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人生四大方面安全保障够了吗?――风险保障(意外与重疾1)风险保障(意外与重大疾病):如果您是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是顶梁柱您是否想过,给自己的爱人、孩子、父母更多的一份保障与关爱。人的一生发生意外:10年10月20名大陆游客在台湾遇台风而失踪,10年11月15日上海高层住宅特大火灾53人丧生,11年7月浙江高铁重大事故39人死亡,每天都会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舟曲的泥石流,汶川大地震、印尼海啸、飞机失事等意外事件的发生。随着科技发展,医疗水平的提高,重大疾病的治愈率逐年提高,治愈大病已不是梦想,但重要的是财务支持是根本。据统计,当前大城市居民一生总的医疗费用突破了60万元,如果算上罹患重大疾病的费用那么医疗费用将可能超过100万元。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您是否准备了充足的医疗保障(如只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障的话哪是远远不够的)。具体方案示例:方案一:男39周岁:需求25万元重大疾病保障,年缴1.395万元,连续20年共计27.9万享受的保障利益:1、保单生效日起20年间,拥有36种重疾保障25万;以及原位癌、重度烧伤、冠状动脉手术成型术、冠状动脉粥样斑块切除术4种疾病各2.5万,其它保障继续有效(二次赔付)2、若20年间身体健康,未发生重疾,满期时可领取额外养老金25万,加保单分红4.638万(分红按中档测算)3、VIP客户服务:国际二次诊疗4、意外保障:普通意外保障125万,航空意外保障525万5、住院补贴:普通住院500元/天,恶性肿瘤住院500元/天,重症监护住院500元/天方案二:王女士,30周岁,是一位优秀的白领丽人。而立之年的她,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因此更加重视呵护自己的健康,于是她为自己投保女性疾病保险,30年缴期,每年只需要缴费1800元,可拥有9万元的疾病康复保险金,享受到的保障利益:1、王女士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全额返还以缴的保险金54000元。2、为女性乳腺癌、子宫癌、卵巢癌、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女性高发疾病提供疾病康复保险金9万元。3、因意外伤害或上述“女性疾病”以外的其他任何疾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都将获得相应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方案三(泰康定期寿):阮先生35岁,公司总经理,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目前有多处房产投资,有部分银行按揭贷款,由于阮先生是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为考虑给爱妻及子女更好的保护,决定购买200万元的定期寿险,每年交费4440元,共交10后,10年期间享受到的保障利益:1、高额度保障:10年期间阮先生意外身故,其家人将获得200万元的高额赔付。。2、高额度保障:从第二年起9年间,阮先生发生疾病身故其家人将获得200万元的高额赔付。您的人生四大方面安全保障够了吗?――养老与子女教育保障(2)养老与子女教育保障:1、养老保障“传统的储蓄理财日益受到通胀的吞噬,而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养老方式也不能满足未来的养老需求。近年来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延长,而养老成本却在不断攀升,消费者已经意识到目前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较低,已经不能满足未来20-30年后的养老需求;此外中国人口结构的改变也让人们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缺乏信心。同时,储蓄养老这种方式也不能有效抵御通胀,如果想要享受有尊严的养老生活,确实需要商业养老作为补充。完善的养老保障应该由30%的社会养老保险、30%的企业年金和40%的个人理财养老组成,也就是说,晚年的生活品质很大一部分是靠个人在职时的养老理财方式选择。因此,在现有社会条件下,由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组成的养老模型正在建立。96.4%的人对养老的生活充满憧憬:阳光、海滩、孙儿相伴,生活闲适而惬意...,但是事实显示:70.5%的人面临社保企业年金对养老准备的不足;81.5%的人在依靠子女生活;60.4%的人曾经富有但老年陷入贫困如何确定您的养老需求?假设:目前每月生活支出约6000元,每年物价上涨率3%,60岁退休,预计退休后生活25年。退休后所需养老资金共约325.1万元!退休规划,必须是无风险的、必须是终身的、必须是可以抵御通胀的,必须是要提前规划的。具体方案示例:方案一:35岁的李先生为自己将来提高养老保障,保持较高生活质量,及时购买了终身分红年金险,保额10万元,交费期3年,每年交费600755元,所获得的保障利益:1、从60岁开始领取年金,直至终身,并保证领取20年60周岁开始首年领取10万元养老金及累积红利122万元,从次年开始每年增加5000元+红利,至79周岁当年可领取19万元,共计20年2、若80周岁还生存可领取累积红利309万元,80周岁开始每年领取10万元祝寿金+红利,领至终身3、期间额外保障:意外身故最高给付450万元,非意外身故最高给付285万元保单红利为演示按中档分红预测,分红以实际为准。方案二(大都会LA02BA):37岁的阮先生,希望能提前5年退休,在退休时每年额外有一笔稳定的养老金,提高退休生活,选择购买终身年金分红年金险。养老保障,年缴33.5万,连续5年,享受的保障利益:1、55岁开始每年领取10万元(保证领取20年)+每年可领取保单分红,直到终身;2、55岁时领取累计分红47.3万(分红按中档测算)。3、在55岁前发生意外或身故,最高给付184.25万元+分红。方案三:女,43周岁,需要重大疾病保障,希望能在退休时每年额外有一笔稳定的养老金,提高退休生活。每年缴费52.04万元,缴5年,共计260.2万元,将获得以下的保障:一、养老方面,从60岁保单周年日起享受1、60岁保单周年日起,每年保证领取12.64万(至少20年)+每年保单分红,直到终身。