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产业组织理论是一门以微观经济学和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以市场经济体系中特定组织结构(Structure)、企业行为(Conduct)、市场绩效(Performance)为考察重点,以为政府制订相关产业政策提供建议为目标的一门交叉性应用经济学;考察范围:寡头市场——是指一种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有少数几家大厂商所控制的市场结构。寡头市场具有以下特征:厂商数量少,厂商相互依存,价格稳定,厂商进出不易;市场价格高于边际成本,同时价格高于最低平均成本;1、SCP范式(贝恩):哈佛产业经济学理论——SCP框架的基本涵义是,市场结构决定企业在市场中的行为,而企业行为又决定市场运行在各个方面的经济绩效。(具体案例分析参考课件中图书馆市场)2、哈佛学派与芝加哥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比较哈佛学派是最早形成的产业组织学派,研究范围处于完全竞争和纯粹垄断的中间环节,提出了垄断竞争的市场格局;以实证研究为主要手段,并提出了SCP——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分析范式,认为市场结构(S)决定企业的市场行为(C),企业的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绩效(P);哈佛学派与芝加哥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比较:1)两个学派基于的经济思想和理论基础不同:哈佛学派所依据的是微观经济理论中的新古典学派的价格理论,是将完全竞争和垄断作为两极,将现实的市场置于中间进行分析的自马歇尔以来的新古典学派的价格理论;而芝加哥派信奉自由市场经济中竞争机制的作用,相信市场力量的自我调节能力,认为市场竞争过程是市场力量自由发挥作用的过程;且哈佛学派更注重实证研究,芝加哥派注重理论研究;2)两个学派的研究范式(分析工具)不同:哈佛学派研究整理提出了SCP范式——即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绩效;而芝加哥学派的研究模型是竞争性均衡模型,提出市场绩效起着决定性作用,认为应该是市场绩效或市场行为决定了市场结构;3)两个学派对市场集中度与利润的关系看法不一致:哈佛学派通过统计得到集中度与利润正相关关系,认为高利润是市场力量增强的结果,在寡头或垄断市场,削弱市场的竞争性,结果往往带来超额利润但破坏了资源配置效率;芝加哥学派指出高集中产业中的高利润率与其说是资源配置非效率的指标,倒不如说是生产效率的结果,认为高利润是企业高效率的结果,在市场竞争中,高效率企业能够取胜,并逐渐形成规模效应;4)两个学派提出的公共政策不同:哈佛学派认为市场结构能为市场行为创造条件,发挥重要作用,因而政府应该直接采取作用在市场结构上的政策,比如企业分割、禁止兼并等手段,改善调整市场结构形成市场有效竞争;芝加哥学派认为反托拉斯政策的重点应放在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上;所考虑的反垄断政策的目的,在于实现经济的效率性,企业在竞争中取胜在于其经营效率,与垄断关系不大,认为政府应该减少对市场运行的干预,让其自由竞争;3、衡量产业集中率的指标,尤其赫芬达尔指数HHI衡量产业集中率的指标有绝对集中度衡量法和相对集中度衡量法;绝对集中度衡量法,集中率CRn,赫芬达尔HHI;相对集中度衡量法,基尼系数。(Herfindahl-HirschmanIndex,简称HHI);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简称赫芬达尔指数,是一种测量产业集中度的综合指数。它是指一个行业中各市场竞争主体所占行业总收入或总资产百分比的平方和,用来计量市场份额的变化,即市场中厂商规模的离散度。赫芬达尔指数是产业市场集中度测量指标中较好的一个,是经济学界和政府管制部门使用较多的指标;赫芬达尔指数能区别公司市场占有率为基础的市场结构。赫芬达尔指数(HerfindahlIndex)的计算方法如下:1、取得竞争对手的市场占有率,可忽略过小的竞争对手。2、将市场占有率平方。3、将这些平方值加总。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是用某特定市场上所有企业的市场份额的平方和来表示,其公式为:式中:X--市场的总规模Xi--i企业的规模Si=Xi/X--第i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n--该产业内的企业数赫芬达尔一赫希曼指数是计算某一市场上50家最大企业(如果少于50家企业就是所有企业)每家企业市场占有份额(取百分之的分子)的平方之和。显然,HHI越大,表示市场集中程度越高,垄断程度越高。该指数不仅能反映市场内大企业的市场份额,而且能反映大企业之外的市场结构,因此,能更准确地反映大企业对市场的影响程度。赫芬达尔指数是产业市场集中度测量指标中较好的一个,具有如下特点。(1)当独家企业垄断时,该指数等于1,当所有企业规模相同时,该指数等于1/n,故而这一指标在1/n~1之间变动,数值越大,表明企业规模分布的不均匀度越高。(2)兼有绝对集中度和相对集中度指标的优点,并避免了它们的缺点。因为该值对规模较大的上位企业的市场份额反映比较敏感,而对众多小企业的市场份额小幅度的变化反映很小。(3)可以不受企业数量和规模分布的影响,较好地测量产业的集中度变化情况。反垄断审查标准(假设):(1)合并后市场的HI不足2000的视为没有市场集中,不需要进一步审查分析。(2)合并后市场的HI在2000至2800之间的视为中度集中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并后的HI提高不到300点,则认为不具有反竞争效果,一般也不进行进一步审查。如果合并后的HI提高超过400点,合并就可能造成影响竞争的行为,是否进一步审查还需取决于其他因素。(3)合并后市场的HI超过2800的视为高度集中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并造成的HI提高不足300点,则不认为具有反竞争效果,可以不进一步审查。如果合并造成的HI提高超过300点,则应结合其他因素考虑是否开展进一步审查。5、拍卖(尤其次价密封拍卖)拍卖(auction)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1)古典英国式拍卖,价格从低到高,不能跳跃报价;2)古典荷兰式拍卖,价格从高到低,1)与2)比较,1)对拍卖人不利,在还未达到理想价位,已经不再出价,就已经被拍卖,2)价格从高到低,则有意者会在比较高的价位报价,对拍卖人收益有好处;3)密封拍卖(第一价格):价格从低到高,第一價格拍賣是一種“密封”式拍賣,並且買方出價是同時性,而非序慣性;眾多買方以書面投標方式競買拍賣品,出價最高者將以其出價水平獲取拍賣品。第一價格拍賣的多單位同質商品的拍賣,稱作“歧視性拍賣”,即不同單位的拍賣品由該單位的最高出價者以最高出價購買。在競價過程中,競買人不知道參加競拍的總人數及標的價格,通常競買人往往會比自己的估價要稍低一些。4)次价密封拍卖: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即维克里拍卖,也叫维克瑞拍卖、二级价格密封拍卖、第二价暗标拍卖。在这种拍卖中,竞买者同样以密封的形式独立出价,商品也出售给出价最高的投标者。但是,获胜者支付的是所有投标价格中的第二高价,所以它被称为第二价格密封拍卖。四中拍卖方式,最有均衡条件都是以自己最高意愿价报价,然后最高意愿价者将以次高价获得拍卖物(收益等值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