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3503-2007)首次发布:1986年标准号:SHJ503—86标准名称:《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第一次修订:1993年标准号:SH3503—93第二次修订:2001年标准号:SH3503—2001第三次修订:2007年标准号:SH3503—2007标准名称:《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并增加了SH3543-20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一、SH/T3503-2007修订情况二、SH/T3503与3543-2007修订原则交工技术文件是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工目施工阶段形成,并在工程交工时移交建设单位的工程实现过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要求的见证文件及竣工图等,是对建设项目交付和检维修有指导意义的文件;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从交工文件中移出的和实际工作必须形成的过程技术文件)统一纳入《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进行规范.三、SH/T3503与SH3543的关系施工过程技术文件中包括交工技术文件施工过程技术文件是交工技术文件的基础交工技术文件需要监理和建设单位签字确认,交给建设单位过程文件不需要监理和建设单位签字确认,施工单位自己留存归档文件两个规定同步执行,都接受监理、建设和质量监督机构检查。注:我们现在要求:使用3543表格的,一般不再归给建设单位,但不使用3503和3543表格的材料,都要归给建设单位。四、SH/T3503-2007修订后的变化情况SH/T3503-2007共分6章和6个规范性附录。与上一版本相比主要变化为:——标准名称由《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更改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强调了本标准的行业性)。——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三章;——对原交工技术文件的表格进行了增补、修改和必要的删减;——规定了各参建单位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责任;——修改了交工技术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要求;——增加了交工技术文件英文用表;原来的附录A由1个附录变为6个附录,按专业划分为附录A~附录F;表格的编号方式使用SH/T3503-J1XX~J6XX。规范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完善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五、SH/T3503-2007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条文解释:本规定适用范围有以下三点含义:1)本规定的管理范围:是工程的施工阶段,即从工程开工(土建基础施工)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管理规定执行SH3904。2)规定的内容:是设计、采购、施工及检测等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组卷和交付的责任和要求;3)适用的工程项目:石油化工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检修、维修项目)编汇、组卷和交付。石油化工包括炼油、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工程。对除此而外的建设项目,应执行其他相关标准。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工验收,即工程施工阶段设计、采购、施工及检测等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交工技术文件编汇、组卷和交付。六、SH/T3503-2007正文条文解释条文解释:本章第一段为规范的标准格式要求,下面所列3项规范的部分条款被本标准引用。且其最新版本将适用本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规定。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SH/T390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H/T390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范条文解释:本章明确GB/T50328和SH/T3903确立的术语适用本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相关术语有: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单位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施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纪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3术语和定义GB/T50328和SH/T3903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立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归档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纪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案卷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条文解释:本条给出的交工技术文件术语包括3层含义:交工技术文件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并在工程交工后需移交建设单位的资料;需要编制和提交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需要提交的内容是:工程实现过程、安全质量、使用功能符合要求的证据及竣工图等。3.1交工技术文件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形成并在工程交工时移交建设单位的工程实现过程、安全质量、使用功能符合要求的证据及竣工图等技术文件的统称,是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组成部分。条文解释:本条是基于石油化工工程所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管理的特殊性而规定的,这里将供应商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上加盖确认章的延续性质量证明文件规定为原件。3.2质量证明文件原件Originaldocumentofqualitycertification加盖生产厂检验专用章或质量证明专用章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供应商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上加盖确认印章的延续性的质量证明文件。条文解释:本条在此明确了交工技术文件的责任单位,检测单位和采购单位是本新增加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重点强调建设单位应将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管理的责任在合同中明确。交工技术文件编制、审查的责任单位应将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纳入其项目管理职责范围中。4总则4.1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管理责任。下列参建单位应对施工阶段形成的交工技术文件进行管理并纳入项目管理职责范围:a)工程总承包单位;b)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c)工程监理单位。条文解释:本条就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责任提出写入合同的要求。4.2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采购的一项或多项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按本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管理责任。4.4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安装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的规定。条文解释:本条与SH3503-2001一致,是针对需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监察管理的特种设备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特别规定。4.3建设工程项目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和油气田、长输管道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条文解释:本条与SH3503-2001一致,明确了本规定不包含的工程项目内容。条文解释:本条与SH3503-2001一致,是基于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有统一的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也相应发布了有关建筑工程交工技术文件格式与要求的地方标准,且必须强制执行。因此,本规定没有再规定这部分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格式。附录B中所列入的表格是针对石化行业标准中对设备基础、水池等混凝土工程特殊要求,补充了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所缺的交工技术文件表格和要求。4.5土建工程所用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4.8编制交工技术文件的责任单位应对交工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负责,确保整理、编目、签证规范,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条文解释:本条强调了对交工技术文件编制单位的法律责任,这条是对交工技术文件有关责任单位最基本的要求。4.6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除执行本规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合同约定。条文解释:本条强调交工技术文件还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4.7建设单位应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形成、积累、编制、整理等活动进行组织和检查。条文解释: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的责任:组织和检查。条文解释:本条后一句话为新增加的条款内容。收集质量证明文件的目的就是要追朔,因此要求采购单位在发放材料时,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原件上注明使用单位、单元名称和发放数量。4.9交工技术文件中的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有一份为质量证明文件原件,采购单位应记录材料和设备的领用单位、单元名称或使用部位和数量。条文解释:本条为新增加的条款,是对采购单位提出的要求。根据《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要求,采购单位应对其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明确采购单位在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上加盖确认印章,是要求采购单位必须确认质量证明文件合格。因本规定已明确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提交由采购单位负责,质量证明书原件应暂时保存在采购单位,要求复印件交付施工单位,是用于施工单位对设备、材料质量进行确认和给监理的报验。4.10使用单位领取材料时,采购单位应出具在质量证明文件上加盖确认印章的复印件,其用纸规格为A4。条文解释:本条与原有条款一致,明确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交工文件用表格,应使用本规定的表格。当其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使用的表格与本规定使用的表格为同一类型的表格时,亦应优先选用本规定的表格。4.11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中/英文用表格式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有关标准规范和本规定同时列有同类表格时,应优先采用本规定附录A~附录F列入的表格:——附录A(规范性附录)交工技术文件通用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交工技术文件土建工程用表——附录C(规范性附录)交工技术文件设备安装工程用表——附录D(规范性附录)交工技术文件管道安装工程用表——附录E(规范性附录)交工技术文件电气安装工程用表——附录F(规范性附录)交工技术文件仪表安装工程用表条文解释:本条与原SH3503-2001规定一致,本规范没有编入的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和格式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与建设/监理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协商确定。4.12目前尚无适用规范的工程,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与建设/监理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协商确定。条文解释: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与原规定的十二种内容相比,减少了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设备、材料代用单;设计变更文件。这部分的内容包含在第6.2条中。5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与份数5.1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应包括:a)施工组织设计;b)工程开工、中间交接、交工等工程交付文件;c)土建、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等质量验收文件;d)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材料的检测、复验报告;e)竣工图。5.2交工技术文件的份数为三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交建设单位,另一份副本由设计、施工、采购等承包单位分别按本规定6.1.2条编制责任自行保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正本应为纸质版原件;b)副本以电子版形式提供时,除责任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可采用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