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大学教育的泛政治化看中国思想市场的扭曲发展----为纪念科斯而作唐志军12013年9月2日,多年未流泪的我潸然泪下。哪天,一个102岁的老人走了!这个老人,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是产权理论的奠基人,是法与经济学的创始人,是20世纪最具原创性的经济学家。这个老人,一生没有来过中国,却始终对中国关爱有加;这个老人,以他的思想影响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为中国的产权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其实,在我心里,即便这个老人不是诺奖得主,也没有那么多贡献,我也依然尊敬他。因为,他讲了一句对于中国来说,至关重要的话:“如今的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即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开放、自由的思想市场,不能阻止错误思想或邪恶观念的产生,但历史已经表明,就这一方面,压抑思想市场会遭至更坏的结果。一个运作良好的思想市场,培育宽容,这是一副有效的对偏见和自负的解毒剂。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错误的思想很少能侵蚀社会的根基,威胁社会稳定。思想市场的发展,将使中国经济的发展以知识为动力,更具可持续性。而更重要的是,通过与多样性的现代世界相互作用和融合,这能使中国复兴和改造其丰富的文化传统。”是的,毫无疑问,思想市场的良性发展是中国走向富强、民主和幸福的先决条件。中国的确需要一个良性发育的思想市场!就一国思想市场来说,教育----尤其是大学教育----是一国思想市场发展的基础。如果一国的大学不能成为思想创新、思想传承和思想启迪的的源泉,如果1唐志军,男,湖南永州人,经济学博士,湖南科技大学经济学副教授,财经网评论专栏撰稿人,研究方向为权力经济学。单位:湖南科技大学。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邮编:411201;。电话:15200366533。Email:tanghan12345@126.com2一国大学不能结出灿烂的思想之果,如果一国大学不能培育出一批杰出的思想家,那么,该国的思想市场是无论如何都发展不起来的。然而,大学要成为思想创新、传承和启动的源泉,就需要一个合理的大学功能界定和合理的大学治理结构。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大学就不会成其为大学,也无法承担起思想市场的基础这一功能。不过,就中国的现实而言,可能让那个老人----科斯----失望的是,中国教育尤其是大学的泛政治化很可能导致中国不仅无法造就出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学术大师,也无法发展出一个良性的思想市场!一、合理的大学治理是什么?1087年,世界上第一所大学----博洛尼亚大学(UniversityofBologna)----在意大利诞生了。此后,各国国家先继建立和发展了大学教育制度。大学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知识的创造和积累,深化了人类对自然和自身的认知,培育了人类道德、理性的进步,促进了人类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没有大学,人类起码还得在蒙昧中摸索更长一段时间。大学的功能或曰使命有二:一是创造知识、革新思想、引领社会;二是启迪智慧、传承知识、培养人才。正是此二功能,决定了现代大学的治理特征,即: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教授治校、同行评议。那么,大学的这四种治理特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一)什么是学术自由?由于知识创造的独特性质,大学老师需要自由的空间时间、自由的思维、自由的实验、自由的创作和自由的发表,才能创造出新的知识。因此,学术自由是大学进行知识创新的必不可缺的条件之一。一旦这个条件缺失,所谓的知识创作就变成了自欺欺人的“皇帝的新装”!那么,什么是学术自由呢?学术自由是指学术活动不受非学术性干预的自由,是社会成员对新思想的创造、阐述和传播的自由权利。