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第一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基本制度一、学习目的学习掌握评估报告书的作用,编制过程及确认、复议、档案管理。二、相关知识:(一)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作用1、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概念与作用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和旧机动车鉴定人员决定出了评估对象的评估额后,应将评估结论成果写成评估报告书(appraisalreport)。2、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是记述评估成果的文件,也可以看成评估人员提供给委托评估者的“产品”。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质量高低,除取决于评估结论的准确性、评估方法是准确性、参数确定的合理性等之外,还取决于报告的格式、文字表述水平及印刷质量等。前者可以说是评估报告书的内在质量,后者可以说是评估报告书的外在质量,两者不可偏废。3、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作用。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书对管理部门及各类交易的市场主体都是十分重要的。一份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书,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资料,不仅是一份评估工作的总结、其价格的公证性文件和资产交易双方认定资产价格的依据。由于目的的不同,其作用可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委托方(客户)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书作用的理解:(1)作为产权变动交易作价的基础材料,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结论可以作为车辆买卖交易的谈判底价的参考依据。或作为投资比例出资价格的证明材料,特别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旧机动车的客观公证的作价。可以有效的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价格的客观、公正、真实。(2)作为各类企业进行会计记录的依据,按评估值对会计帐目的调整必须由有权机关的批准。(3)作为法庭辩论和裁决时确认财产价格的举证材料。一般是指发生纠纷案时的资产评估,其评估是结果可作为法庭做出裁决的证明材料。(4)作为支付评估费用的依据。当委托方(客户)收到评估资料及报告后没有提出异议,也就是说评估的资料及结果符合委托书的条款,委托方应以此为前提和依据向受托方的评估机构付费。(5)旧机动车鉴定评报告估书是反映和体现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根据。他采用文字的形式,对受托方进行机动车评估的目的、背景、产权、依据、程序、方法等过程和评定的结果进行说明和总结。他体现了评估机构的工作成果。同时,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也反映和体现了受托的机动车评估结构与鉴定估价师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此来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撰写评估结果报告书行使了机动车估价师在评估报告上签字的权利。评估机构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作用的理解:(1)是评估机构成果的体现,是一种动态管理的信息资料,体现了评估机构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2)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二)撰写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求和编写步骤。1、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分为:定型式、自由式与混合式3种。定型式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又称封闭式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是固定格式、固定内容,评估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得随意增减。其优点是普遍包括一般事项,写作省时省力,缺点是不能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而深入分析某些特殊事项。如果能针对不同的评估目的和不同类型的机动车作相应的定型式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缺点。自由式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又称开放式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是由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对象的情况而自由创作、无一定格式的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其优点是可深入分析某些特殊事项,缺点是易遗漏一般事项。上述两种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各有优缺点,混合式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是兼取前两种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是格式,既有定型式,又有自由式。一般来说,专案案件以采用自由式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为优,例行案件以采用定型式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为佳。不论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形式如何,均应客观、公正、详实地记载评估结果和过程。如果仅以结论告知,必然会使委托评估者或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其他使用者心理上的信任度降至最低。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是用语还应力求准确、肯定,避免模棱两可或易生误解的文字,对于难以确定的事项应在报告书中说明,并描述其可能影响机动车价格的情形。1、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求旧机动车鉴定报告书不管是采取自由式,还是定型式或混合式,其鉴定评估报告书内容必须至少记载以下事项:(1)委托评估方名称:应写明委托方、委托联系人的名称、联络电话及住址;指出车主的名称。(2)受理评估方名称:主要是写明评估机构的资质,评估人员的资质。(3)评估对象概括: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车辆的厂牌型号、号牌号码、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注册登记日期、年审检验合格有效日期、公路规费交至日期、购置附加税(费)证号、车辆使用税缴纳有效期。特别是对车辆的使用性质及法定使用年限有定量的结论年限。(4)评估目的:应写明旧机动车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5)评估基准日(时点):按委托要求的基准日,式样为:鉴定评估基准日是XXXX年XX月XX日(6)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法律法规依据、行为依据和取价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应包括车辆鉴定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车辆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行为依据主要是指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委托书及载明的委托事项。取价依据为鉴定评估机构收集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资料和统计资料,以及评估机构经市场调查询价资料和相关技术参数资料。(7)评估采用的方法,技术路线和测算过程:应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并阐述选择该方法的依据或者原因。