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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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原名老港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2010年2月1、说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委托开展对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原名老港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公示环评内容。本文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2、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原名老港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2)建设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3)建设地点: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内部东南角(4)建设性质:新建(5)建设内容: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年处理能力100万吨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和《关于实施本市调整后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告》,项目地区的空气环境属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类区”。根据《上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项目地区的地表水环境属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功能区。本项目选址地区属于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应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水体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要求。(2)现状环境质量评估1)对6个环境空气监测点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氯化氢(HCl)、硫化氢(H2S)、氨(NH3)、铅(Pb)共七个质量因子日均值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单项指数均小于1,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有3个监测点H2S一次浓度出现超过《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中居住区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超标率3.6%。2)对老港基地南侧灌溉用水河道的3个断面的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1(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pH值、铅(Pb)、铬(Cr)、镉(Cd)共七个质量因子进行水质监测。地表水中铬、镉达到Ⅰ类水标准,铅达到Ⅲ类水标准,pH、BOD5、CODCr和氨氮达到V类标准。项目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符合V类水功能区的质量要求。3)对项目地区3个地下水监测井的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氟化物、氨氮、铅、铜共十个质量因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地区地下水为极硬水(总硬度大于450mg/L)。水质因子中,pH、硝酸盐氮、氟化物达到Ⅰ类标准,铜达到Ⅱ类水标准,亚硝酸盐氮、铅、和挥发酚浓度达到Ⅳ类标准。但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仅是Ⅴ类地下水。评价区地下水质量尚不能完全满足Ⅳ类地下水功能(即适用于农业和工业用水)的质量要求。4)项目地区设5个土壤监测点,对pH、砷、镉、铬、铜、铅、锌、镍、汞共九个质量因子进行调查。各监测点各污染物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呈清洁水平。5)四侧厂界共布4个监测点,按3类标准评价。项目边界现状噪声值昼间位于44.8~58.3dB(A);夜间位于41.4~45.2dB(A),项目选址地块声环境质量良好。6)按照环发[2008]82号文的要求,于2009年12月在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布置三个环境空气二噁英监测点和两个土壤二噁英监测点。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点大气中二噁英的浓度均优于环发[2008]82号文提出的年平均值0.6pgTEQ/m3(换算成日均浓度值为1.65pgI-TEQ/m3),项目地区土壤中二噁英水平属于清洁水平。4、评价范围根据评价工作等级的判据,本评价的大气环境为二级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排放源为中心,以12.0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以本项目厂界外1m作为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评价的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重点论证污水处理技术及接管可行性。5、评价重点(1)污染源分析和总量控制要求;(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分析;(3)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4)公众参与。2、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的主要敏感目标为以项目烟囱为中心半径12km范围内的居住区/点、学校、医院、旅游区等。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1)工程分析项目在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废气、废水、噪声的治理措施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后,所有污染物排放均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达标排放。1)废气污染物:工程投产后,排放烟尘44.96吨/年,SO2224.8吨/年,NOX899.21吨/年,HCl44.96吨/年,二噁英类0.45克/年。2)废水污染物:工程投产后,废水产生总量为3968.29吨/日,其中厂内处理后回用的2374吨/日,厂内处理后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804.29吨/日,纳入老港基地综合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的量为790吨/日。主要污染物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CODCr为133.27吨/年,BOD5为79.87吨/年,NH3-N为0.08吨/年,SS为106.97吨/年;纳入老港基地综合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的CODCr为188744.57吨/年;BOD5为12244.41吨/年;NH3-N为375.02吨/年;SS为3756.91吨/年。3)固体废物:工程投产后,炉渣排放量20万吨/年,飞灰排放量3.33万吨/年,水处理的污泥排放量100吨/年。