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1页共14页1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企业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规划和监控。本程序适用于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哈飞汽车”)生产的乘用车。2目的旨在公司内部建立一套管理、计算和监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工作的流程,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符合国家标准。3术语和定义3.1核算年度数据截取范围为一个核算年度内,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该日期指《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的制造日期。3.2核算基数核算年度内的乘用车产量(不含乘用车出口量)。3.3核算主体原则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每一个独立法人乘用车企业、每一个单独注册的进口汽车经销企业作为一个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主体。3.4新能源车包括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4职责4.1发展规划部:负责组织制定企业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中长期目标及规划。4.2汽车研发中心4.2.1负责下发哈飞生产的非出口各车型燃料消耗量数据;4.2.2负责下发《油耗备案数据编号对应车型状态一览表》;4.2.3负责向工信部递交《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预报告》、《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中期报告》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2页共14页4.3质量部负责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数据的报送工作,保证报送数据的准确性。4.4市场部4.4.1负责在制定新产品策划和分解年度生产规划时,确保年度企业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目标达成;4.4.2随时监控企业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目标达标情况。4.4.3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研发中心递交《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预报告》、《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中期报告》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等文件所需的基础数据。5工作要求及程序5.1工作程序5.1.1燃料消耗量数据系统建立(1)研发中心认证室将哈飞汽车已通过工信部“中国汽车燃料消耗量网站”发布的燃料消耗量数据通过技术通知的形式下发到相关部门。(2)研发中心整车集成所下发《油耗备案数据编号对应车型状态一览表》,明确各车型状态与认证室下发技术通知中油耗备案数据编号的对应关系。(3)生产车间、管理信息部和质量部结合“燃料消耗量数据技术通知”和《油耗备案数据编号对应车型状态一览表》,完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数据报送。(4)质量部应在每月初核对上一个月报送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更正。(5)燃油数据的报送管理参考质量部下发的“燃油数据报送管理程序”。5.1.2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见附录A.1)。5.1.3考核方式(见附录A.2)。5.1.4公司规划和监控(1)发展规划部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时,需着重考虑企业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目标及规划。(2)市场部在制定产品规划时,需考虑产品构成及其生命周期对企业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的影响。(3)市场部在制定企业年度产品分解计划时要确保年度企业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目标达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3页共14页成。(4)市场部应随时监控企业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目标达标情况。5.1.5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报告(1)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预报告1)每年11月底之前,市场部向研发中心按照附录B.1的要求提交下一年度预计的生产计划、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和实际值数据(计算方法一,下同)。2)每年12月20日前,研发中心向工信部递交下一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预报告》(附件1),纸制和光盘各一式五份。(2)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中期报告1)每年7月12日前,市场部按照附录B.3的要求向研发中心提交:a.上半年已实际生产的各车型数量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实际值结果,以及对应的各车型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及关键参数(见附录B.2);b.下半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实际值情况预测;c.本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预测完成情况(百分比)。2)每年8月1日前,研发中心向工信部递交本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中期报告》(附录B.3),纸制和光盘各一式五份。(3)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1)每年1月12日前,市场部按照附录B.4的要求向研发中心提交:a.上一年度已实际生产的各车型数量,以及对应的各车型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及关键参数(见附录B.2);b.上一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实际值计算结果及达标情况;c.上一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结转额度计算结果;d.上一年度结转额度使用计划。2)每年2月1日前,研发中心向工信部递交上一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附录B.4),纸制和光盘各一式五份。5.1.6核算与公示(1)工信部等五部委完成上一年度所有核算主体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于每年3月20日前公示。(2)如公司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由汽车研发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反馈。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4页共14页(3)每年6月1日前,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上一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报告”,包括生产/进口乘用车产品数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实际值、达标及排名等情况。5.2工作流程5.2.1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流程(1)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流程图见图1。生产日期后48小时内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6月1日前3月20日前12月20日前8月1日前2月1日前随时依据发规部文件规定每月初油耗数据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工信部市场部发展规划部质量部研发中心时间流程名称: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流程流程拥有者:汽车研发中心开始1.1下发燃料消耗量数据2.与车间、管信部共同报送燃料消耗量数据3.燃料消耗量数据核对1.2平均燃料消耗量规划4.平均燃料消耗量监控5.平均燃料消耗量报告6.核算与公示8.国家平均燃料消耗量报告发布7.