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硅单晶材料产业化工程二期项目消防设计专篇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9-1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赵振元签字:技术总负责人:陈义桃签字:项目总负责人:陶世勇签字:建筑专业负责人:侯义龙签字:结构专业负责人:贾日成签字:暖通专业负责人:牟笑迎签字: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杨建忠签字:电专业负责人:田素峰签字:弱电专业负责人:刘易签字:一、工程设计依据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年版)2.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3.GB50084-2001(2005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4.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998版)5.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剂设计规范(2004版)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绿色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硅单晶材料产业化工程二期项目位于开发区世纪十八路以北和桥十路以东,交通便利。本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61112.92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82425.37平方米。原有已建总建筑面积为35830.73平方米。8号建筑-2号生产厂房各专业设计说明一、建筑建筑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1.1呼和浩特国土局提供的宗地红线图1.2工艺,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气体动力,电气,通信信息等专业对建筑的要求。1.3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和规定。2工程概况:2.1其中2号生产厂房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类别为多层工业建筑。建筑占地面积为25700.9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761.50平方米。火灾危险类别为丁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9.8米。3设计标高:设计标高±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51.60米(呼和浩特市高程系)。4墙体:本工程的建筑采用以下墙体材料:4.1办公区金属外挂幕墙系统金属夹芯板外墙系统,包括金属夹芯板和钢支撑系统,组合厚为260mm,采用50厚岩棉夹芯板,其导热系数≤0.045w/m.k。芯材应符合GB/T11835-1998的规定,供应商需要确保墙体在稳固,密闭,保温,防水及防火等方面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保证在正常使用环境下,15年内产品表面不发生龟裂,粉化或者脱落。并保证在正常使用环境中,至少20年内产品不因锈蚀而渗漏。外墙板必须具备国家风压实验室的实验报告,并且出具原厂出厂合格证,钢板材料的材质证明。所有配件必须和围护系统相当。墙板的支撑系统(包括檩条,抗风柱)的跨度,间距,规格等必须由专业供应商负责设计和计算,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外墙燃烧性能和耐火时限,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2.5条规定。金属外板基板为镀铝锌板,表面涂层为硅改聚脂涂层.寿命参考值为15年到20年。钢支撑系统的表明涂层为镀锌4.2砌体材料:本工程中使用的砌体材料主要为:4.2.1200厚空心混凝土砌块,耐火极限为2.25小时。4.2.2300厚空心混凝土砌块,耐火极限为4小时。4.2.3150厚空心混凝土砌块,耐火极限为2小时。4.2.4300厚实心混凝土砌块,耐火极限为4小时。砌体材料设计要求及构造须满足SJG13-2004《非承重砌块墙设计规范》。4.3轻钢龙骨石膏板内墙系统轻钢龙骨石膏板内墙的耐火时限必须满足图纸中对墙体耐火时限的要求,同时墙体的隔声满足《建筑隔声测量规范》化GBJ75-84和其他有关的有求。图中隔墙定位未注明者位于轴线上,墙体定位尺寸除注明外均指墙厚中心。4.4玻璃幕墙和玻璃外窗系统采用8mm钢化玻璃+12mm空气隔热层+8mm钢化玻璃的双层玻璃系统,所选用的框料和预埋件方式由专业公司设计深化。4.5蒸压轻质砂加气混凝土板(AAC)墙,厚度大于125mm,技术规格及构造满足06CG01及06CJ05。5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需由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注册认可的厂家制作和安装,并由厂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所有预埋件由厂家出。6电梯6.1本工程设置五台货梯,为牵引式,每台荷载为3000kg,速度为0.5m/s,轿箱尺寸为2700mm深,2200mm宽,开门尺寸为1800mm宽2200mm高,为2站2停或3站3停。6.2本工程设置两台客梯,为牵引式,荷载为1000kg,速度为1m/s,轿箱尺寸为1600mm深,1400mm宽,开门尺寸为980mm宽2215mm高,为2站2停或3站3停。7防雷7.1本工程屋面防雷结合女儿墙顶设置,玻璃幕墙,各种屋面构架顶部设避雷。具体做法详电气专业图纸。7.2根据中国气象局令第11号文规定,本工程防雷装置应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8节能设计8.1办公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节能设计,详暖通专业设计。9消防设计9.1设计依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消防局下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9.2工程概述:详第二节10.3总图防火设计:10.3.1本工程周围建筑情况和功能性质如下:场地南面为世纪十八路,场地西面为桥十路(未建),北面为其他已建厂房,东面为预留地,西面为已建一期厂房。场地为一类工业用地,主要为多晶硅生产厂房和配套建筑。10.3.2防火间距:生产厂区和办公区结合在一起,用一道防火墙进行分隔,其中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等级为丁类,建筑耐火级别为二级。二期生产厂房距离原有一期厂房23.09米。距离铸锭炉及坩锅生产车间(丁类)27.80米,距离废水处理站27.80米,厂区各生产厂房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均满足建筑防火规范的间距要求。