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前培训科目:总承包与管理实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张贵良第一部分项目管理与总承包管理一、项目管理基本理论1.项目及其特征(1)项目——是为完成某个唯一性产品或服务所作的一次性的努力。。(2)项目的基本特征是唯一性和一次性;其他特征还有:整体性、固定性、不确定性、不可逆转性2.项目生命期与项目阶段划分项目建设周期划分为四个阶段:(1)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内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及项目决策;特点:工作量不大但却十分重要,一般需要委托咨询公司来完成。(2)项目准备阶段:内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制定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征地规划等建设条件的准备、项目招标采购与承包商的选定(包括承包合同签订)特点:战略决策的具体化。(3)项目实施阶段:内容:将“蓝图”变成实体实现投资决策意图;特点:工作量最大、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多,项目管理的难度也最大。(4)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内容:联动试车、试生产、竣工验收;特点:宣告项目目标的完成并转入维修期间。3.项目管理(1)定义项目管理就是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手段,已达到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就是运用各种知识、技能、手段和方法去满足或超出工程项目利害关系者对某个工程项目的要求(2)项目利益相关者及其要求和期望(3)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是: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4)目标管理工程项目目标就是实施一个工程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1)目标的特点:①多目标性。一个项目是个多目标系统,不同目标之间可能相互冲突,必须在多个目标之间寻找平衡点。②优先性。在建立目标系统需要协调各目标之间的关系时,需要对某些目标优先考虑。③层次性。项目目标系统表现为一个递阶层次结构,上层是下层目标的目的、下层目标是实现上层目标的手段,层次越低,目标越具体和易于操作。2)目标系统建立过程:项目构思、识别需求、提出项目目标和建立目标系统。3)工程项目目标系统建立的方法是采用WBS。目标管理强调最终结果,而不在意其实现4)目标管理的任务。立项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识别业主需求;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业主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设计阶段是决定和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主要阶段;施工阶段是业主资金投入量最大阶段。目标的手段,可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组成员的主观能动性。5)目标管理系统控制的方法主要运用价值工程法,控制的核心是纠偏。(5)过程管理1)项目有五个基本管理子过程:启动、计划、执行、控制和收尾;2)控制是过程管理的中心环节,是指通过对进展情况进行检测并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步骤以达到项目计划目标的过程。3)过程管理可以以“PDCA”循环规则来形象表述其动态管理过程,其中处理分为两类:下不为例——预防处理、杜绝缺陷——纠偏处理二、通用项目管理模式1.设计—招标—建造(D-B-B)这是国际上最为通用的、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采用FIDIC合同条件工程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优点是:业主可以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以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可以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件,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节约投资。缺点:工程项目周期较长;业主管理费较高,前期投入较高;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2.建筑管理(CM)模式优点是:可以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比较早地取得收益。设计一部分,招标一部分,并及时地施工,设计变更较少。缺点是:分部招标可能导致承包费用较高,因此要提前研究工程项目分多少个分部和阶段好,选定一个最优的结合点;在明确项目成本之前,投入较大;CM经理不对成本和进度做出保证;可能索赔与变更的费用较高,业主方风险较大,任务较重3.管理承包(MC)模式业主先聘请独立的工料测量工程师估算工程项目的投资,并作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TC)或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以满足业主对投资控制的要求,并就该目标成本或GMP与管理承包商达成一致。GMP由工程的预算总成本和管理承包商的酬金组成。特点是:在工程项目的早期阶段,业主雇用管理承包商,管理承包商不但懂设计、施工,还要会管理;而业主责任较轻,风险较小。缺点是:保证的预算总成本中包含设计和投标的不定因素;可供选择的高水平的风险管理承包商较少。MC与CM的显著区别在于如何分包。CM模式下,业主与各个施工、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运输等承包商签订合同,是合同关系;业主与CM经理、建筑师之间也是合同关系;CM经理、建筑师与施工、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和运输等承包商之间则是业务上的管理与协调关系。4.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交钥匙工程模式Engineering的中文含意不仅包括设计(Design)工作,还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优点是:可以分阶段队分包内容发包,项目可以提早投产;设计和施工可以比较紧密地搭接,业主可以从包干报价费用和时间方面的节约以及承包商对整个工程承担责任等方面得到好处;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有效避免设计与施工的矛盾,显著减少项目的成本和工期;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项目。缺点:业主无法参与设计人员的选择;业主对最终设计和细节的控制能力降低。(1)根据主业的不同要求和项目的不同特点,EPC工程总承包还有:EPCm(EPCmanagement),EPCs(EPCsupetintendence)EPCa(EPCadvisory)等类型。1)在EPCm工程总承包项目中,EPCm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管理。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但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EPCm承包商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全面负责。2)在EPCs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中,EPCs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监督施工承包商按照设计要求的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施工,现时负责物质的管理。