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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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文件云质监办发〔2010〕2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榆坚局长在全省质监系统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视频会议上讲话的通知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杨榆坚局长在全省质监系统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附件:杨榆坚局长在全省质监系统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视—1—频会议上的讲话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主题词:文秘工作讲话通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10年3月15日印打印:李雪梅校对:侯玮(共印1份)附件:深入推进自身建设努力构建高效质监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榆坚(2010年3月9日)同志们:继全系统2007年实施法制政府、2008年实施责任政府、2009年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后,今年,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2月25日,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同志总结了2009年我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情况,安排部署了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和实施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今天,省局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专门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自从全省实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系统高度重视,行动迅速,针对监管对象多、行政审批事项多、公众服务对象多和行政执法任务繁重、工作矛盾突出等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确保组织工作保障有力;结合工作特点,制定落实方案,确保实施—3—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搞好培训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构建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拓展了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各项制度的实施范围。通过全系统各单位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成效。一是进一步促进了全系统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全系统各级在决策中注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加强了对涉及质监工作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的听证工作,使质监部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范围更加广泛、方式更加多样、程度更加深入、决策程序更加规范,既拓宽了民主渠道,增加了决策的民主性,又有效提升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二是有效强化了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针对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及产品质量监管问题、执法打假问题,各单位采取网络、电子屏幕、报刊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便于公众知晓和参与的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强化了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三是有效增强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全系统各级把群众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省局建成和开通了覆盖全省、直接服务群众的质监信息查询电话——12365专线,并加入到全省96128政务信息查询系统中;通过各种媒体和省局门户网站及时发—4—布产品质量监管信息,有效增强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四是有力促进了系统内部自身建设的全面发展。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以问责和限时办结为重要抓手,启动了服务领域效能问责,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压缩,仅省局就取消了19项行政许可项目,全系统调整的保留审批项目精简了约1/5,审批时限在设定时限内压缩了1/3;各单位还加强了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或服务窗口,对改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了督查和监察活动,不断加大追踪问效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各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和全系统内自身建设的全面发展,确保了全系统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顺利推进,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全省质监事业发展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全系统近年来不断创新、积极实践、持续推进全系统自身建设的结果。但是,实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仅求一时之效的工作。因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对贯彻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比较重视,对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则重视不够,致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在部分单位和处室贯彻落实进展缓慢。目前,省局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网上发布工作上还是空白,今年—5—需要认真改进,坚决填补和消除空白。二是在落实工作上还存在着不足。少数基层单位还存在着工作效率不高,痕迹管理缺失,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的问题;个别单位和部门在办理某些业务时超过规定时间,又没有进行合理解释,导致服务对象不断投诉举报。三是行政执法水平还不高。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还不够牢固,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窗口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工作纪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上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但需要引起我们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认真、有效地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讲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要性按照省政府要求,省局决定,从今年3月起,在全系统实施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和行政能力提升等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这是全系统自身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次具体实践,是体现质监系统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的努力方向,是检验全系统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是考察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和落实力的重要尺度,是加强全系统自身建设的有利契机,是提高质监系统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质监的生动实践。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效能质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6—推进实施工作。(一)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体现质监系统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努力方向。今年是实施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国家质检总局开展的“质量提升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质量兴省”战略的第一年,要完成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及省局工作会议提出的年度指标,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是当前全省面临着抗旱救灾、恢复生产、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等紧迫任务,更是迫切需要加强全系统的自身建设,为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今年全系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重要决定,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服从大局需要,顺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体现质监系统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的努力方向。(二)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检验全系统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与全系统中心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要求,不仅需要所有单位、部门和人员的积极参与、共同推进,而且,落实制度的过程,本身就是各项监管工作的推进过程,不论是行政绩效管理还是行政成本控制,不论是行政行为监督还是行政能力提升,都对全系统的行政效率、效益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既是推进全系统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又是检验全系统工作实—7—施效果的基本标准。(三)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全面考察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和落实力的重要尺度。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全系统自身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的现实需要。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涵盖的工作任务多,每项制度都包含多个方面的任务,不仅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工作的推进、工作作风的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监管手段的创新,而且涉及到全系统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监管效率、服务水平的提高。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每项制度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同时,四项制度还涉及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各项工作的落实,需要改变和规范一些过去长期形成的习惯做法,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工作难度更大。因此,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对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提出的要求也更高,是全面考察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和落实力的重要尺度。(四)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加强全系统自身建设的有利契机。今年,虽然全系统的自身建设是以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为重点的,但在加强推进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同时,更要统筹有序、一如既往、持之以恒地推进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因此,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既是全系统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的有利契机,更是全面推进和落实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等各项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的有利契机。各级要—8—进一步做好自身建设一系列制度实施的衔接工作,确保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的高效落实,使全系统自身建设系列制度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实施轨道,成为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通过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和各项制度的推进,再造质监工作新流程,积极打造好法制质监、责任质监、阳光质监和高效质监,为全系统的全面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二、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为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在全系统落到实处,省局党组明确了贯彻落实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即:紧紧围绕“质量兴省”和“质量提升年”工作,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推进作为各项工作落实的载体和平台,全面准确地实践把握“三条线”、力求“三突破”、抓好“三落实”、实现“三提高”的年度工作总体思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措施有力,“严”字当头,务求实效。(一)目标任务一是在行政绩效管理上要取得新成效。全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引入现代绩效评价方式,对国家质检总局、省委省政府,省局安排的年度重点工作、国家级检测中心等重大项目以及关系到质监事业发展的专项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入等项目执行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和绩效监督。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全系统年度重工作、重大项目的有效落实,实现质监工作的最佳绩效。针对当前部分单位存在着工作效能不够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重大项目建设速度—9—不够快等问题,各单位要围绕省局确定的年度七项重要工作,加快各项目的建设步伐,并充分动用审计、监查和效益评价等手段,开展对上级和省局投资的重大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促使各级把上级和省局的财政投入、领导干部的精力,用在应该用的地方,用得及时、合理,努力提高上级和省局投资项目的建设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的建设效益和工作效能。二是在行政成本控制上要达到新目标。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构建节约型质监,建立健全行政成本控制约束机制,重点抓好各级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会议庆典、出国出境出省考察、楼堂馆所建设、公用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主要目的在于厉行节约、节俭理政。针对当前全系统部分单位行政成本增长较快、开支还不完全合理,甚至出现铺张浪费的苗头,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公务用车购置、会议庆典、出国出境和出省考察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的经费管理,通过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部门内部控制、规范会议和公车购置、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将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监管和服务质量水平上。今年,全系统要通过大力开展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工作,实现以下目标:严格控制全系统机构编制、人员和公用车辆的“三个严控”;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执行开—10—支、系统内部行政开支压缩20%的“三个压缩”;一律不得新建楼堂馆所、不搞会议庆典、不私设“小金库”、不擅自发放福利的“四个一律”;因公出国出境出省考察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现“两个零增长”。三是在行政行为监督上要完善新举措。各单位要着重围绕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科学配置权力,健全运行机制,有效执行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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