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办学条件档案建设参照标准的说明各学校:根据河南省“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参考“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教督导〔2012〕19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豫教基〔2011〕162号)以及“关于发布《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豫教基〔2008〕157号)”等文件,并参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培训会相关内容,确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办学条件档案建设参照标准。各学校根据此标准查漏补缺,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均衡档案工作,并完成各项指标的自查自评工作,使我县的申报验收工作能够顺利通过2013年4月的市级复核,5-6月的省级评估验收和暑期国家的实地检查和认定。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办学条件档案建设参照标准虞城县教育局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附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办学条件档案建设参照标准一、学校设置与班额1、根据人口分布和人口出生率等综合因素,人口比较密集的平原地区,原则上每0.5万人左右设一所完全小学,每2-3万人设一所初中。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平原地区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不含寄宿制学校)。边远农村可适当保留部分教学点。同时,积极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2、原则上,农村成建制小学每年级为1—4班,城镇小学每年级为2—6班,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每年级为4—12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每年级为2—4班。无超大班(66人以上)现象。3、校园布局合理,区域分明;能够做到“三化”即绿化、美化、净化;校园文化要具有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丰富多彩,充分发挥人文环境的育人作用;围墙坚固完整。4、校园规划合理、区域分明、互不干扰。生均用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2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6平方米。二、校舍建设校舍建筑质量符合建筑标准、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防火设计规范。1、学校布局合理,生均建筑面积小学达到5.2平方米,初中达到6.4平方米;寄宿制学校应增加相应的学生宿舍和食堂建筑面积,其中农村全寄宿制小学、初中生均建筑面积应分别不低于13.13平方米、15.31平方米。2、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12平方米;教室采光玻璃比不得低于1:6;40W荧光灯或同样照度节能灯9+2支,并配有灯罩;教室地面应硬化防滑,门窗无缺损、油漆完好。3、实验室、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专用教室(功能教室)建设符合《标准》。即完全小学教辅用房应至少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兼远程教育播放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等6室;初中教辅用房应至少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等9室。4、办公用房应包括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后勤用房等。5、单独设置的学生和教工厕所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硬化防滑,有防雨设施。教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女生应按不超过15人设一个坑位;男生应按不超过30人设一个坑位,按不超过40人设1米长的小便槽。6、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符合《标准》、卫生规范。学生宿舍的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3.0平方米,初中不低于3.3平方米,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中小学学生食堂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且距离污染源25米以上。三、设施设备和场地学校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范设施配备到位。1、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分别不低于15册、25册,且适合中小学生阅读,每年新增图书不少于藏书量的1%以上。复本率不超过20册。2、小学数学、科学和初中理科仪器设备配备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二种配备方案规定的标准;音乐、美术器材配备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II类标准;体育器材、卫生器材配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3、学校应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配备信息技术设备和其他现代技术装备,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满足师生教学和学习需要。农村学校应按照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要求配备远程教育工程设备,做到正常维护,确保正常使用。4、运动场地小学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60米直跑道);初中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包括100米直跑道)。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及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5、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的设施、教学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备符合《义务教育阶段盲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JY/T0403—2009)》、《义务教育阶段聋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JY/T0404—2009)》、《义务教育阶段培智学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标准(JY/T0405—2009)》等。四、教师与经费1、足额使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齐各学科教师。所有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达到规定学历要求。农村学校与城镇学校的师生比,小学分别为1:25和1:23,初中分别为1:18.5和1:16.5。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率分别不低于60%、40%。中级及以上职务教师比例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30%、35%。近三年新补充教师,小学一般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一般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职工配备数量适宜,学科结构合理。校长具有规定的合格学历,经过培训持有任职资格证书。教师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建立教师进修培训机制,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落实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2、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落实。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按省定标准(小学每年每生530元,初中每年每生730元),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生3—5倍标准及时足额拨付;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教师福利及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待遇得到落实,农村学校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津贴补政策得以落实;加强经费绩效管理,不断建立完善本地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公布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完善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五、质量与管理1、学校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适龄儿童和少年均能就近入学,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小学五年、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不低于95%和92%;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近三年的“分配生”比例达到省定标准。2、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并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3、学校应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能有效的实施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4、学校应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达标考核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85%以上。5、学校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师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