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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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调查与思考市财政局陈军(2008年6月3日)农业是弱势产业,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举措。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共财政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当前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一、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情况近年来,为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现代化,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市紧紧围绕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同时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促进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重点投入优势特色产业。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持高效外向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07]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优化农业项目资金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07]8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优化农业项目资金的补充意见》(宿政办发[2008]322号)等文件,通过整合优化,在项目的立项上,财政资金主要支持重点龙头企业、高效外向设施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项目的发展。(一)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对有较好经营业绩、与基地农户建立定单、保护价收购、二次分配等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支持。财政专项资金采用项目定额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对基地建设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根据项目申报单位实际新增基地面积,按照不高于投资额10%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年度担保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贷款在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给予60万元奖励;对收购本省农副产品的流动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短期贷款给予贴息。两年来,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2153万元,支持江苏玖久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等60多户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贴息补助。2007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达144家,其中18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8.9亿元、利税3.6亿元、利润2.3亿元、出口创汇(含非自营出口)8878.3万美元,同比分别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二)支持高效(设施)外向农业发展。在省重点支持项目的基础上,围绕我市各地优势主导产业,市、县(区)财政在支农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效外向农业的投入。两年来,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1.03亿元,支持“十大”高效外向农业农产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吸引“三资”投入高效外向农业,2007年全市引进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314个。目前,该市高效外向农业已经展现出快速发展趋势,规模化成效十分显著。沭阳花卉苗木、蔬菜、食用菌;泗阳食用菌、生猪;泗洪奶牛、生态水禽;宿豫区蚕桑、蔬菜;宿城区鲜切花等区域优势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张,区域产业特色进一步彰显,特别是蔬菜、食用菌、奶牛和水禽等产业发展尤为突出。(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财政重点扶持“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扩大高效农业生产规模,即: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积极鼓励其创建自主品牌,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两年来,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1642万元,支持沭阳县手拉手鹅业合作社、泗洪县绿园蚕桑专业合作社、泗洪县青阳镇奶牛行业协会等27户农民专业协会发展。到2007年底,该市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87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78个、农民专业协会109个。成员总数达到8.2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18.1万户。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达到省级“四有”标准的有14家,经过考核认定达到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佳”34家。拥有“梅花”、“刘德”、“苏花八集”、“中杨”、“双兴”、“草山”、“双清湖”、“蔡集”、“蜜蜜”、“虞姬”、“飞燕”、“重岗山”等64个注册商标。二、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企业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市农业产业4化龙头企业中,真正上规模、上水平的还较少,龙头企业的科技和质量水平比较落后,目前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普遍处于20世纪70--80年代的水平。据统计,目前该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44家,但其中国家级仅有一家(玖久集团),省级以上仅18家。(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产业链短。目前,我市大多数农业龙头企业产品研发能力低,新开发产品少,农产品专用程度和品质不能满足加工业的需求,产品加工深度不够,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具体情况如下:畜牧产业主要为生猪养殖小区建设,但优质品种引进、改良速度偏慢;奶牛规模总量和单体饲养量还很小;水禽产业种禽、种苗及孵化滞后于生产发展;蔬菜产业表现为优新品种少,设施栽培的比例低,新增规模基地少,缺乏具体能对产业拉动的市场;食用菌产业表现为精深龙头加工企业缺乏,产业化水平低;杨树产业表现为加工产品结构不合理,整体产业层次不高,受国家宏观板材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影响较大,制约产业持续发展;花卉苗木产业表现为产品质量和档次偏低的局面没有明显改观,园林企业品牌创建仍需进一步加强;蚕桑产业表现为面积扩张难度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到位率偏低,产业市场竞争力下降。绿色稻米产业表现为龙头企业带动力弱,缺乏有影响力的品牌支撑。(三)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目前,该市一般农户仍习惯于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缺乏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把合作社的5发展摆在应有的位置,进入的门槛还相对较高,没有做到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发展缓慢,目前加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仅占该市农户总数的2.1%,而且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没有产权关系、松散型的自我技术服务性团体,体现不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助合作精神,进行两次分配的就更少。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也制约了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三、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点建议(一)增加投入,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各级财政要明确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目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财政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同时,要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坚持有偿扶持与无偿支援相结合,以有偿扶持为主的原则,积极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适当集中,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二)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多样化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化组织发展。鼓励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和运销业,特别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营销业,创造名牌产6品。结合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化龙头企业布局。引导促进龙头企业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实行标准化生产。推进龙头企业改革,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收购、租赁、转让等形式,整合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后劲。引导龙头企业明确经营方向,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收购农产品时,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促进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在产权上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形式,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保护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四)大力发展各类中介组织。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总结成功经验,逐步加以推广。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行业协会,把转变政府职能同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业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使7各类中介组织真正成为连接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五)完善政策,加强指导,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在落实好现有各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调整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逐步增加对我市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规模,建议金融机构放宽贷款担保条件、增加贷款额度、改善金融服务,税务部门降低农产品加工增值税、优先兑现出口退税等,继续优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加强规划引导,理顺管理体制,做好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促进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联系电话:0527-84363054、1385138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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