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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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方案发表时间:2010-07-2108:54:55来源:根据广州市政府《关于我市危房改造有关部门问题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08]3号)的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市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按照广州市政府对全市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市计划从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底,分期分批完成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2009年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及贫困单亲母亲家庭(以穗妇[2009]11号为准)的房屋进行改造;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基础好、村民积极性高的村社进行集中改造建设,2009年计划完成约3000户危破房改造。其他改造范围内的危破房在2011年前完成改造。二、改造原则(一)由村民个人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以自建方式对危破房进行改造。(二)严格按照一户一宅政策,利用原宅基地,以“拆旧建新”方式为主实施改造,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少于45㎡,但不能超过宅基地审批标准(20㎡/人×户口人数,但不超过150㎡);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三)集体改造的村社应召开村民大会,宣传政策,统一意见,要求村民按规划统一建设,并做好规划、用地、调换、分配、施工协调、验收等相关工作。规划应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如滑坡、崩塌的山体和发生过洪涝及地面塌陷的区域,以确保村民居住的安全。(四)集体改造的村社应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完善新村的道路、绿化、给水、排水、人畜分离、污水治理、文体广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五)在危破房改造中,要严格执行村社规划,并保留各村社有历史价值和地方特色的古文物,如门楼、牌坊、祠堂、巷道、古树等。村民建房高度、外立面形式及主色调应统一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三、组织领导(一)成立机构。成立市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府办、建设市政局、规划局、国土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计生局、妇联、残联等部门及镇(街)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并根据农村危破房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镇(街)作为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一名镇(街)领导专职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国土所、城建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派出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危破房改造的具体工作,包括对危破房改造对象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审批,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管,资金的申请、划拨。各村也要指定一名干部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二)部门职责。1、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并监督、指导、协调各镇(街)开展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2、市规划和建设部门负责对农村危破房改造项目涉及的规划、报建、市政建设等相关政策进行指导,协助办理相关手续。3、市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危破房改造资金的筹措落实,以及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并制定具体方案。4、市妇联、市民政局、市计生局、市残联按职能负责核实农村危破房改造对象的情况,并结合本部门政策推进改造工作。四、实施办法(一)申请程序。1、各镇(街)、村委对纳入2009年改造范围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5天。(1)具有我市常住农业户口,其生产、生活均在户口所在地;(2)待改造房屋为其唯一住房;(3)所居住房屋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土坯房、寮屋。2、零散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贫困单亲母亲家庭等)改造的申请程序。各镇(街)将下列资料收集整理并加具意见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审定:(1)由申请人填写的《从化市农村危破房改造申请表》(一式二份);(2)低保证、残疾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3)村民与村社签定的危破房改造协议。3、整体改造村社的申请程序。各镇(街)将下列资料收集整理并加具意见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1)由农户填写的《从化市农村危破房改造申请表》(一式二份);(2)村社提出整体改造的书面申请;(3)全体农户签名同意的新村建设规划图和房屋分配图;(4)村民与村社签定的危破房改造协议。(二)资金安排。(1)资金来源和标准。改造资金由农户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符合条件的农户,广州市政府给予2万元/户的资金补贴,我市配套资金按6︰4的比例由市政府和镇政府(街道办)予以补贴:普通农户5000元/户,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6000元/户,低保户7000元/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贫困单亲母亲家庭纳入普通农户标准予以补贴。属多重身份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一种身份申请补贴资金。对村社集中使用政府补贴资金进行危破房改造的,由镇政府(街道办)另行报请市政府审批。(2)资金筹措和管理。市财政、镇政府(街道办)分别开设危破房改造资金专户,用于反映危破房改造资金的收支情况。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广州市及本级财政的改造资金,各镇政府(街道办)按比例筹措资金,广州市及本级财政改造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由市财政局制定具体方案。(3)资金申请和拨付。资金由农户根据施工进度及有关要求向镇(街)农村危破房改造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镇(街)农村危破房改造办公室分期划拨给农户:基础工程完成后拨付1万元,首层楼面捣制完成后拨付1万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部分。