2、60岁当年可领取50万贺寿金+保单分红51.6万(按中档分红测算)共计101.6万。二、重大疾病方面:保单生效日至60岁享有1、重疾保障:拥有36种重疾保障50万;以及原位癌、重度烧伤等4种良性肿瘤各5万(二次赔付)2、VIP客户服务:国际二次诊疗,以及家人全球SOS紧急救援和旅行咨询服务;3、意外保障:普通意外保障928万,航空意外保障1328万;4、住院补贴:普通住院800元/天,恶性肿瘤住院1600元/天,重症监护住院2400元/天(最长可以保障到75周岁)。2、子女教育――给子女一份终身的保障“近20年,什么价格上涨最快”?很多家长会异口同声地回答——“子女教育费用”。仅以子女教育费用中的高校学杂费为例,20年前,大学学费200元/年,现在已经上涨至平均5000元/年。近20年时间里,上涨了25倍。仅1998—2002年间,我国高校学杂费增长了5.34倍。1994年至今的10余年间,国民人均收入却增长不到4倍,学费涨幅远远超过了国民收入增长速度。按国内外的经验,这种教育费用的增长速度仍将远远高于国民人收收入增长或通货膨胀率,理财专家保守估计今后20年每年约按5%到8%的速度增长。子女教育金的准备缺乏弹性,子女的资质事先无法控制,因此要未雨绸缪,及早准备!除资金累积功能外,保险产品作为子女教育金工具的特有优点:收益稳定,无本金损失风险;保费豁免,发挥保险保障本质功能,确保教育金累积不因投保人变故受影响。一旦提前领取会有损失,强制储蓄,确保专款专用;定期返还,帮助做好现金流管理和规划,可以保障孩子终身,关爱延续。保险——子女教育金规划的最佳选择!具体方案示例:方案一:孩子满月了,妈妈准备为宝宝购买少儿教育及重疾保障计划,可以让宝宝在成长过程中,从生活、健康到教育做到无后顾之忧。每年缴费8.858万元,连续5年,共缴费44.29万元,享受的保障利益:1、关爱保险金:购买后立即返还10073.4元2、大学教育金:18岁时,一次给付30万元3、创业金:22岁时,一次给付20万元+累计红利4、重大疾病保障:发生30种重疾,最高给付20万元5、住院医疗津贴:200元/天6、保费豁免:若妈妈在交费期间意外身故或全残,可以免除剩余的保费,并且还将提供每年2.5万元的生活津贴和每年2.5万元的教育津贴,连续给付5年,使爱心呵护得以延续。方案二:孩子4周岁,妈妈为女儿购买少儿教育及重疾保障计划,可以让宝宝在成长过程中,从生活、健康到教育做到无后顾之忧。每年缴费9.9958万元,连续八年,共缴费79.9664万元,享受的保障利益:1、孩子教育金领取18周岁领取27万22周岁领取27万25周岁领取45万2、22种少儿专属重大疾病30万(最高可达45万元)保障3、住院补贴普通住院50元/天+恶性肿瘤住院另加50元/天+重症监护住院另加50元/天4、保费豁免功能:若妈妈在交费期间身故或全残,可以免除剩余的保费5、满期累积分红16.6万(按中档红利分红测算)3、子女教育及养老综合保障计划具体方案示例:方案三:给4岁的女儿规划教育金、创业金、养老金储备使女儿教育创业养老无忧,延续家庭对女儿的关爱,为4岁的女儿购买了综合保险保障计划,每年交10万,交费10年,共计交费100万元。保险保障利益:1、60岁前:每年可领12780元年金+红利,如不领取,可累积生息,同时提供保单质押贷款2、60岁时:可选择一次性领取127.8万元生存金+每年累积生存年金+每年累积红利,保险终止3、60岁后:若未选择一次领取,则每年可领取6.39万元+红利,保证领到80岁;若80岁后还生存:每年可继续领取6.39万元+红利,直到身故4、非意外身故:最高180万元,意外身故:最高给付达280万元5、孩子分段领取金额测算:18岁时约可领取38.73万元、28岁时约可领取86.43万元、45岁时约可领取212.92万元、60岁时约可领取526.62万元,80岁时约可领取946.75万元,100岁时约可领取1903.39万元(分红按中档进行测算)。6、保费豁免:投保人在缴费期内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高残可豁免剩余所有应缴保费。您的人生四大方面安全保障够了吗?――财产保全与转移(3)财产保全与转移人身保险――是全球公认的财产保全最佳方案,1、人身保险不能用于抵债的财产。在企业或个人的债权债务活动中,对人寿保险不得提出代位权求偿,可保全资产,使财产私有化。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务,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2、人身保险不纳入破产债权。《公司法》规定,私营企业和合伙企业都需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偿债范围包括了业主的私有财产。但是同时,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保险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即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通过要求债务人退保其人寿保单追索保单解约的现金价值。3、人身保险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通过以上法律规定从而决定了人身保险具有其它理财工具不具有的安全性能。资产传承和资产保全、财富分配的需要、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拥有高额的风险保障、保证有一笔可用于急救的现金。具体方案示例:方案一:30岁的王女士自己经营企业,为了财产保值和安全,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购买了分红险,交费3年,保险期间10年,每年交费10万,共交3年。满期时王女士可获得利益如下:30万元的满期保险金,34390元的累积生存保险金和累积红利56670元共计391060元在10年保险期间内,除获得累积红利和累积生存保险金外,还可享受如下身故保障:1、最高非意外身故保障:332400元2、最高意外身故保障:664800元3、最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障:997200元4、最高航空意外身故保障:1662000元方案二(生命红上红C):张先生53岁,企业高管,为了财富传承,也为了资产保全、家庭避险的考虑,准备为自己购买两全分红寿险,每年交费100万元,共交5年,指定亲属为受益人,保障期限10年。10年期间张先生可获得利益如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