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星空服务提供协议书甲方: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合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邮编:510081乙方:合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地址:邮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向广东电信互联星空用户提供乙方的增值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内容甲方为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商,乙方为互联网内容服务提供商。双方合作向广东电信互联星空用户提供“洪恩精品课堂”应用服务。乙方负责提供该应用服务;甲方负责提供互联星空用户认证及计费系统,依据甲方相关管理规范负责提供该应用服务的(存储)和(分发),并负责向互联星空用户收取该应用服务费用。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互联网应用服务、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银行账户、资讯来源等与合法经营相关的必要资料;2.甲方向乙方提供互联星空VNET计费模式接口标准和相应的技术支持;3.甲方为该应用服务提供用户认证、用户计费的业务支撑平台;并负责向用户收取2该应用服务费用;4.甲方在保证互联星空主营业务的服务质量的基础上,视情况提供该内容服务的流媒体服务(包括存储和分发),并有权定义该内容服务的优先级。5.甲方负责在互联星空服务网站中提供“洪恩精品课堂”应用服务的链接,甲方不对乙方提供的内容进行任何编辑或增减加工。如甲方收到有关乙方提供的应用服务涉及法律纠纷的投诉或通知,甲方有权删除或屏蔽该内容并通知乙方;6.甲方受理由于该项收费服务引起的用户投诉,但甲方不承担由乙方提供的该应用服务引起的任何非甲方原因的纠纷和责任,甲方有权将此类咨询和投诉转到乙方处理,并有权督促乙方妥善解决客户投诉。甲方将在收到用户投诉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投诉资料提交乙方,并由乙方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妥善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甲方;7.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洪恩精品课堂”应用服务中新增本协议约定范围外的应用业务。甲方须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新增业务的申请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乙方明确答复;(业务申请单格式见附件二)8.甲方配合乙方建立应用服务用户的“黑名单”制度。9.甲方通过自身的宣传和推广渠道,配合乙方进行“洪恩精品课堂”应用服务的市场策划,媒体宣传及信息发布等。9.甲方在互联星空业务合作模式及相关政策等方面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若因此涉及合同需要变更,则双方协商解决。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乙方应保证具有互联网应用服务、电信增值以及合作业务的经营资质,并应提供与其服务内容相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的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电信增值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给甲方备案;2.乙方负责提供“洪恩精品课堂”应用服务运营支持,向广东电信互联星空用户有偿的提供本协议合作内容中所约定的应用服务;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应用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对其提供的全部内容所涉及的著作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承担全部责任,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在接入互联星空平台前确定已经完全知悉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互联星3空VNET计费模式接口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之规定完成了接口开发工作;5.甲方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SP合作管理办法(以甲方在签定协议前向乙方送达的版本为准,甲方SP合作管理办法如有修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入互联星空平台前确定已经完全知悉并严格遵守该合作管理办法;6.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规范要求与广东电信互联星空ChinaVnet平台互联,以保证计费、对帐等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7.乙方应将甲方“互联星空”支付方式加入乙方网站合作业务付费方式中,做为提供给用户的支付手段之一,确保用户在购买该应用服务时可以选择通过甲方“互联星空”付费;8.乙方有权制定“洪恩精品课堂”应用服务的价格,并保证提供给广东电信互联星空用户的应用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同等条件下提供给其他用户的价格;9.乙方处理由该有偿应用服务本身引起的任何纠纷及后果并承担全部责任;10.在合作期内,乙方可增加新的有偿应用服务种类,但须在向用户公布1个月前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业务申请单格式见附件二)11.在合作期内,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包括用户发展情况、用户分类、前景预测等数据报告;12.为了维护广大客户的利益,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得以互联网作为媒体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及广告等垃圾信息,具体限制如下:1)乙方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并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权益)引起的一切责任。2)乙方必须具有日志记录功能,并且保存至少三个月的历史数据。3)乙方不能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擅自进行业务测试和向客户提供业务。4)乙方向客户发送的任何信息都必须征得客户的同意(主动定制或点播)。5)乙方对提供的内容进行过滤,从入口上对信息内容的健康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13.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乙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的同意,并明确告知用户使用服务时应具备的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提供的方式等,因乙方未告知用户使用服务的必要条件而引起的后果由乙方4自行承担),按照用户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地为用户提供应用服务。乙方有责任告诉用户收费规则,并告知一切费用纠纷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对用户如何取消乙方所提供的包月服务订购提供明确的提示,保证取消包月订购服务有效的实现;14.