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化市吕田镇对口帮扶开发工程(公租房、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经批准,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现对从化市吕田镇对口帮扶开发工程(公租房、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从化市吕田镇对口帮扶开发工程(公租房、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22815079招标监督机构: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投诉电话:020-37908632三、建设地点:从化市吕田镇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1、本次招标的工程总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单跨为25米,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为准)。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分一个标段。五、预计发包价:发包价约5000万元;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1年4月28日----2011年4月29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一楼)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2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7、投标人自2009年0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公开招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超过3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按建质[2007]1号文,公共建筑即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所委派的施工组织架构必须满足以下的要求,即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组织架构人员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岗位资格证、职称证及报名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以社保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的证明为准,附网上查询路径、密码,以便资审时核查);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11、资格审查前,申请人在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以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打印为准)。12、如从化市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外地企业在从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登记(报名前到从化市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完成《从化市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告知登记表》)。1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3理局监制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受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查验。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1、所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候选投标人,当候选投标人少于20家、大于5家时,则全部候选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当候选投标人超过20家时,则现场随机抽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3、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地址: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并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投标邀请书为准。十一、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2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四、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摇珠会(若有)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即为拟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将被拒绝;摇珠会在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署名投诉。十六、本公告在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民营经济报》和从化市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七、其它说明:1、参加本工程招标会、摇珠会(若有)、开标时必须要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招标会必须准时到场(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否则按自动放弃该次投标处理。并带备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2、报名时需自备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4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3、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4、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5、投标人在报完名后不得中途无故弃标。6、本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执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穗建质[2008]937号文《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诚信评分法。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11年04月20日-5-附件一:从化市吕田镇对口帮扶开发工程(公租房、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0年四月-6-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1.申请人须知1.1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1.2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4.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1.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统一采用A4纸幅装订,单面复印,原件的复印件应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7-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1.5.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8-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2.1总则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