旅馆和少量具有特色的家庭旅馆将是游客的最佳选择。第二十三条规划区和建设区范围1、规划区位于泗南峪河谷地带,包括泗南峪村和向家坪村所在的整个谷地,以自然山脚线和河谷豁口为界,形成围合的区域。强化对天子山旅游镇整个谷地的规划控制与管理。规划区用地面积为96公顷。2、规划建设区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5以风景名胜区入口区为中心,分布在泗南峪村和向家坪村溪流沿岸地块相对完整的各个组团之内,用地面积为41.72公顷。建设区依山就势,尽可能利用靠近道路的相对平整的地块,最大可能的保留现有的山形地势,避免引发地质灾害。第二十四条人口规模天子山旅游镇现状人口为1600人。规划期末(2020年末)规划总人口4000人,其中,常住人口(本地居民、服务职工等)为2400人,旅游住宿人口为1600人(规划旅游住宿床位为2000张)。天子山旅游镇人口规模依据《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中相关规划而制定。由于用地比较紧张,本规划建议以用地调节人口数量,在建设过程中,适当下调人口规模,以环境优化为首要选择。第二十五条旅游镇建设用地规模天子山旅游镇现状建设用地为7.7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48.14m2。规划期末(2020年末)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5.9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64.77m2。第五章旅游镇空间布局第二十六条空间布局的原则:兼顾当地居民和游客的需求;兼顾经济、审美和生态需求。第二十七条集中发展旅游镇建设区,控制优化整个规划区。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6第二十八条带状旅游镇:以东西向溪流为发展轴,多个组团组成带状旅游镇。第二十九条用地功能结构:泗南峪村靠近风景名胜区入口,布置为游客服务的商业金融用地组团;将为当地人服务的居住、教育组团整体向东搬迁至向家坪村,将行政管理组团布置在前两者之间。第三十条“一道绿色屏障、多条景观廊道”:天子山旅游镇群山环绕,形成一道绿色屏障;多条溪流在规划区内交汇,形成自然的景观廊道,这是天子山旅游镇的最大特色。第三十一条“中空边实”的布局手法:强化旅游镇发展轴所依托的河流景观廊道,在其两侧留出一定宽度的开放空间,将功能用地以组团形式靠山脚线一侧布置。第三十二条组团式用地格局:各类用地以组团形式布置,组团之间尽可能以绿地隔离,并将自然山体引入旅游镇内部。第六章土地利用规划第三十三条用地功能结构调整是本规划的核心内容:将学校和镇政府等用地向向家坪方向搬迁,空出风景名胜区入口区,并在其周围发展为游客服务的商业金融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第三十四条居住建筑用地(R)1、规划居住建筑用地包括两类:居民住宅用地(R2)和商住综合用地(C5R2)。在规划用地计算中,商住综合用地按照居民住宅用地计算。2、保留规划区内、建设区以外的村民住宅用地(R1),但应按照《武陵源风景名胜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7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对其建筑风格、体量进行控制和改造。但不再增加新的村民住宅用地,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将其拆迁,将村民迁入旅游镇建设区内。3、规划居住建筑用地面积为6.3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4.52%,按旅游镇常住人口2400人计算,人均用地面积26.46m2/人。第三十五条公共建筑用地(C)1、公共建筑用地包括:行政管理用地、教育机构用地、文体科技用地、医疗保健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和风景名胜区服务设施用地。2、行政管理用地(C1):将天子山旅游镇政府及其下属机构搬迁到风景名胜区入口区东侧滨河的狭长地段,与旅游镇主要道路相邻。3、教育机构用地(C2):将教育机构用地布置在向家坪,规划建设小学。与居住建筑相邻。托儿所和幼儿园可以不单独设置用地,与居民住宅用地兼容。考虑到天子山旅游镇人口规模小,本规划建议将中学合并到中湖乡中学。如果合并,则将本规划中学校用地中多余的用地转化为居住用地。4、文体科技用地(C3):保留并适当扩大向家坪村东部的黑神庙用地,对庙宇进行维修改造。5、医疗保健用地(C4):保留现有医院用地,适当扩大用地规模。6、商业金融用地(C5):在风景名胜区入口周边地区布置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社、保险等机构,为本地人和游客服务。在原有学校和溪流上游布置两块相对集中的旅馆业用地,兼顾休疗养等功能。7、风景名胜区服务设施用地:布置在风景名胜区入口区,统一设置管理用房、游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8客中心、停车场、环保车站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等。8、规划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12.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9.92%,按旅游镇总人口4000人计算,人均用地面积32.33m2/人。第三十六条对外交通用地(T)1、保留公路局施工完成的公路线路(中湖——桑植县,向家坪——黄河)不变。在旅游镇建设区内,将其规划为村镇主要道路,加大道路红线宽度,提高道路等级。在风景名胜区入口区和向家坪设置长途汽车停靠站。2、在旅游镇建设区内,不单独计算上述对外交通用地的面积,而是计入旅游镇道路广场用地之中。3、改造天子山旅游镇至天子山景区的道路,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潜在工程地质灾害的发生。4、在向家坪村东部过境道路路边设置一座加油站。第三十七条道路广场用地(S)1、将旅游镇建设区内的过境公路规划为旅游镇主要道路。增加次要道路联系各功能组团。在风景名胜区服务设施用地中根据风景名胜区发展的需要设置集散广场和停车场。2、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2.9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55%,按旅游镇总人口4000人计算,人均用地面积7.48m2/人。第三十八条公用工程设施用地(U)1、公用工程用地(U1):不单独设置邮电局用地和变电站用地,可以根据实际需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子山旅游镇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9要在风景名胜区服务设施用地中设邮政、电信服务门市部,在各功能组团内根据实际需要设置10KV变电箱。规划区内没有高压线路通过;在建设区内不单独设置供水用地;在规划区东部设置小型污水处理站和液化气供应站。2、环卫设施用地(U2):不单独设置公共厕所,旅游镇内所有宾馆、酒店、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厕所必须对公众开放;在向家坪东部设置一座垃圾中转站。3、规划公用工程设施用地面积为0.2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88%,按旅游镇总人口4000人计算,人均用地面积0.57m2/人。第三十九条绿化用地(G)1、公共绿地(G1):主要分布在规划镇政府北侧,沿河布置。2、防护绿地(G2):在过境公路沿线布置防护绿地。3、规划绿化用地面积为3.4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