4)厂内主要噪声源为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冷却塔、泵、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以及垃圾运输车的流动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噪声源强值位于85~95dB(A)。(2)项目环境影响1)大气环境影响正常排放情况下,环境本底值与预测值叠加后,各污染因子的最大浓度值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以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限值要求。非正常排放情况,常规气象条件下,预测值与现状背景值叠加后,NO2小时浓度在老港镇灶东村将超标,其他敏感目标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HCl的小时浓度在白玉兰度假村、老港镇灶东村将超过居住区卫生标准限值,其他敏感目标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NH3的小时浓度在各敏感目标的叠加影响都能达到居住3区卫生标准限值。H2S的小时浓度在欣河村铁桥将超过居住区卫生标准限值(因现状监测值超标),其他敏感目标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2)水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三类。垃圾渗滤液和卸料大厅冲洗水送至规划的老港基地综合填埋场渗滤液厂,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南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是湿式洗涤塔排水、除盐水系统的再生废水、化验室废水、主厂房地面和设备的冲洗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送至厂内中和池,经中和反应达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从水量、水质和焚烧厂与渗滤液处理厂竣工日期分析,本项目的渗滤液可确保得到处理,项目设计的渗滤液和其他废水的纳管输出处理的方案合理。因此,项目对当地水环境不会产生直接的污染影响。3)声环境影响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影响预测值与环境背景噪声叠加后厂界等效声级昼、夜均可完全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区要求。4)二噁英对人群的健康影响人类对二噁英的每日可耐受摄入量为4pgTEQ/kg体重,其中10%通过呼吸吸入体内。如果一个人一天时间内处在二噁英最大落地浓度(1.206I-TEQpg/m3)处1小时(项目非正常工况),其余23小时处在正常工况的浓度情况下(按叠加的最大值计0.402pgTEQ/m3)。婴儿一日内呼吸入体内的二噁英量在0.158~0.208pgTEQ/kg体重,幼儿一日内呼吸入体内的二噁英量在0.130~0.156pgTEQ/kg体重,学龄期儿童一日内呼吸入体内的二噁英量在0.104~0.130pgTEQ/kg体重,成人一日内呼吸入体内的二噁英量在0.078~0.084pgTEQ/kg体重。各类人群的日呼吸入体内的最大量都远低于每日0.4pgTEQ/kg体重这一人体可耐受呼吸摄入量。因此在非正常排放时,二噁英对人体健康不构成明显影响。(3)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最大可信事故可能来自烟气处理系统事故排放、垃圾渗滤液渗漏污染地下水事故。发生烟气事故排放时,烟气中的二噁英、SO2、PM10、Pb的小时浓度在各敏感目标的叠加影响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但NO2和HCl在下风向的局部区域出现轻4微超标。渗滤液成分复杂,其中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奈、菲等芳香族化合物、氯代芳香族化合物、磷酸脂、邻苯二甲酸脂、酚类和苯胺类化合物等,一旦发生渗滤液渗漏,4年内对地下水将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渗滤液渗漏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表现在使地下水水质混浊,有臭味,COD、三氮含量高,油、酚污染严重,大肠菌群超标等。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SNCR+干法(Ca(OH)2)+活性碳吸附+袋式除尘器+湿法(NaOH)+烟气再热”的组合工艺烟气治理措施,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欧盟2000标准的要求,项目焚烧烟气处理工艺在技术上可行。工程焚烧炉检修时垃圾坑臭气采用活性碳除臭方法适合非长时间连续使用,该方法除臭效率较高,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生产废水预处理工艺技术上可行;项目渗滤液纳入老港渗滤液处理厂在时间进度、渗滤液的有效处理及排放的环境安全性方面均是有保证的,因此项目渗滤液的处理方案是可行的。垃圾经焚烧后,污染物被彻底消除,炉渣中不含有机物质,经适当处理后用作铺路材料或与垃圾按一定比例混合后运往指定填埋区填埋。本项目产生的飞灰选用螯合物添加不溶性处理剂,处理后的飞灰送往专用填埋区填埋。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对项目选址地附近的环境几乎没有影响,对最终处置地填埋场的环境影响也可由填埋场的污染控制措施一并加以控制,对环境的影响有限。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空压机、风机、曝气鼓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对噪声设备采用选择低噪声设备和降噪减震措施。厂区周围绿化和基地一公里宽的控制带可确保对敏感目标没有影响。(2)风险控制建设单位应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章节提出的要求,通过安全措施的配备和落实,规避环境事故。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是针对焚烧工况、烟气治理设施控制制定完善的预防及应对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3)总量控制5本项目纳入政府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指标为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建议值为225吨/年,需由建设单位向浦东新区申请总量。9、公众参与方式及阶段性成果(1)本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在环评编制阶段和环评结论反馈调查阶段主要通过网上公示和两次媒体告示,以及座谈会、咨询会、讲座,现场调查和网上调查的形式开展。以附近居民为重点调查主体。公众表现出了强烈的参与决策的责任心和积极性。(2)现场问卷调查:根据统计结果69.8%公众知晓本项目,43.0%的公众认为项目区域存在空气质量问题,86.3%的公众认为目前受到垃圾处理的臭气污染影响。51.1%的公众认同焚烧是处理生活垃圾的适宜方式,47.8%的公众认为本项目对上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作用很大。针对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88.5%的公众担心会产生对环境空气产生污染影响,69.8%的公众要求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落实环保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67.6%被调查公众希望本项目尽早实施/进一步优化后实施,28.6%的公众认为目前不应实施。(3)公众座谈会:采取现场参观和座谈交流的方式举行,与会公众代表28人,代表面覆盖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目标。代表们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包括:对垃圾焚烧项目普遍感到担心,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宣传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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