(三)工程验收。由各镇政府(街道办)全面负责农村危破房改造施工质量监管工作,尤其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和原材料要严格把关,对每户改造项目建立档案,并按规定程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三)法律滞后问题。一是私有严损房督修难。现行法律法规对严损房的修缮义务没有强制性规定,而业主本身因经济条件差,或历史出租的私房因对历史租户仍采取低租政策,造成部分私房业主无能力维修或不愿维修。二是产权共有情况下,部分业主想修房却难办报建。根据现行规划法律法规规定,多个产权人共有的危险房屋必须在取得所有产权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规划报建,从而出现即使有部分业主愿意修房排危,却无法办理规划报建的被动局面。三是现行规划政策难以突破,零散私房业主积极性不高。按现行规划政策,房屋拆除重建四边要退缩,使改建后的建筑空间变小,严重影响零散私房业主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四)拆迁成本越来越高的问题。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民对拆迁补偿的预期要求逐年增长,城市房屋的拆迁成本越来越高。如果拆迁后再建房出让,高来高去亦无所谓。但按现在的居住环境要求,包括交通、消防、公建配套等,不少区域拆了危房只能作为公共场所,拆建安置成本全由政府支付,政府的负担也越来越大,危破房改造尤其是成片改造的推进亦会受到公共财政有限资源的制约。五、旧城区危破房改造工作的一些措施危破房改造是十分具体的工作,我们本着扎扎实实、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多做少说、不刮风等原则来推进此项工作,力求每个项目都让居民得利,每宗拆迁都不损害我们的城市。(一)将危破房改造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区。为了能将危破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将危破房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各个相关区,并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表4:各区危破房改造年度计划一览表(单位:万平方米)年度20052006200720082009合计全市22.822.822.818.24.591.1荔湾区10.5110.5110.518.382.0741.98越秀区6.326.326.325.041.2525.24海珠区4.84.84.83.830.9519.16白云区0.210.210.210.170.040.83天河区0.030.030.030.020.010.11黄浦区0.950.950.950.760.193.81表5:各区危破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任务数2005200607.1-4累计完成比例(%)合计91.1327.727.654.4959.8465.66荔湾区41.9811.3913.552.1927.1364.63越秀区25.246.798.130.5715.4961.37海珠区19.166.145.491.7213.3569.68白云区0.830.320.30.010.6375.9天河区0.110.060.0500.11100黄浦区3.8130.1303.1382.15(二)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今年4月23日,《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已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就房屋所有人的排危修缮责任等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已完成了修改,正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即将再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加快《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等的修订工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规范房屋安全使用行为,明晰危破房的界定,理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加强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定期修缮,特别是危破房排危修缮的强制力,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的强制性义务及违法处罚责任,从而为依法推进危破房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加强对居民居住安全的监管。按照“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定期组织全市的房屋安全普查,建立房屋安全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行业组织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强化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主体,保障房屋安全普查、代为鉴定、危险房屋抢修代管、应急抢险等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建立房屋应急抢险机制,确保居住安全。(四)加快适应危破房居民搬迁需要的新社区建设。2007年计划启动14个新社区建设项目,其中,中心城区的新社区项目将重点解决拆迁户和危房改造家庭的就近安置,从而从根本上改善双特困户等的居住问题。表6:2007年广州市新社区建设计划新社区项目用地面积已落实建设面积政府投资金额同德新社区6.29万平方13.00万平方3.38亿元大塘新社区7.746.301.638党恩新街社区1.064.541.18泰安花园社区0.9011.322.943郭村新社区1.509.402.444琶洲新社区4.7412.50芳村花园二期11.9041.0010.66新溪新社区1.402.790.726东苑新社区1.002.000.52新港中路新社区0.912.500.155松洲新社区1.003.000.1333珠吉新社区7.3718.002.352广氮厂区项目8.2724.800.893大坦沙项目16.1129.002.20总计70.18180.1529.223(五)尽量结合历史街区保护进行危破房成片改造。结合历史街区保护,按照“政府主导,抽疏人口,改善环境,保护文化”的原则,荔湾区恩宁路、越秀区东濠涌、海珠区南华西3个旧城区危破房成片试点改造项目正按计划推进,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完成居民及物业情况调查和具体数据收集;二是完成周边居住及商业环境的调查和具体数据收集;三是完成拆迁成本、建安成本和配套费用(按规划条件计算)的估算;四是已基本明确公共配套要求;五是拟订了危破房改造重点地块的招标文件。特别是荔湾区恩宁路地块,已成立了“荔湾区连片危破房改造项目办公室”专门负责相关工作,完成了项目立项,市财政垫支的拆迁启动资金5000万已到位,市国土房管局已预拨了200套安置房,以直管房为突破口的动迁工作已正式开展。(六)借鉴兄弟城市旧城改造的经验开展工作。最近组织规划局、荔湾区和市土地开发中心等到扬州参观学习,大家感到很受启发,扬州的经验主要是将危破房改造、历史街区保护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工作。我将把政协的好建议带回政府,用以改进我们的工作。同时欢迎同志们给予指导。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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