乙方负责承担合作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并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乙方必须提供网上和电话受理用户咨询、投诉制度,向用户公布客服热线、客服邮箱或其他网上受理的联系方式,以便向用户提供业务使用的资讯和处理用户的服务投诉,乙方必须保证7*24小时电话受理时间和72小时的投诉处理时限,节假日服务时间变更必须额外声明。客服固定电话变更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原号码保留至少两个月;15.对用户直接咨询乙方的客服问题,乙方必须在3小时内答复用户,并保证在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后直接回复用户。对甲方转给乙方的用户投诉,乙方必须在收到投诉后72小时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甲方。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直到用户满意为止;16.乙方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建立接口联系人,负责与广东电信服务窗口后台的接口工作。应用服务业务上线前15日须提供完备的产品说明书及完整的业务培训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资费标准及操作使用说明);17.乙方有责任建立本协议项下应用服务用户的“黑名单”制度,对于用户恶意欠费、恶意定制等情况作好“黑名单”的管理,并负责相应的用户解释工作。同时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建立“黑名单”制度所需的必要用户信息。18.乙方负责自己所提供业务的市场策划,媒体宣传及信息发布等;19.乙方应定期向社会作好有关应用服务收费的宣传工作。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客户咨询电话,以便甲方在甲方网站、10000号、帐单等渠道进行宣传,若有变更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保证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守,咨询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水平,用语要规范化、职业化,做好客户来电解释工作;20.乙方有义务对互联星空业务进行积极推广,同时SP必须将互联星空支付页面放置在其业务的支付方式的显著位置中;21.在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在乙方网站的首页放置互联星空的5LOGO和广东互联星空服务网站的链接。四、合作阶段1、正式运营阶段如系统存在重大缺陷或故障,或尚有重大用户投诉未能解决,双方在解决故障或问题后进入正式运营,正式运营阶段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分成比例和各自承担的责任按月结算。如果双方在正式运营之日后3个月内仍未解决该故障或问题,任何一方有权提出即时终止本协议。合作期间乙方所需要增加和删除服务内容需要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新增服务内容需要将服务资费交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后才可实施。乙方服从甲方的考核管理,执行甲方根据考核做出的决定。五、计费与结算1.合作业务的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1日24时,即按自然月计费,双方于每个计费周期月底以应收款项进行对帐。甲方负责在计费周期内每天提供当天的计费数据给乙方进行核对。乙方负责每日进行对帐工作,向甲方反馈帐务异常情况。每个计费月最后1天前所有数据必须在该月最后1天中午12:00前反馈,该月最后一天的对帐情况必须于次日上午8:00前反馈。如果甲方在下个自然月1日上午8点前未收到乙方任何形式的答复,则视为乙方默认该费用清单为有效。2.以合作业务所产生的每月应收应用服务费总额(指甲方互联星空用户消费乙方提供的应用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总额)为基础,双方按3:7的比例进行分成,即甲方占30%,乙方占70%。为方便结算,双方同意,甲方扣除每月应收应用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坏帐损失后进行分成。(结算公式=总金额×(1-10%)×分成比例)3.如果甲方与乙方对应用服务费的统计数据存在异议,在双方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3%的情况下,以甲方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若误差超过3%,甲乙双方应重新核对,明确原因,及时按实际情况合理解决,因核对服务费数据造成的支付延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疑似盗用账单标准。乙方对疑似盗用账单无条件删除,并配合甲方及公安机关对疑似盗用情况进行清查。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可靠的计费数据而错过计费周期,甲方原则上不作补6救处理。5.对于甲方的公免帐号用户,原则上不予开通该应用服务。但乙方应允许甲方开通一定数量的测试帐号,用于甲方各地市分公司处理合作业务的投诉问题。6.乙方确实因系统数据错误造成向用户多收费的,乙方应及时向用户退款并向用户道歉。若乙方连续出现系统数据错误引起用户投诉或对用户投诉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其错误造成的不良影响。7.在每个月28日前乙方根据其上个月的合作分成收入的数额向甲方出具发票,发票类型为服务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作分成费用。8.如任一个月该业务每月应收应用服务费总额低于1000元的,甲方有权不给予结算.9.连续6个月该业务每月应收应用服务费总额低于1000元的,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六、用户欠费及投诉处理1.双方同意在乙方付费定制用户连续两个计费月拖欠应付应用服务费用的情况下,乙方可即时停止对该用户的应用服务,是否恢复对该用户的服务视具体情况而定。甲、乙双方应建立有效的停机和复机接口,对补交服务费用户尽快恢复服务。对于当前计费月拖欠应付应用服务费用的用户,甲方有义务将该费用延至下个计费月继续收取。甲方每次收费完毕后应提供欠费用户的详细清单予乙方。2.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客户服务,并开通咨询电话或web网页保证用户对费用有疑问时能进行咨询和投诉。客户服务负责人:谢文峥服务电话:010-58858212传真:010-58858218电子邮件:xiezheng@goldhuman.com上述联系资料若有变更,乙方需及时将更新的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3.甲方将收到的客户对乙方应用服务费的投诉,以书面形式转由乙方指定客户服务负责人处理。对经查证确属乙方数据错误而误收客户费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为处理客户退款。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将直接为客户做退款,并在乙方下月的应用服务费应收额中冲减退款金额。4.如乙方在一年之内累计三个月用户投诉响应及时率低于90%时,甲方有权要求乙7方在一个月内改进客户服务工作。七、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互为保密;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过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程序、数字信息及图纸资料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客户名单、供销渠道、产销策略及贸易记录等;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