如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应当说明原因,并详细说明评估计算方法的主要步骤。(8)评估结论,即最终评估额:应同时有大小写,并且大小写数额一致。(9)决定评估额的理由。(10)评估前提及评估价额应用的说明事项(包括应用时应注意的问题):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的前提下,评估人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揭示鉴定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1)参与评估的人员与评估对象有无利害关系的说明。(12)评估作业日期,即进行评估的期间,是指从何时开始评估作业至何时完成评估作业,具体是进行评估的起年月日。(13)若干附属资料,如评估对象的评估鉴定委托书、产权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费)、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资格证明等。3、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编写步骤。介绍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编写步骤先重复一下整个评估过程的程序,其程序包括,接受委托、验证、现场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并撰写评估报告书、提交报告等过程。(1)接受委托阶段评估鉴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委托方的本次评估的委托目的和要求,包括明确评估基准日对车辆的大致情况有了解,心中有数。(2)验证评估标的的各种手续的合法性,包括委托方是否具有对车辆的处置权,标的的合法性。识别盗抢走私拼装车,并严禁此类车辆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买卖。(3)现场查勘阶段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阶段,是体现评估人员技术水平高低的重要环节。在勘察中应仔细勘察车辆的实际技术状况。包括车辆的配置情况、受损情况等,并仔细填写旧机动车评估作业表。车辆的勘察步骤:按逆时针方向勘察保险杠→引擎盖→前挡风→前车罩→左前避震→左反光镜→左前翼子板→左前轮→记录公里表→发动引擎(原则上由客户发动)→左侧门及中柱→左后闭震→左后翼子板→左后轮→检查排气管烟色有无烧机油现象→后备箱(或车箱)→打开后备箱盖检查→后保险杠→后灯→右后避震→右后翼子板→右后轮→右侧门及中柱→右前避震→右前翼子板→右前轮→打开引擎盖检查发动机等部件→关闭引擎。将勘察情况告知委托方代表,并要求其在勘察表上签名,然后勘察人员签名。(4)市场调查和询证阶段,在此阶段中应首先选择评估方法。然后按评估方法的原理的要求,根据评估机构掌握的资料,取重置价还是选择参照物。其技术参数和资料来源于市场调查。(5)评定估算并撰写评估报告书阶段,在完成上述四个阶段后,进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编写阶段,其主要步骤可分为两步。a、在完成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数据的分析和讨论,对有关部分的数据进行调整后,由具体参加评估的注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拟出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b、将机动车鉴定评估的基本情况和评估报告书初稿的初步结论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听取委托方的反馈意见后,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分析委托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考虑是否应该修改评估报告书,对报告书中存在的疏忽、遗漏和错误之处进行修正,(此程序不可少,可有效减少对评估报告的复议)待修正完毕即可撰写出正式的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6)提交报告阶段,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撰写出正式的鉴定报告书以后,经过审核无误,按以下程序进行签名盖章:先由负责该项目的注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签章,在送复核人审核签章,最后送评估机构负责人审定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三)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从2002年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文件下发以后,推荐使用定型式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其规范格式样本如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XXXX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0)第XX号一、绪言XX(鉴定评估机构)接受XXXX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XX(车辆)进行了解评估。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XXXX年XX月XX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委托方XXXX,委托方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X。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XXX。三、评估目的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交易□转籍□拍卖□置换□抵押□担保□咨询□司法裁决四、评估对象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登记日期();年审检验合格至年月;公路规费交至年月;购置附加税(费)证();车辆船使用税()。五、鉴定评估基准日鉴定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六、评估原则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七、评估依据1、行为依据机动车鉴定评估委托书()号。2、法律、法规依据。(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2)《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令第33号);(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4)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32号);(5)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报废标准》(国资办发[1997]456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等;(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3、产权依据委托鉴定评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4、评定及取价依据技术标准资料:技术参数资料:技术鉴定资料:其他资料:八、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其他计算过程如下:九、评估过程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勘察、评定估算、提交报告的程序进行。十、评估结论车辆评估价格元,金额大写十一、特别事项说明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一)本项评估结论有效期为90天,自评估基准日至年月日止;(二)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本评估结果作为作价参考依据。超过90天,需重新评估。另外在评估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车辆的市场价格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的价格变化,对车辆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重新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