企业问题反馈结束图1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流程图(2)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流程说明见表1。表1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流程说明序号活动名称执行者执行时间输入物参考文件交付品1.1下发燃料消耗量数据汽车研发中心工信部燃料消耗量网站发布油耗数据后三个工工信部燃料消耗量网站发布信息1.燃料消耗量数据技术通知;2.油耗备案数据编号对应车型状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5页共14页作日内态一览表1.2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规划发展规划部依据《哈飞汽车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规定》政策研究1.中长期发展规划2.年度经营规划2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数据报送生产车间、管理信息部和质量部48小时内1.燃料消耗量数据技术通知;2.油耗备案数据编号对应车型状态一览表网络数据库3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数据核对质量部每月初网络数据库4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监控市场部随时1.中长期发展规划;2.年度经营计划;3.网络数据库;年度产品分解计划5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报告汽车研发中心12月20日前市场部提供数据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预报告8月1日前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中期报告2月1日前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6核算与公示工信部等五部委3月20日前网络数据库公示7企业问题反馈汽车研发中心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公示公文8国家平均燃料消耗量报告发布工信部等五部委6月1日前公示+企业反馈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报告6记录序号记录名称格式记录编号管理部门保存期限1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预报告附录B.1HF-YF71-R01-01汽车研发中心长期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6页共14页2各车型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及关键参数附录B.2HF-YF71-R02-01汽车研发中心长期3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中期报告附录B.3HF-YF71-R03-01汽车研发中心长期4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附录B.4HF-YF71-R04-01汽车研发中心长期7附录附录A参考标准附录A.1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1)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是建立在企业报送的乘用车(不包含专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数据基础上,考核一个核算年度内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与目标值的关系。(2)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公式1)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CAFC)计算方法(一):不包含新能源车,用于企业向工信部提交《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报告》时采用,同时用于计算结转额度。计算公式如下:其中:i表示车型序号;N表示车型数量;FCi表示企业第i个车型的燃料消耗量;Vi表示企业第i个车型的年度生产量。计算方法(二):包含新能源车,为工信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是否达到国家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时采用。该方法的计算结果不需企业向工信部提交,工信部计算完成后将结果发给企业确认。计算公式同a。特殊说明:1.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7页共14页2.当某个车型的FCi值存在多个时,计算中采用最大值;3.对新能源车:a.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时,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并按5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b.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不大于2.8升/100公里的车型(不含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按3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c.当某种车型均能满足以上a和b的要求,按照a的核算方法。2)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TCAFC)其中:i表示车型序号;N表示车型数量;Ti表示企业第i个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目标值;Vi表示企业第i个车型的年度生产量。特殊说明:1.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2.当某个车型的Ti值存在多个时,计算中采用最大值;3.计算TCAFC值时,不计新能源车。附录A.2考核方式通过结转额度的方式考核企业。结转额度=(TCAFC-P×CAFC)×其中:i表示车型序号;P为加权值;Vi表示企业第i个车型的年度生产量。特殊说明:1.CAFC值为按照计算方法(一)得出的值;2.当TCAFC>CAFC时,P为100%,此时为优于额度;3.当TCAFC<P×CAFC时,P为相应标准中的当年考核加权值,此时为劣于额度;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8页共14页注:2015年前该考核加权值按照GB27999-2011中要求计算。4.当TCAFC≤CAFC≤P×CAFC时,结转额度为零;5.结转额度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圆整至整数位;6.结转额度计算时不包括新能源车的数量。优于额度可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有效期三年,先结转的额度先使用。劣于额度的处罚目前未规定要求。附录B记录模板附录B.1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预报告见表B.1。表B.1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9页共14页标准范本见附件B.1。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预报告附录B.2各车型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及关键参数见表B.2。表B.2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10页共14页标准范本见附件B.2。各车型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及关键参数附录B.3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中期报告见表B.3。表B.3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11页共14页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12页共14页标准范本见附件B.3。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中期报告附录B.4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见表B.4。表B.4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13页共14页标准范本见附件B.4。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附录C引用文件列表见表C.1表C.1序号参考文件文件编号管理部门1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2013年15号公告工信部2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11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程序Q/2AYF71-2013第14页共14页附则本程序起草单位:汽车研发中心本程序起草人:程光本程序审核人:高健本程序批准人:尹雪峰发布/修订记录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