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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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我国能源发展取得的成绩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把能源作为关系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重大战略问题,摆在重要地位,倾注了大量心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长期的、共同的努力下,我国能源工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第一,能源供给能力逐步增强。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一次能源生产能力很低,1949年仅为0.237亿吨标准煤。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能源生产快速发展,2005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20.6亿吨标准煤,是1949年的87倍,是改革开放初的3.29倍,约占全球能源总产量的13.6%,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煤炭,产量已多年位居世界第一,2005年达到21.9亿吨,是新中国成立初的68倍、改革开放初的3.5倍。石油和天然气,2005年,原油产量达到1.81亿吨,是新中国成立初的1508倍、改革开放初的1.74倍,居世界第6位。天然气产量达500亿立方米,是新中国成立初的5000倍、改革开放初的3.64倍。电力,2005年底发电装机容量突破5亿千瓦,年发电量达到24747亿千瓦时,分别为1949年的275倍和576倍,199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小水电的装机容量达380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8000万平方米,占世界的一半以上;核电从无到有,发电装机近700万千瓦;年产沼气约80亿立方米,已拥有户用沼气池1700多万口。第二,能源消费结构有所优化。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能源消费迅速增长,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达22.25亿吨标准煤,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近年来,通过积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出现了两个趋势:一方面,煤炭消费的比重趋于下降,由1990年的76.2%降到2005年的68.7%;另一方面,优质清洁能源消费的比重逐步上升,1990?2005年,油气消费比重由18.7%提高到24%,水电及核电由5.1%提高到7.3%。第三,能源技术进步不断加快。解放初期,我国能源工业技术装备基础极其薄弱。以石油勘探开发为例,当时全国只有8台浅井钻机、40多名技术人员。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石油天然气工业,从勘探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到生产加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技术体系,复杂段块勘探开发、提高油田采收率等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煤炭工业,已具备设计、建设、装备及管理千万吨级露天煤矿和大中型矿区的能力,综合机械化采煤等现代化成套设备广泛使用,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1990年为65%,目前已超过80%。电力工业,火电单机容量从1978年的5万和10万千瓦级,发展到目前主力为30万和60万千瓦级机组,百万千瓦超临界、超超临界及核电机组正在成为新一代主力机组。三峡左岸最后一台机组国产化水平达到85%。从电网看,500千伏直流输电设备实现了国产化,750千伏示范工程建成投运,电网发展进入了大规模跨省跨区送电和全国互联的新阶段。第四,节能环保取得进展。在党中央、国务院“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方针的指导下,我国节能提效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单位GDP能耗总体下降,按不变价格计算,目前万元GDP能耗比1980年下降了64%。主要用能产品单位能耗逐步降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到现在,乙烯综合能耗下降65%,粗钢综合能耗下降37%,火电供电煤耗下降16%。能源加工、转换、贮运和终端利用综合效率有所提高,目前达到33%,比1980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同时,能源领域污染治理得到加强。新建火电厂配套建设了脱硫装置,已有火电厂加大了脱硫改造力度,电厂水资源循环利用率逐步提高,东北等地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加快建设。第五,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2002年出台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定了改革的总体目标,目前已实现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煤炭生产和销售已基本实现市场化,煤炭价格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国有石油企业基本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一体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推广完善了峰谷电价、丰枯电价、差别电价办法,引导电力、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大型企业制定了节电改造、优化用电方案,这对近两年顺利完成迎峰度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六,能源立法明显加强。近年来,相继出台了《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制定和完善了《电力监管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能源法制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能源开发利用正在走向依法管理的轨道。三、“十一五”能源发展的主要措施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的奋斗目标,今年人代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能源发展的方向,提出了总体要求: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生产和消费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近年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研究编制了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煤炭、油气、电力、新能源、节能等五个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下面又编制了核电、风电、LNG(液化天然气)、煤层气、替代能源等子规划。根据中央的部署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节约优先,效率为本。这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对于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降低能耗的目标,不少人说,定得过高,很难实现。客观地讲,我国目前仍处在资源消费强度较高的时期,强化节能降耗措施见效需要一个过程,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确实比较大。但是,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努力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根本上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要看到,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在能源效率、能源强度、单位产品能耗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节能潜力不小。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作为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摆在首要位置,切实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舍此没有别的出路。我们确定的节能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十一五”期末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年均节能率为4.4%。到2010年,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节能工作总的要求是: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宣传教育,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的积极性,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为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必须采取综合的、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节能工作。一是通过调整结构节能。节能不仅仅是微观层次的问题,首先是宏观层面的事情,即是国民经济的结构问题。目前,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看,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第二产业,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2005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刚过40%。OECD(世界经济合作组织)国家这一比重平均水平超过70%,其中,美国为75.3%。与我发展水平相近的巴西和印度分别为75.1%和51.2%。按照有关部门的测算,如果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比重相应降低一个百分点,那么万元GDP能耗就可降低约1个百分点。从工业内部结构看,高能耗行业比重大,特别是高耗能的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过剩,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的行业比重低。去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只有10.3%。按照目前的工业结构,如果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而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比重相应下降一个百分点,那么万元GDP能耗可再降低1.3个百分点。因此,解决节能问题,首先要调整结构,大力发展低耗能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二是通过技术进步节能。我们在这方面的潜力非常大。比如锅炉。我国在用的中小锅炉约50万台,实际运行效率只有65%左右,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个百分点。这些中小锅炉中90%都是燃煤锅炉,年消耗煤炭4亿吨左右,通过技术改造和完善管理等措施,仅燃煤锅炉一项的节约潜力就有7000万吨。又比如节能灯。我国是全球第一大节能灯生产国,2005年节能灯产量达到17.6亿只,占世界总产量的90%左右,但我国生产的节能灯国内使用的比例并不高,大部分都出口了,出口量占到生产总量的70%以上。如果把现有的普通白炽灯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全国一年可节电600多亿度,相当于中部地区一个省的全年用电量。再比如电动机。我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量大、面广,而达到国家节能评价标准的只占市场销售量的1%,如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广高效节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的力度,将市场份额提高到12%,每年就可节电100亿度左右。像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只要大家真正重视起来,总会找到节能的路子。一方面,要把节能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我们将利用国债资金和预算内资金,大力支持节能重点项目,优先扶持采用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示范项目,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加快应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节能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另一方面,要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重点淘汰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如水泥土窑、普通立窑,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2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和2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小火电机组,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等等。三是通过加强管理节能。目前,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消费领域,节能管理都是薄弱环节,跑冒滴漏现象非常严重。比如,不少人没有出门随手关灯的习惯,长明灯经常见;很多单位的计算机整晚开着不关;大马路、广场上,华灯高照,浪费严重。加强节能管理,形成长效机制,非常必要,十分迫切。当前,急需抓好的工作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把“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降低能耗的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区市。各地也将把GDP能耗降低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行业和企业,明确责任,全面推进。要加强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管理。抓紧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主要是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程。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突出抓好1000家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明确节能目标和措施,采取政府主管部门与重点企业签订节能协议,通过公报、检查、抽查、通报、交流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节能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要完善能效标识管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型产品。四是通过深化改革节能。要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形成有利于节约、能够反映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要加大财税政策对节能的支持。加快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目录中的产品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实施节能产品政府强制性采购政策,特别是将企业研发的首台、首套节能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五是通过强化法治节能。要把实践中、改革中形成的节能措施和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关的标准体系。重点抓好《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工作,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5%左右,而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如果通过健全并严格实施建筑节能,特别是墙体材料革新等方面的有关法规,使我们的建筑能耗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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