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燕山路海绵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定稿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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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燕山路海绵城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YGZD-2017-0307)招标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监督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招标代理: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七年三月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招标文件第1页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2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7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招标文件第2页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燕山路海绵城市绿化工程项目二、项目编号:SDYGZD-2017-0307三、项目划分标段情况:项目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金额天津路至南环路段,全长约计1500米,绿化面积约计1.5万平方米。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项目经理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0万元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7年3月15日09时00分至2017年3月21日17时00分。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3.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40元/份)。注: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报价,将被拒绝。4.说明: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7年4月5日08时00分至2017年4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地点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7年4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地点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七、联系方式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招标文件第3页1、招标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地址:聊城市黄河路32号联系人:郭科长王科长联系方式:0635-85017760635-8507158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西路19号,西安交大科技园5号楼309联系人:张海连联系方式:0635-299060118264583851邮箱:lclr126@126.com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九、监督机构: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十、重要说明: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人、施工等企业网上注册的公告》。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2、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以答疑系统内为最终版。3、招标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企业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电子文件下载: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2017年3月14日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招标文件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联系人:郭科长王科长联系方式:0635-85017760635-8507158地址:聊城市黄河路32号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西路19号,西安交大科技园5号楼309联系人:张海连联系方式:0635-299060118264583851邮箱:lclr126@126.com3工程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燕山路海绵城市绿化工程项目4建设地点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7项目概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天津路至南环路段,全长约计1500米,绿化面积约计1.5万平方米。(具体见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8工期要求工期为:定标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前全部完工。9质量要求合格工程10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项目经理证;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招标文件第5页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1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2017年3月22日17时前;投标企业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2017年3月24日17时前,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投标企业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clr126@126.com。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企业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投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后1天内14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投标人提出问题2日内15偏离□√不允许□允许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招标文件第6页1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18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9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1日内20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1日内2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2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2、收款人: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昌润路支行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登录交易平台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自主选择其中一家银行,点击生成保证金账号,随机获取每个标段的虚拟子账号,从基本账户按标段缴纳保证金;4、系统内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虚拟账号仅对一家投标企业的一个标段一次性有效。投标企业应按所投标段在系统内生成各标段的不同虚拟保证金账号,分别缴纳各标段保证金,不得将不同标段的保证金缴纳至一个虚拟账号,也不得将此账号泄露给其他投标企业。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16时00分,逾期将作为无效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7、投标企业应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充分考虑款项的到账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25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5年或2016年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招标文件第7页2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2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2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1份。30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采用胶装。31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3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35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公证处检查开标顺序:按获取招标文件的顺序3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7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推荐1-3名38公示媒介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公证费:1000元,由中标人支付。40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工程完工,经初期验收合格后支付40%(以合同为依据);第二次付款:工程初期验收合格一年后,组织审计交工验收,工程经审计完成后,以审计的价格为依据支付30%,同时管理期结束;招标编号:SDYGZD-2017-0307招标文件第8页第三次付款:工程审计完成一年后,以审计的价格为依据支付20%;第四次付款:工程审计完成二年后,以审计的价格为依据付清工程款。41资格审查内容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否则视为初审不合格:1)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5)拟投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原件;6)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承诺书原件(必须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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