《牛津法律大辞典》(1988)将其定义为:“一切学术研究或教学机构的学者和教师们,在他们研究的领域内有寻求真理并将其晓之于他人的自由,而无论这可能给当局、教会或该机构的上级带来多么大的不快,都不必为迎合政府、教会或其他正统观念而修改研究结果或观点。”而美国学者胡克则认为“学术自由是指专业上合格的人士在他们所胜任的学科中自由地调查、讨论、发表或教授他们所认为的真理,而不接受宗教或政治的控制和3权威的许可,除非这种控制是职业道德标准,除非这种权威是在有关学科中用来证明真理和结论的合理方法(《学术自由原则》,1985)。”1988年联合国利马宣言指出,“学术自由”是指学术共同体成员,无论个人或集体,通过探查、研究、探讨、记录、生产、创造、教学、讲演以及写作而追求、发展、传授知识的自由。在法治社会中,作为社会成员特别是学者的一种基本权利,学术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任何组织、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能侵犯的。从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的核心理念,是一流大学孜孜以求并赖以立足的最为宝贵的根基。学术自由理念和制度赋予了大学教师们自由研究的权利,也赋予了大学组织有效抵御外部社会力量的影响与干预的天然职责,即大学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大学师生进行自由学术研究而不受宗教、政治和其他暴力的侵犯与过多干预。而人类长期的科学实践证明,倡导和坚持学术自由的方针,是学术发展的根本保障。如果大学的学术研究由于受到宗教或政治的侵涉而不能自由展开,那样,大学的功能就会被扭曲,知识创作也将成为梦语呓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唯有充分享有学术自主权,富有浓厚的学术氛围的大学,才能真正找回大学的“自我”,大学也才能正确地享受其他的权利,主动、自觉地走向社会中心。民国时期,蔡元培先生开一代风气之先,在北京大学实行“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而蔡元培主政时期也是北大迄今为止最辉煌的时期。那一段时期,北大群星荟萃、大师云集、灿若星辰,如自由主义的胡适、激进主义的陈独秀、保守主义的梁漱溟、“愤青”的鲁迅、淡漠的周作人都在北大宣泄自己的观点与思想。在各种不同思想的激荡下,民国时期的北大产生了迄今为止最辉煌的学术成就。(二)什么是大学自治?大学需要学术自由,而学术自由是否能得以保障却与大学是否自治息息相关。如果大学不能成为学者与宗教、政治或其他暴力组织之间的“天然屏障”,不能有效抵御外部社会力量----尤其是来自宗教、政治或军队的暴力-----的影响与干预,那么学术自由也就成为了一种奢望和空谈。因此,大学自治是维护大学学术活动自由的有力武器。那么,什么是大学自治呢?美国学者爱德华·希尔斯指出:“所谓大学自治是指大学作为一个法人团体享有不受国家、教会及任何其他官方或非官方法人团体和个人,如统治者、政治家、政府官员、教派官员、宣传人员或企业主干预的自由。”大学可以自由地治理学校,自主地处理学校的内部事务,最小限度地接受来自外界的干预和支配。大学自治的目的,在于落实“学术自由”之宪法保障。关于大学自治的范围,艾4里克·阿什比曾在一份具有广泛影响的分析报告中指出大学自治的6个要素:①排除非学术干扰的自由;②按大学认为适合的方式分配经费的自由;③聘用教师并决定其工作条件的自由;④选择学生的自由;⑤设置课程的自由;⑥制定评价标准并决定评价方法的自由。大学自治作为一种理念和精神是永恒的。正如布鲁贝克所指出的:“尽管传统的自治受到了各种侵犯,然而其精神却旺盛不衰。”大学自治包括对外自治和对内自治两个方面。对外自治主要是针对大学与政府的关系而言的。现代大学治理理论认为,政府对大学的介入应当是有保留的、有限的,它要受到大学自治的限制,而不能是武断的和专横的;国家只能在大学纯自治事务违法时才能干预,在法律范围内,大学对自己事务如何运作,享有自由空间。对内自治主要是针对学校与教师、学生的关系而言的。从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学校如何保障教师的学术自由以及学术自由的限度。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学校如何保障学生的自治权以及学生自治权的限度。大学自治作为现代大学的基本治理理念和制度之一,为知识的自由发展创造了条件。