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管理培训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二00八年十月提纲组织和管理用户设置用户职责和权限各级学籍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职责应注意事项平台登录组织和管理省级管理部门: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州(市)级管理部门:州(市)教育局或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县(区)级管理部门:县(区)教育局或教师进修学校用户设置省级管理用户:省级学籍管理员、省级网络管理员州(市)管理用户:州(市)级学籍管理员、州(市)级网络管理员县(区)管理用户:县(区)级学籍管理员、县(区)级网络管理员普通用户(教师)用户职责和权限各级学籍管理员:基础数据录入、成绩录入、数据统计、学籍变更、电子证书发放等各级网络管理员:网络维护普通用户(学员):查询县(区)级学籍管理员职责1、教师基础数据录入2、继续教育成绩录入履职及晋级资格考试:“Ⅰ”、“Ⅲ”和“Ⅳ”类考核方式,考试结束40天内完成;Ⅱ类考核,春季录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秋季录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类县(区)级培训:培训结束30天内完成。县(区)级学籍管理员职责3、学籍变更登记学员的学籍变更申请,上报州(市)教育行政部门。4、学分登记县(区)级培训项目学分登记按省、州(市)的要求完成履职晋级考试学分登记5、电子证书发放与管理履职晋级资格考试县(区)级各类培训项目州(市)级学籍管理员职责1、核对教师基础数据2、继续教育成绩核对和录入履职晋级成绩录入:督促、核对州(市)级各类培训成绩录入:在培训结束后30天内完成。3、履职晋级资格考试成绩汇总、上报填写成绩汇总表,加盖公章,报省继教中心。州(市)级学籍管理员职责4、学籍变更审核县(区)递交的学员学籍变更申请,报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审定,完成变更手续。5、学分登记州(市)级培训项目学分登记按省级要求完成履职晋级考试学分登记6、电子证书发放与管理州(市)级各类培训项目省级学籍管理员职责1、设置各级学籍管理机构对教师信息数据的修改、增减权限,根据需要锁定教师的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2、根据州(市)、县(区)学籍管理员函报修改学员基本信息。3、根据州(市)学籍管理员汇总的履职晋级资格考试成绩表,核对各州(市)成绩。省级学籍管理员职责4、省级各类培训成绩录入在培训结束后30天内完成。5、学籍变更审核州(市)递交的学员学籍变更申请,完成变更手续。6、学分登记省级培训项目学分登记各级网络管理员职责负责本地区电子学籍技术工作,保障学籍管理系统所需的软、硬件正常运行和网络畅通,及时对操作系统进行升级并定期杀毒。做好本地机器设备的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系统安全工作。为避免由各种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或错乱,要定期对本辖区内教师数据进行异机数据备份。应注意事项1、各州(市)、县(区)应制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设置相对固定的管理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2、履职及晋级资格考试成绩录入和各类培训项目成绩录入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成绩录入功能。3、各级学籍管理员应相对固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换学籍管理员,应以文件形式报告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获准后由新旧学籍管理员完成工作交接,并及时更改密码。应注意事项4、《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启用时间为2008年10月。原有纸质的学分登记册使用至2008年春季,从2008年秋季开始实行电子学分登记和电子证书发放。5、教师评职称等需要使用成绩和学分的,由县(区)学籍管理员打印电子学分证书,加盖当地县(区)教育局公章,即可得到人事部门的认可。6、州(市)学籍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名单汇总以及实施细则上报。7、《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在实施过程中需不断修改和完善,欢迎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问题反馈与联系方式省级学籍管理员:曾阳0871-515304915925201510省级网络管理员:刘威13378719018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视频会议所用用户名和密码相同“平台操作”手册和教师基础信息报名模版在“继教网”首页“下载专区”提供下载。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