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当代文化功能作者:孙晓云《光明日报》(2015年11月02日15版)为纪念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一周年,中央召开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进会,再一次要求我们每一个文艺工作者要树立为人民抒写、抒情、抒怀的高度自觉,真正明确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担当起为民族塑魂铸魂的历史责任。我作为一个书法工作者参加了这次会议,不由再次想,书法在当代社会究竟起怎样的作用?它不仅仅是个人兴趣爱好或者艺术观点的问题,而是一个很大的民族文化承传问题。艺术观点是不断变化的,但中国文字的传承是恒久的,它涉及到我们文明的存废。尤其在今天,因为书法已经失去普及性和实用性,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对书法产生误解。这种误解,首先就体现在对“书法”的理解上,过去古人学习书法是“认”、“念”、“写”三位一体,现在这三个部分在书法教育中被完全割裂:认,对汉字的研究,交给了中文系;念,交给了表演系;写,则交给了美术系。中国书法首先是文字,然后才是艺术,如果把文字的内涵都剥掉了,就剩下一个艺术的壳,那就实之不存了。文化是民族的根,对于中华文化,汉字是它的根。没有文字,哪来的诗歌、历史和哲学?中国书法向来不缺少审美依据,博大精深的书法史论,有延续两千年的完整、缜密的评判标准。如果汉字的书写内涵都被剥离出去了,成了纯艺术,那就必然导致已延续了数千年至今依然在使用的汉字的消亡,中华文明的繁衍就会遇到问题。由此而言,对传统书法的传承,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文化安全问题。当代书法是建立在当代美术基础之上的一种尝试,也是东西方艺术相互碰撞的结果。现代社会大不一样,随着时代发展,科学进步,在短短的几十年中,人们对字的要求大大降低。真正认真写字的人越来越少。眼下人们基本上连硬笔字都很少写了,更不用说练书法,我们通过键盘,就可以“敲”出文字。在当代究竟应该如何处理现代的“艺术”和古老的“文字”两者间的关系呢?显然,既不能以中国传统文字的观念完全覆盖纯艺术的观念,也不能完全用艺术的观念来覆盖我们文字的传承。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我们不应该一直背着传统的包袱,而要大胆创新”,这观点没错,但当下的现实恰恰在于我们还没有继承到传统,反而徒然背上创新的包袱。书法界有一种怪象:如果你跟古人写得相似,似乎就不叫创新。其实古人早就讲过:“如将不尽,与古为新”。这很有道理。就当下社会而言,我们必须重新认识书法的位置,我们不应把书法仅仅视为中华民族的“艺术”的瑰宝,这其实是对书法的低估。书法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根,是中华文化最古老、最有标志性的符号。弘扬“中国精神”,为中华民族铸魂,首先要做的,就是把中国的汉字写好。就中华文明而言,汉字对于我们民族性格塑造也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我们常说“字如其人”,西汉杨雄也曾说“书,心画也”,意思是说,一个人平时的为人,最后都能通过字体现出来。在古代,书法是衡量一个人学识、才气、风度、品行的重要标准,从来没有一个时代放弃过对书法的要求,这种标准已经延续了两千多年。重视书法其实并不难,中国人对书法的审美其实是长在骨子里,溶在血液中的。我们都是从小看汉字、写汉字长大,只要从小认、从小写,就知道什么是丑,什么是美。这一点审美的自信,我们是有的。我们现在可以做的,就是与时俱进,有效提炼出书法与文化的时代精神和活力。书法的教育,书法的传播,要接地气,要深入到社会每一个空间,要结合当下的文化和社会现实。书法教育要融入寻常百姓中。在当代重视书法,要避免无端将书法“脱离”现实。书法应该并且一直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当中,在我们的视觉审美当中,写好书法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本分。如果我们现在还仅仅只是局限在一个小范围内聊书法,仅仅是局限在一种所谓的书法“界”,局限在文人趣味、展厅效应,那是狭隘的。书法传扬需要“润物细无声”,重视书法,是一项“随风潜入夜”、漫长细致的一代接一代的薪火传递工程。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浩如烟海的典籍中,有些堪称思想深刻、意义丰富、文辞隽永,业已成为中华传统思想与文化的经典,对中国人的国民性格、思维方式、道德规范、审美情趣等等,产生了恒久而深刻的影响。我今年书写出版了小楷“中华国学德育经典”中的《道德经》《大学》《中庸》,由府建明先生注释,释文通俗、详细、严谨,甚至在疑难杂字处一一标明读音,方便各种读者阅读。我们做此事的目的,是让读者在浸润书法艺术的同时,领会国学的精髓、传统的要义。书法是一项薪火相传的事业。书法进校园让人欣喜,它是孩子们陶冶情操、提升文化的开始。我们看到,近几年国家对这方面愈发重视,出版了一系列中小学书法教材。但如何让人们更有兴趣地“写字”,让国人把写字的兴趣和生活、文化结合在一起,与我们承传文化的历史使命联系在一起,这依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