离开了大学自治制度的支撑,学术自由将丧失栖身之所,只能变成一种虚无缥缈的“精神饰品”。也就是说,一旦大学变成教会、国家或任何局部利益的工具,大学将不再对它的本质忠诚。今天的中国大学,之所以没有学术的自由,之所以流于庸俗,之所以走向学术腐败,很大程度上是由中国的大学没有自治权造成的。(三)什么是“教授治校”?大学自治为学术自由提供了外部组织保障,但它并不能使教师自动享有学术自由,学术自由同样可能受到大学组织内部的限制与侵害。因此,要实现学术自由,还需要另一项来自大学内部的治理制度的支持。“教授治校”就是大学内部学术自由的制度保障。那么,什么是教授治校呢?教授治校是来源于中世纪巴黎大学的一种大学内部管理传统。中世纪巴黎大学基于“学者社团”性质,形成了“教授治校”制度:大学内部事务由学者们共同负责管理,学者们既是管理决策的主体,同时承担决策的执行与监督任务。现代大学的“教授治校”制度,不仅表现为以教授为主体的学术人员组成的学校各层次的教授会或学术委员会拥有大学学术领域,诸如课程设置、学位标准、学术人员聘任与晋级等的学术评价以及事关学术发展的激励政策等的决策权,而且表现在以教授为主体的高级学术人员作为大学最高权力机构——大学校务会(如德国、英国)或大学理事会(如法国)的主体之一,参与事关大学发展的重大方针5政策的制订,如大学财务政策、大学发展战略、大学学术领导人选举等,发挥大学内部管理的主体作用;同时,由教授为主体组成的各种临时的专门委员会,作为大学内部专门事务决策的咨询机构,直接以决策建议等影响大学发展。教学治校制度较好地协调了大学科研教育系统和行政系统之间的权力、利益纠葛,并为学术自由提供了较好地保障。因此,西方的大学普遍采用教授治校制度。如德国大学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分别是校代表大会、评议会、理事会,这些机构由教授、学生、教授助手和助教以及其他员工四类人按6:2:1:1比例构成。许多欧洲的名牌大学主要采取吸纳教授进入学校各级决策机构,并且在这些决策机构中占绝对的数量优势的方式,来发挥教授在学校管理活动中的作用。(四)什么是同行评议?在大学里,老师的天职是创新知识。然而,究竟哪位老师水平高、创造力强,哪位老师水平低、在大学里混日子呢?只有解决对大学老师的评价和考核这个问题,才能对其有效激励。然而对人的知识是非常难以量度和评价的。在面临知识问题时,直接的考核几乎不可能。此时,就需要寻找一种替代的考核制度。自大学产生以来,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同行评议逐渐成了大学里面最有效的考核和评价制度。那么什么是同行评议呢?所谓同行评议“就是要利用同行来进行知识的量度和评价。这里有双重含意,笫一,同行评价同以权衡物的原理相同,相同知识领域的人可以互为参照;笫二,同行之间存在长期的比较多的接触和交流,这就是说有多个维度的现成信息作为评价的依据。因为此故,同行评价成为大学这套制度安排的一个核心内容。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大学就是为解决直接知识交易的量度和评价问题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安排……同行评价已建立一套操作细则。尽管各个大学的做法不尽相同,但大同小异。关键是两点:笫一,同行评价是一种直接评价,直接对你作品的影响作出评价,不管作品是否发表;甚至不管作品,根据过程信息直接量度和评价你的知识生产能力。笫二,同行评价是一种权威评价,而且内外兼顾。这就是说这不是群众评议,而是由同行中的权威人物来作出评价,通常是由校内权威组成一个很少人的委员会来出结论,这个委员会是不允许跨学科的。校内权威同时要参考校外同行权威所提供的评价意见……同行评价的信息是多个维度的,而且信息来源很直接,这约束了盘外招的使用。另外,因为在同行评价中过程信息起作用,这相对有利于需要长时间酝酿的大的创新发现的产生。太强调作品发表有一个很大的害处,因为知识生产周期被破坏,大的创新出不来,剩下一堆雕虫小技......”(朱锡庆,2010)。6然而,在今日之中国大学,同行评议基本让位于文章所发刊物的级别和数量、获得什么级别的奖励、申请到什么级别的课题、担任什么省级和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什么人才计划梯队的人选等评价指标和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论文抄袭、复制、学术裙带关系、论文黑市代写代发、“官霸”“学霸”课题申报、课题作假、金钱为上等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