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食药监药化生〔2015〕62号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中药饮片附录的要求,为规范中药饮片生产监督检查和认证工作,保证中药饮片生产检查工作质量,省局制定了《中药饮片生产检查要点》,现印发你们,以进一步指导检查人员检查和认证工作。附件:中药饮片生产检查要点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0月13日附件:中药饮片生产检查要点一、检查应重点关注五大方面内容1、中药材质量:中药材是否符合药用标准,产地是否相对稳定。2、中药饮片标准:中药饮片是否执行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批准的标准。3、中药饮片炮制:中药饮片是否按标准或规范制定相应的工艺规程;是否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中药饮片生产条件是否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是否有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4、人员履职能力:企业相关岗位人员是否具有中药炮制和质量控制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是否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5、诚实守信原则:是否有虚假、欺骗行为,是否有伪造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以及关键人员冒名顶替或兼职等。二、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及要点(一)机构与人员检查项目1、组织机构2、质量管理部门3、关键人员(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生产、仓储等人员4、培训管理5、卫生检查方法及要点1、检查企业的组织机构图,质量管理部门是否独立设立,职责权限是否建立,组织机构的各个岗位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保证整个组织机构的有效运行。2、检查过程中通过谈话了解企业负责人是否参与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实际履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足够的资源。3、检查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的档案,通过查看学历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以判断其真实性以及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兼职;通过谈话交流了解是否能履行实际职能。4、检查工资发放、社保缴费等财务单据以及通过谈话判断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生产、仓储等人员是否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5、通过谈话交流以及实际检验操作判断中药材、中药饮片检验人员是否具备中药学知识、中药分析检验知识和实际检验操作技能,是否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6、通过谈话交流以及实际炮制操作判断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是否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7、通过谈话交流和现场考核判断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是否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是否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8、抽查员工的培训档案,检查企业实施培训的内容是否与岗位的需要相适应,通过谈话交流和实际操作考核,评价培训实施的效果。9、检查企业是否有厂房卫生、工艺卫生、人员卫生等管理制度以及各项卫生措施,是否能防止污染与交叉污染;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着装防护。(二)厂房与设施检查项目1、生产、行政、辅助和生活区总体布局2、生产与仓储面积与生产规模的匹配性3、直接口服饮片生产环境4、毒性中药材的加工炮制5、防虫、防鼠措施6、仓库温湿度控制检查方法及要点1、检查时结合企业申报的平面布局图,实地查看企业厂区内所有建筑物(每层)的用途,确认企业是否有独立的生产厂区,生产区与生活区是否严格分开,用于其它生产经营的物品没有放在中药饮片生产厂区内,识别是否有认证车间外的生产场地或仓库。2、检查企业生产区的面积是否与生产规模相匹配,是否便于日常生产操作,关注最大批量生产的能力;是否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是否设置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的中药材预处理、净制、切制、炮炙等操作间,厂房地面、墙面、天棚等内表面是否平整、易清洁,不易产生脱落物,不易滋生霉菌;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之间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是否相互妨碍。3、检查企业直接口服饮片生产车间的粉碎、过筛、内包装等生产区域是否按照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是否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定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质量控制实验室的微生物限度检测室、阳性对照室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有独立的人、物流通道。4、检查企业毒性中药材加工、炮制是否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是否与其他饮片生产区严格分开,生产的废弃物是否经过处理并符合要求。5、检查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仓库是否有防止昆虫或其他动物等进入的设施。6、检查企业中药饮片炮制过程中产热产汽的工序是否设置必要的通风、除烟、排湿、降温等设施;拣选、筛选、切制、粉碎等易产尘的工序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以控制粉尘扩散,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如安装捕尘设备、排风设施等)。7、检查企业仓库是否有足够空间,面积是否与生产规模以及储存周期相适应;中药材与中药饮片是否分库存放;毒性中药材和饮片及其留样是否设置专库(专柜)存放,是否有相应的防盗及监管措施。8、检查企业仓库是否能满足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贮存条件,是否配备有温、湿度调控措施,是否对温、湿度进行监控;贮存易串味、鲜活中药材是否有适当的设施(如专库、冷藏设施)。(三)设备检查项目1、设备的选型2、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3、衡器、量具、仪表的校准4、制药用水检查方法及要点1、检查企业是否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不同特性及炮制工艺的需要,选用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设备生产能力是否能满足中药饮片生产批量的要求,以及不同工序生产设备之间的匹配性(如:切药、润药、蒸煮、烘干、炒炙等工序设备);设备的生产能力与实际生产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前小后大,可能有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2、检查企业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是否易清洁、易消毒、耐腐蚀,不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产生不良影响。3、检查企业操作人员是否熟悉生产设备操作。4、检查企业是否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并按规定执行。5、检查企业是否有计量器具清单、周期校准计划及校准记录。