10.3.3新建厂房的四周设置了环形的消防通道,车道宽度大于4m,最大坡度不大于10%,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为8m,消防车道路路基荷载满足通过30T消防车的通过要求。10.3.4穿过室外管桥底部的消防车道的净空大于等于5m。13.4防火分区的设置:13.4.1防火分区一:新建厂房办公区一层厨房及餐厅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面积为1182平方米。13.4.2防火分区二:新建厂房办公区一层中心局部,二层全部与三层局部,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为3785平方米。13.4.3防火分区三:新建厂房办公区一层工人休息区,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为441平方米。13.4.4防火分区四:新建厂房生产区和办公楼三楼合并为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为45354平方米。二、电气一、设计依据1.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规定。2.本设计其他相关专业所提各种用电要求。二、建筑概况本工程为内蒙中环二期扩建两层丁类和四层丙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结构型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三、设计说明1.本设计范围电压等级三相0.4KV,电源由厂房内二层变电所0.4KV低压柜引至各动力设备,动力电采用双电源互为备用,对应急设备有保安电源和UPS及发电机作为后备保护,消防排烟设备采用末端ATS双电源切换,保证一路故障,另外一路自动投切。2.本工程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系统,电源进户PE线重复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及防雷接地采用联合接地,要求联合接地系统电阻不大于1欧姆。3.洁净厂房照度要求:500~600Lx。4.电缆桥架敷设长度超过30m应留有不少于20mm的伸缩缝,桥架间采用6平方毫米的接地线作为跨接线(热镀锌桥架可以考虑不使用跨接线),桥架二端与接地排可靠连接;出桥架引至用电设备时需穿钢管保护,钢管需与桥架应采用跨接线可靠相连。5.本建筑物属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避雷带采用25x4热镀锌扁钢,避雷带支持件高度为150,沿女儿墙支持件水平距离为1m,转弯处为0.5m。屋面避雷网格采用25x4热镀锌扁钢,沿屋面明敷并在屋面组成不大于24mX16m的网格,与屋面周围避雷带连接。屋面支持件水平距离不大于2m,利用建筑物基础承台及桩基钢筋作接地极,结构地坪主梁内二根不小于∅16(或四根∅10)主钢筋及95平方毫米的铜线网作为接地线。引下线采用由上至柱内两根不小于∅16的主钢筋,引下线上端和屋面避雷带采用焊接(放热焊接法)连通,下端与接地线采用焊接(放热焊接法)连通。从而构成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联合接地体,要求联合接地系统电阻不大于1欧姆。引下线焊接连通并设置电阻检测井,详见国标图集03D501-4/P64。另外,为防止雷电波侵入,所有出入建筑物的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均应与接地线连接。6.水平安装电缆桥架采用门式悬吊支架架空安装,支架水平间距一般为不大于1.5米。桥架宽度大于等于1000mm时用∅12镀锌圆钢作吊杆,底部托架为镀锌C型钢;桥架宽度小于1000mm时,用∅10镀锌圆钢作吊杆,L150x50x5镀锌托架。垂直安装电缆桥架,支架安装方式详见国标04D701-3P8,支架垂直安装间距为1.5米,垂直安装电缆桥架应加盖板保护。7.明装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路,需采用垂直敷设的电缆桥架(带盖板)或金属配线槽敷设至就近的水平电缆桥架或吊顶内,桥架或金属线槽的表面颜色应与配电箱面板颜色统一(热镀线槽除外)。8.并排安装的照明配电箱其外形尺寸及颜色均需相同。9.电气设备的一般安装高度(底边距地尺寸):1)挂墙式配电箱、挂墙式双路电源切换箱1.4m2)低压断路器、手动起动器、控制按钮、照明开关、烘手器、插座箱1.4m3)一般插座0.3m4)卫生间、茶水间采用防水型插座1.4m10.灯具安装高度(底边距地尺寸):1)吸顶灯,吸顶安装2)有吊顶处,嵌入吊顶安装;3)出口指示灯,下沿离门洞正上方0.1米明装;疏散指示灯,距地0.3米明装或距吊顶0.5米明装。4)其他详见平面图。11.设计中采用的电缆、导线说明:1)一般电力、照明干线及支干线均采用YJV-0.6/1.0交联铜芯电力电缆;消防负荷电力、应急疏散照明干线及支干线均采用ZR-YJV-0.6/1.0阻燃交联铜芯电力电缆。2)一般照明支线由照明配电箱至第一个灯之间均采用YJV-0.6/1.0-3x2.5电缆,灯与灯之间采用BV-2.5导线,跷板开关至照明灯之间采用BV-2.5导线穿阻燃PVC-U电工导线管敷设。3)除注明外,一般插座回路由插座配电箱至第一个插座之间均采用YJV-0.6/1.0-3x2.5电缆,插座之间采用BV-3x2.5导线穿阻燃PVC-U电工导线管暗敷(生产区明装线槽内敷设)。4)电力、照明平面图中,已标注导线截面的配电线路经T接或链式连接后不再标注的,其截面与前一级相同。12.照明设计中所有金属外壳的照明灯具在订货时均需配带接地端子,同时要求其功率因数COS∅0.9。13.配电箱接线图中,63A及以上自动开关采用塑壳断路器,分断能力不低于35kA;50A及以下自动开关采用微型断路器。带漏电保护的微型断路器剩余动作电流为30mA。电动机回路自动开关为D特性,其它为C特性。排14.暗敷照明穿线管采用PVC-U敷设,吊顶内及沿墙体明敷照明配管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并应可靠接地。15.消防用配电暗敷穿线管应埋于不小于30mm深不燃体结构内,明敷时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线槽并做防火处理.电缆应采用阻燃或耐火型电缆。三、弱电1设计依据1.1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规定,主要有: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1.2施工参考图集:《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04X50197X700(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97X700(下)本说明为本次设计火灾报警及气体报警设计总说明。为针对本子项工程的设计意图及施工安装要求的重点表达,有关各系统结构及施工安装的一般要求需参照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发包文件及实际使用设备的具体技术要求。本设计中各系统设备厂商确定后,应根据相关设备资料由有资质的设备厂商或承包商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进行适应性修改,同时应保证各项设计功能和指标满足原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要求。2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2.1本火警工程包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