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个城乡整合型的农业现代化土地改革背景:一、二战后,韩国经济陷入空前混乱的局面二、粮食严重短缺三、国内阶级矛盾空前激化为了解决严重的粮食短缺,恢复农业生产,缓和农民和地主阶级的矛盾、稳定社会、在政治上争取农民的支持,战后韩国政府采取的最迫切的农业政策是土地改革。现实:战前,农村长期保留着半封建的土地制度有利因素:(1)战后,日本人迅速回国(2)美军事管理办公室在1947年进行了土地分配进程:——1949年6月21号颁布《土地改革法》——1950年3月10日公布《修改土地改革法》——同年3月25日公布土地改革实行令——4月28日公布实施规则,土地改革开始正式实施宗旨:废除旧有的租佃关系,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内容:农民所拥有的农地不超过3公顷的最高限制;无地佃农可以用分期付款或实物抵押的方式购买土地,期限为5年;地主被分配的土地按稻田收成150%得到现金补偿,金额按现行大米价格计算,按5年时间支付意义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地主阶级被彻底消灭2、确立了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为农业现代化打开了通道3、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粮食危机的解决第二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成功转移一、背景:1.自然条件:农地稀少而劳动力充足→(首要任务:将农村中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2.社会条件:20世纪30年代以来,城市化进程加快要求劳动力资源在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间进行重新配置。另外,以制造业出口为主导的工业化发展模式,为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二、经济启动战略:先轻后重,先工后农,以制造业出口为导向。三、过程: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促进劳动力转移。1962年开始,发展劳动密集型轻纺工业品出口,以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业品出口生产为杠杆来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四、结果:1.出口高增长成功的带动了经济的“起飞”,同期经济年平均增长率高达9%。2.加速了韩国城市化进程,1945~1975年期间,韩国人口增长率为1.9%,而城市人口增长率高达6.1%,其中2/3以上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结果。五、措施:韩国仅用了30年的时间,就奇迹地完成了世界发达国家花了上百年甚至几个世纪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在此过程中,不仅没有因此出现严重事业和社会动荡,失业率反而有所下降。1.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为企业大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2.城市发展政策鼓励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3.教育的超前发挥了重要作用。六、启示:韩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在工业化基础发展上进行的。工业化为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创造了条件。同时,韩国政府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积极主动采取了多元化,多渠道的制度安排,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的转移向最优化方向发展,融入到城乡非农业部门和第三产业中去。劳动密集型发展战略在解决韩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上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节政府对城乡共同发展的政策整合随着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现代化程度的提高,韩国经济出现了不均衡的增长,农业被“无意识的忽略”了,与高速增长的工业相比,农业生产发展缓慢,1967-1969年期间,农业年平均增长率仅达25%。农业和农村的问题随之凸显出来。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城乡差距成为知识分子讨论的话题,同时也成为韩国总统选举中的一个政治问题。20世纪60年代末,韩国开始十分重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以实行“新村运动”为标志,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2004年使农民收入达到城市居民的84%,基本消除了城乡差距,实现了城乡协调发展。一、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促进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韩国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特征:1.建立工业加工区,工业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吸纳了大批农村劳动力,促进了人口集聚2.培育大企业集团3.发展出口型企业二、大规模实施“新村运动”,促进农村地区全面发展三、对农业实施反哺政策,促进农业提高生产率和竞争力韩国农业面临的主要问题:1.农场规模小,生产效率低2.种植结构不合理3.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日趋严重主要解决政策1结构调整政策1991年底,韩国政府制定了一项围棋十年的“农业与渔业结构调整计划”2“新农业计划”(6)3“农业与渔业开发计划”(10)四、实行城乡基本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第四节朴正熙总统与韩国的新村运动一、韩国新村运动的背景1.城乡差距拉大2.朴正熙总统对新村运动的倡导二、新村运动的内容与成效1.改善农村公路2.改善住房条件3.农村电气化4.农民用上自来水5.推广高产水稻品种6.农协组织的迅速发展三、“韩国模式”的农村现代化运动1.新村运动是通过物质建设带动精神伦理的综合运动2.新村运动是一场很少财政投入的建设运动3.新村运动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群众运动四、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1.概述资料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村仍是我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生产场所,他们的生活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韩国政府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等等给我们至少四个方面的有益启示。2.要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自己说话,从而激发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的自信、决心和创造性、主动性,在此基础上,农民无穷的智慧与创造力才会体现出来。即使政府认为对农民有益的事情也要先征求农民的意愿,决不强行推行,让农民成为各项农村建设事业的主体。如我们继续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沿袭过去那种行政推动的强制式、命令式的工作作风,势必抑制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不到农民的支持的新农村建设无法取得成功。3.要贯彻落实全面综合的新农村建设指导方针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到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民主建设,并要求各地把农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建设和治理。要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等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建设中来。当前,应先从村庄改造、乡村道路等小型工程入手,建设村容整洁,生活、生产便利的新农村,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现状,树立农民立足家乡、建设家乡的信心,进而推动农村自治管理;挖掘农村传统文化资源,促进积极、健康文明新风尚形成,树立勤劳节约、互助合作、尊老爱幼的民族优良传统。4.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管理体制的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微观层次主要指乡村治理结构,宏观层次指县以上农村管理体制。微观的改革重点是推进村民自治和乡镇机构改革,大力推进农民组织化进程,实现乡镇自治。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是最佳选择,这也符合“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改革方向。政府主要通过法律、法规来实现对乡村的治理,基层党组织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宏观层次的农村管理改革首先是合并职能,将目前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涉农管理职能合并集中后由统一的部门来执行;其次是下放管理职权,改变县级尤其是省级以上集中了过多的支农财物分配权的现状;最后要改变涉农管理中人员分布的“倒金字”塔型结构,让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在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不改变现行的农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项惠农政策和支农资金就无法真正让农民得益,中央政府制定再好的宏伟蓝图也难以变成现实。韩国政府也曾有这方面的类似教训,在1970年以前,韩国政府曾投资20亿美元,以推动农业地区的综合开发,但由于有效利用资金投入的体制与机制不健全,以致资金的投入效益不大。为此,韩国政府不得不从1971起启动全面的新村建设运动,宏观管理上建立“协议会”统一机构,微观上发挥农协组织在农村经济、文化教育、民主管理建设中的作用,并于1984年制定了《农协法》,确立了农协组织在农村农产品流通、物资供应、加工、销售、金融、保险、福利等的组合功能。5.要强化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我们党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是我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执行的农村政策。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动员城市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还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要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和设施,改变当前农业教育中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和方式,重点加强对农村中那些具有公益心,具有动员和组织能力,具有开放性的农民骨干力量的培训,在培训中要贯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