6、检查企业中药饮片生产用水是否至少符合饮用水标准,企业是否定期监测生产用水的质量,饮用水每年是否至少一次送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7、检查企业直接口服饮片生产用纯化水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当无毒、耐腐蚀;纯化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四)物料和产品检查项目1、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2、供应商质量评估3、中药材的接收和批号划分原则4、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贮存与养护检查方法及要点1、抽查企业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核查其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及检验原始记录,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2、检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对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是否建立了质量档案;直接从农户购入中药材是否收集农户的身份证明材料,是否建立了质量档案;毒性药材(28种)供应商是否持有医疗用毒性药品定点经营批件;生产麻黄的企业是否持有“麻黄草使用许可证”,麻黄草供应商是否持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是否定期对供应商档案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供应商档案处于最新状态。3、检查企业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包装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是否至少符合食品包装材料标准。4、检查企业是否有物料接收操作规程;抽查中药材,每件包装标签上是否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采收(初加工)时间等信息,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外包装上是否有明显的标志。5、检查企业是否有中药材批号编制操作规程;抽查中药材是否按产地、供应商、采收时间、药材规格等进行分类,分别编制批号并管理。6、检查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是否按质量要求贮存、养护,贮存期间是否按养护操作规程进行养护并建立养护记录。7、抽查企业中药饮片,确认包装标签是否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是否注明药品批准文号。8、检查企业毒性药材验收、贮存、发放是否做到双人管理。(五)确认与验证检查项目1、验证总计划2、生产设备与检验仪器的确认3、工艺验证4、检验方法确认5、直接口服饮片生产车间空气净化系统的确认、纯化水系统的确认。检查方法及要点1、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涵盖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等的验证总计划。2、检查企业所有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是否进行了确认。3、检查企业认证范围内所有炮炙品种是否进行了工艺验证,工艺验证是否体现了关键的工艺参数。4、检查企业生产品种的原药材和成品检验方法是否进行了确认。5、检查企业直接口服饮片生产车间的空气净化系统、纯化水系统是否进行了确认。(六)文件管理检查项目1、文件清单2、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3、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4、批生产记录检查方法及要点1、检查企业中药饮片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文件是否经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2、检查企业中药饮片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每项活动是否有记录、可追溯,并相互吻合。3、检查企业是否根据工艺验证结果制定每种中药饮片的生产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各关键工艺参数是否明确。4、检查企业每种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是否为现行版,检验操作规程是否依据现行版质量标准制定。5、抽查中药饮片批生产记录,是否可以体现生产的全过程,是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批生产和包装指令;(2)中药材以及辅料的名称、批号、投料量及投料记录;(3)净制、切制、炮炙工艺的设备编号;(4)生产前的检查和核对的记录;(5)各工序的生产操作记录,包括各关键工序的技术参数;(6)清场记录;(7)关键控制点及工艺执行情况检查审核记录;(8)产品标签的实样;(9)不同工序的产量,必要环节物料平衡的计算;(10)对特殊问题和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偏离生产工艺规程等偏差情况的说明和调查,并经签字批准;(11)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中药饮片的检验记录和审核放行记录。(七)生产管理检查项目1、生产过程中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2、中药饮片“批”的划分原则3、生产现场管理4、毒性饮片生产过程管控检查方法及要点1、检查企业生产区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不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饮片生产操作时,是否有防止交叉污染的隔离措施;有数条包装线同时进行不同品种包装时,是否采取有效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或混淆的措施。2、检查企业一批中药饮片是否以同一批中药材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的一定数量相对均质的成品,中药饮片是否以中药材投料日期作为生产日期。3、检查企业生产现场净制后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直接接触地面;生产现场净中药材、中药饮片晾晒是否有有效的防虫、防雨等防污染措施;生产现场是否使用流动的饮用水清洗中药材,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清洗其他中药材;生产现场不同的中药材是否同时在同一容器中清洗、浸润。4、检查企业生产现场的原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是否有明确的标识,标明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生产工序、质量状态等。5、检查企业是否对毒性中药材炮制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控。(八)质量管理检查项目1、取样2、法定标准检验3、对照品、对照药材管理4、留样检查方法及要点1、检查企业是否按取样操作规程进行取样;取样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具有代表性。2、抽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检验原始记录,确认是否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并可追溯。3、检查企业是否配备了满足认证范围品种检验需要的检验仪器、对照品和对照药材,并有相应标准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4、检查企业委托检验(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特殊检验项目和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仪器)是否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并备案,委托的检验项目是否做到批批检。5、检查企业每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进行了留样(中药材留样量至少能满足鉴别的需要,中药饮片留样量至少应为两倍检验量);留样时间是否有规定(中药饮片留样时间至少为放行后一年)。6、检查企业是否选取产量较大及质量不稳定的品种进行年度质量回顾分析,其他品种是否也定期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7、检查企业是否设置中药标本室(柜),标本品种至少包括生产所用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