施工监理费不含在承包价中,按照实际工时计取。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并进行施工管理。3)在EPCa工程总承包项目中,EPCa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在施工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施工咨询费不含在承包价中,按实际工时计取。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并进行施工管理。(2)交钥匙工程总承包(Tumkey)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向两头扩展延伸而形成的业务和责任范围更广的总承包模式,不仅承包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任务,而且提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运营准备工作的综合服务,其范围包括:1)项目前期的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发展策划、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和经济评价。2)工程勘察、总体规划方案和工程设计3)工程采购和施工4)项目动工准备和生产运营组织5)项目维护及物业管理的策划与实施等与EPC和DB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承包范围更大、工期更确定、合同总价更固定、承包商风险更大、合作价值相对较高(3)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Design-Build,DB)是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而言的承发包模式,不过对于项目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将由业主自行采购或委托专业的材料设备成套供应企业承担,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只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DB工程总承包的基本出发点是促进设计与施工的早期结合,以便有可能充分发挥设计和施工双方的优势,提高项目的经济性。DB工程总承包一般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一般较少采用DB工程总承包模式:1)纪念性建筑。2)新型建筑。3)大型土方程、道路工程等设计工作量少的项目。根据承包起始时间不同,DB工程总承包可分为四种类别,即从方案设计到竣工验收、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从技术设计到竣工验收、从施工图设计到竣工验收。承包时间越早,承包商的风险越大;但承包的时间越晚,由设计与施工结合而提高项目经济性的可能性亦相应减少。究竟采用哪种承包方式,要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当时所具备的条件确定。(4)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这里必须说明“管理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两个用语的不同内涵,后者是指总承包企业对自身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前者则指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如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进行项目策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经济分析;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为业主进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费用目标控制,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查、设计、供应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总承包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5.建造—运营—移交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三、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1)工程项目全寿命管理(LifecycleManagement);(2)工程项目管理的集成化(SIPOC)(3)工程项目协作概念出现;(4)工程项目总控概念出现;(5)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用。第二部分建设管理体制一、总承包项目管理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商在得到业主同意后,可将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但工程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工作负有连带责任。目前一般从设计+施工的承包开始,还有设计+采购+施工等模式。1.发展施工总承包的市场条件是要形成总包和分包两级市场(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已经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市[2003]168号)。2.工程总承包管理法律基础(1)1997年在我国的《建筑法》中,明确提倡对建筑工程进行总承包,确立了总承包的法律地位。(2)《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3)我国现阶段就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式、建设监理三种管理机制。目前情况下,监理对于项目一般不作总体策划,也不进行组织。监理的工作是按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法规以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监督实施。监理不参加合同的制订工作,以及招标工作。而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合同的策划和制订工作。当业主委托时,项目管理单位可负责招标工作。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都属于委托合同,而总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4)不同管理方式适应不同的业主,例如:——对于管理力量强大,能够控制项目的业主,采用平行发包方式是合理的;——对于管理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业主,建议采用设计+施工或施工总承包方式;——对于有指挥管理能力,但不愿陷入日常工作的业主,建议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对于有功能要求、工期要求严格、业主又不愿承担风险的项目,建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的方式。3.总承包的培育环境(1)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法规体系是以《建筑法》为龙头,由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组成的体系。整体框架可以分为工程建设法规的效力层次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