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附件云南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16号)、《云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等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全省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有效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一)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当前,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四化”同步发展和“四个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是推进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选择,是增强职业院校技术应用和社会服务的有效手段,将—2—有助于加快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助于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有助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二)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抓手。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是行业、企业提高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最直接方式,也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重要有效途径。既能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有效对接,又能实现学校与企业、基地与车间、专业与产业、教师与师傅、学生与员工、培养培训与终身教育的对接,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的体现,更能为合作企业建立选人、育人、留人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三)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实现途径。现代学徒制有利于拓展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服务的丰富内涵,有利于实现“师傅”对“徒弟”技术技能、文化血脉、职业精神、感情交流等方面全方位传授和传递,有利于实现学生、教师、师傅、企业、社会的多元化评价。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是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的有效路径,是将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3—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布局为统领,围绕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坚持以服务发展、就业导向、技能为本、能力为重为原则,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立德树人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试点工作的根本任务,以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形成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以注重整体谋划、增强政策协调、鼓励大众创新为手段,以试点、总结、完善、推广为发展路径,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指导、社会参与,企业和职业学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度。(二)工作原则——政府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在将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突出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统筹利用好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协调好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4—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签订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两个合同,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解决好合作企业招工难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企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招生与招工、学习与工作、教学与实践、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资源建设与共享等方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实现形式,形成特色。——系统设计,重点突破。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工作。根据专业和岗位的需求,重点在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取得有效突破。三、工作内涵(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管理机制,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共同研制校企一体化育人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内容和构建专业课程体系。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利用各种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5—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现有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中职院校“考试入学+注册入学”等多种考试招生政策,为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人员提供学习机会。与企业共同研制招生招工方案,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探索建立复合式、多样化招生招工一体化方法。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须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措施等。(三)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原则,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对企业和员工有需求的,也可以开展成人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专兼职结合的“双导师”制,建立“双导师”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的管理机制。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6—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将其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企业员工的考核内容,并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选派专业带头人或专业骨干教师担任学校导师,将其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优先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按照优于其他教师的原则,落实学校导师的各项待遇。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五)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创新考核评价与督查制度,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制订学徒管理办法,保障学徒权益,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四、重点任务(一)改革培养模式。以提高学生技能水平为目标,按照“学生转学徒转准员工转员工”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总体思路,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在“双导师”制下,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细化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共同改革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共同构建质量保障体系。支持试点专业学生参加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技术应—7—用开发,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企业班组化管理模式,1个师傅带5个左右徒弟,组成学习小组,确保学生切实掌握实习岗位所需的技能。(二)创新实习内容。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深化实习内容改革。将所学专业分解成若干个岗位,再将每个岗位分解成若干个技能元素。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结合行业的人才需求和岗位要求,科学、合理提炼岗位核心技能,由行业、企业、学校和有关社会组织以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共同研究制定实习计划与实习大纲,编写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的高质量培训教材。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制定每个岗位的实习考核标准。同时,探索建立实习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三)加强队伍建设。以教师培养、评聘和考核为核心,强化“双导师”制团队建设。坚持以教师全员培训、集中专题培训为主要形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施学校与企业管理人员双向挂职锻炼,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推动专业教师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及时完善和更新相关理论知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评选并奖励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师傅,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激励机制。承担带徒任务的导师享受带徒津贴,标准由企业和职业院校自行确定,并由导师所在单位承担。同时,建立导师—8—人才库,保障实习考核工作质量。(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过程管理工作。在招生或招工阶段,必须要让考生了解国家和省有关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政策、报考与录取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学习或工作的时间、生活条件等。在培养阶段,学徒在岗培养主要由企业管理,在校培养主要由学校管理。试点院校和合作企业是保障学生(学徒)权益的责任主体。企业要制定专门的学徒管理办法,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和工作任务,培养期间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学徒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在学徒培训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企业根据学徒的实际工作贡献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完善巡视和跟踪管理制度,分人分片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管理考核工作。规范学生档案管理,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保证学徒制试点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五)改革评价模式。以能力为标准,改革以往学校自主考评的评价模式,将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由行业、企业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实习生岗位技能进行达标考核。理论考核与操作考核相结合,要求实习生所实习岗位须达到初级工要求;中级工班学生所实习岗位须达到中级工要求,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基础能力、岗位核心能力、职业—9—迁移能力,实现“人人有技能,个个有特长”的目标。五、实施办法(一)试点类型1.以州市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州市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辖区内职业院校和企业,立足辖区内职业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合理确定试点专业和学生规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探索地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2.以行业系统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以行业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行业内职业院校和企业,选择行业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任务是开发现代学徒制的各类标准。3.以职业院校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职业院校以高职院校(含技师学院)为主体,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为辅助作为试点单位。专业以学校主干专业作为试点重点,联合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4.以企业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优先支持综合实力强、行业地位较高、校企合作基础较好、企业培训机制完善、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大中型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探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支持政策。—10—(二)试点名额1.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各州市和相关学校可依据职业教育工作自身发展的实际,既可选择开展试点工作,也可不开展此项工作。2.列入应用本科高校转型试点单位、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种类型(最多20人)。3.每个州市可自行选择四种类别中的两种类型,每种类型最多20人。已列入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单位也可申报,不占所在州市名额。(三)工作安排1.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附电子版光盘),并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州市及所属职业院校申报材料由所在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送,行业、企业申报材料由合作院校所在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省属职业院校申报材料可单独直接报送。2.评审遴选。省教育厅将联合工信、

1 / 2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