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应急预案?一、概念:应急预案又可以称为应急计划,是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针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控制与救援行动,尽量避免事件的发生或降低其造成的损害,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而预先制定的应急工作方案,主要解决“突发事件发生前做什么、事发时做什么、事发后做什么、以上工作谁来做”等四个问题,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操作指南。二、分类:根据国务院于2006年1月8日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⑴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⑵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如:《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如:《国防科技工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⑷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如:《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⑸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⑹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