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网上辅导中心:第三节民法一、民事法律关系什么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受到法律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是指由于出现了某些法律事实,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得以发生、变化或消灭。民法:(书P7)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所有关系(如:所有权)财产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民事法律关系人格关系(如:姓名、名称、名誉等)人身关系身份关系(如:收养、监护等)★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一就不构成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1、自然人: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PS:注意: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二级建造师网上辅导中心: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取决于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民事权利一般权利能力出生—死亡(如:继承)特殊权利能力如:婚姻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注:法人≠法人代表法人不是平时讲的意义上的“人”“能独立承担责任”是法人不同与其他非法人组织的核心特征。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i.依法成立;ii.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iii.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iv.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特征: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责任法人也具有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其行为总是有限的。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法人的行为能力始于法人的成立而终于法人的撤销。3、其他组织(又称非法人组织):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如:合伙制的企业、分公司(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了解: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财:一般指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券物: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客观实体。法律意义上的“物”应具备的条件:①人可以控制、②有经济价值行为: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义务人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要求结果。这种结果表现为二种:i.物化的结果(房屋、道路、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ii.非物化的结果(如: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二级建造师网上辅导中心:智慧成果:是指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例如:文学作品智力成果属于非物质财富,也称精神产品(三)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分为: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民事权利之: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概念(有助于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民事权利概念例支配权对权利标地的直接支配而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请求权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形成权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撤消权、解除权、追认权抗辩权依法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PS:总结自然人主体法人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客体民事权利内容民事义务法律关系客体体现出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法律关系内容决定着法律关系的性质。习题:1、以下不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是(D)。A、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属于自然人)B、无国籍的人(属于自然人)C、税务局(属于法人)D、董事会(既不是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PS:这题比较刁钻,大概记住答案吧2、决定民事法律关系性质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C)。二级建造师网上辅导中心:主体B、客体C、内容D、要素3、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A)关系。A、权利和义务B、合法C、合同D、财产4、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指(C)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人要求的结果,这种结果表现为物化结果和非物化结果。A、行为人B、能力人C、义务人D、权利人5、(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关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A、B、D)。A、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B、行为内容合法;C、行为人合法;D、行为形式合法;E、行为执行合法;6、以下关于民事权利和义务表述正确的是(D)。A、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权进行各种活动;B、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C、权利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D、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对应的;7、以下(B)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A、在建工程;B、抗辩权(属于民事权利)C、侵权行为;D、商业秘密;8、(多选题)甲建筑公司承接由乙房地产公司的5栋住宅楼的施工业务,甲与乙签定了工程承包合同。随即甲建筑公司向丙设备租赁公司租用钢管10吨,挖掘机一台,并签定了租赁合同。在以上的工程承包合同及租赁合同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B、D、E)。A、5幢住宅楼的销售权;(既不是合同范围内,此外权也不属于客体的种类)B、建造住宅楼的施工行为;(行为)C、10吨钢管所有权;(所有权不是客体,如果答案改为“10吨钢管”,就是“物”属于客体的种类之一,就要选进答案)D、10吨钢管的使用权;(行为)E、挖掘机的使用权;(行为)9、下列(D)不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物”。A、国有土地;B、水流;C、矿藏;D、太阳(人不能控制、无价)10、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D)。A、概念;B、客体;C、结果D、内容(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构成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如果发生变化,就会导致这个特定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所以,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变更①主体数目发生变化②主体改变(又称合同转让)二级建造师网上辅导中心:客体变更①客体范围变更②客体性质的变更内容变更①权利增加②权利减少(五)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1、自然终止。(目的达到)法律关系的终止分为2、协议终止(目的没有实现,双方共同行使解除权)3、违约终止(单方行使解除,目的没有实现)①主体一方违约②发生不可抗力:不承担违约责任。习题:1、甲公司决定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进口钢材,签定合同前,甲得知乙新到一批采用新技术生产的进口钢材,于是决定改购买这批新品种的钢材。甲乙之间法律关系的变化属于(B)。A、主体变更;B、客体变更;C、权利变更;D、义务变更2、当事人一方破产导致的民事法律关系终止称为(D)A、自然终止;B、破产终止;C、协议终止;D、违约终止PS:关于法律事实i.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均属于法律事实;ii.法律关系的产生需要有法律事实的出现,法律事实变更、终止同样需要有法律事实出现。二、民事法律关系行为的成立要件(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二)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1、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2、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果改为“完全的”则是错误的说法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二级建造师网上辅导中心:如果改为“一致”则是错误的说法3、行为内容合法①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②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行为形式合法习题:1、民事活动中,当事人意思表达真实是指行为人(D)。A、言行要有法律根据;B、作出承诺;C、语言规范;8、是指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2、一下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是(A)。A、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是相应的)B、行为人意思表达真实;C、行为内容合法,并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D、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以下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A、招标人甲以侵权为由追究投标人的串通投标行为。B、建设单位乙依法进行报建登记(不属于设立民事权利于义务的行为)C、分包商丙与施工队长张某订立内部承包协议(违法行为)D、丁某与女友相约去看电影(属于事实行为)4、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作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B)。A、某施工企业被迫与工程所在地的一家劳务公司订立一份高于市场价的砂子运输合同。B、某施工单位委托一工程咨询公司负责项目的索赔服务。C、为了谋取中标,某施工单位与一开发企业订立一份合作开发合同。D、某分包单位在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再次分包。5、根据《合同法》第27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D)法律行为。A、民事;B、合同;C、非要式;D、要式6、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行为人进行(B)的形式。A、法律表示;B、意思表示;C、规范表示;D、行为表示PS: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行为7、(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A、D、E)。A、某建筑企业与建设单位签定施工合同;B、税务机关征收营业税;C、某总承包单位将主体结构分包给某施工企业;D、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内容;二级建造师网上辅导中心:、甲施工单位与乙施工单位达成联合投标协议;概念重复记忆: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所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行为的自愿特征:第一、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某项民事活动,是否从事某种民事行为,是否设立、变更、终止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第二、民事主体作为民事行为的当事人,有权依法充分自由地表达其真实意愿,以实现其民事行为的目的。第三、民事主体之间在从事民事行为时应当相互协商,彼此就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达成一致的协议。第四、民事主体依法自由从事民事行为,不受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不法干预。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应当把握三点:第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由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构成。民事权利,是指民法所确认的民事主体享有某种民事利益的可能性。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使相对的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的必要性。第二、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直接相互对应的。在任何一个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都需要另一方民事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第三、民事权利表现为法律保障其实现的性质,民事义务体现为法律强制其履行的特性。重点:应特别注意民事行为、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区别。1、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内在要素的行为;2、事实行为属于构成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行为。4、民事行为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这条书上没讲,给大家参考坚强书本的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