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建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差旅费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差旅费控制机制,切实降低差旅费用,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专业公司、项目部。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及审批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预算控制、归口管理、逐级审批、从严从紧的原则进行费用管理。第三条公司差旅费的报销总体实行“总额控制与标准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差旅费中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报销实行“标准控制、凭票报销、超标自负”的方法;差旅费中的住勤补助实行“包干使用”的方法。总额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门按照全面预算要求,提出各部门全年差旅费的预算指标总额,经办公会审定并报总部审核后,实施预算控制。在预算总额范围内,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出差人员,统筹使用差旅费用。若差旅费超过预算指标,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标准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出差人员的不同职级,制定相应的差旅费控制标准,出差人员一般只能在控制标准内报销差旅费,超出控制标准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第二章工作人员出差的请假和审批第一条各单位对出差人员要事先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作好出差的审批、请假工作。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出天数的差旅费用,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第二条公司机关各处室领导和各二级单位领导出差,应事先向公司人事教育处请假,由公司2主管领导批准。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出差,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各二级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差,均按隶属关系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第三条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学习(各类技术、业务学习以及实习见习),须公司领导批准并报人事教育部门备案。第四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借款,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逐级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预借差旅费。差旅费每人每次的借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千元。第三章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及办法第五条工作人员出差、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超支自负的办法。第六条工作人员出差、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的等级标准均按下列规定执行:注:特殊地区为北京、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上海。工作人员出差,每人每天计发含伙食和交通在内的住勤补助50元,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第七条公司机关和各二级单位处级干部及待遇相当者出差,原则上只能选单程乘坐飞机或三折以下经济舱,否则必须经公司经理或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乘坐;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如因特殊情况项目职务火车轮船飞机往返机场车站交通费用住宿费限额标准(元)其他包干费用(元)一般地区特殊地区伙食补贴交通补贴公司领导(局级)软卧软席二等舱位公务舱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4010副总师硬卧软席三等舱经济舱据实报销1802604010处级干部及待遇相当者硬卧软席三等舱位单程经济舱据实报销1501804010其他人员硬卧软席三等舱位据实报销15018040103需要乘坐飞机时,必须事前申请并经公司经理或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乘坐,否则按火车硬席卧铺报销差旅费。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据报销。第八条工作人员到兰州市区出差,可凭据报销往返的汽车车票,如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交通费。如不能及时返回须在外就餐时,按每餐5元补助。第九条工作人员到白银、刘化出差,如不能及时返回须在外就餐时,按每天15元补助。第十条凡到我公司的分公司、项目部(具备接待住宿条件)、办事处所在地区出差,必须到公司点(办事处)住宿,驻点或办事处住宿费按60元/天内部标准收费。驻点由于床位不足需在外部住宿的,报销时住宿费及交通费执行相关地区标准,且要有公司驻点开具的不能住宿的有关证明,否则按60元/天标准报销.。第十一条借调外地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报销第一次前往报到地和工作结束后返回原单位的车船费,并发给在途补助,其他均不以出差对待,不发住勤费。第十二条乘坐火车夜间行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为夜间行车)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乘坐火车符合购买同席卧铺的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的卧铺票费,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的票价,折算成以下比例发给本人。(1)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座票价的60%发给;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座票价的50%发给。(2)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席座位,也按本条(1)款规定的火车硬席座票票价的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席卧铺的,按硬席卧铺票价报销,且不补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第十三条出差人员伙食补助特殊规定:一、按出差对待的长期驻外人员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40元。二、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埠举行的会议,其会务费和住宿费、资料费等按会议通知和有效发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如交纳会务费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如会议未安排食宿的,则按照第三章第六条标准执行。三、由单位派往外地参加各类技术、业务学习以及实习、见习的人员,可按职工差旅费报销规4定报销往返路费和发给途中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不再发放伙食补助,但可享受10元/天的交通补助。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在外地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准乘坐出租车。第十五条其他费用报销规定:一、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临时寄存小件行李的寄存费总额在10元以内,可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据实报销,超额部分自理。二、工作人员出差(探亲)期间因患急性病就诊的医疗费,按照新的医改规定执行。三、职工因工负伤转外就医时,经医院、省卫生厅(局)及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其差旅费报销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四、工作人员乘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的,探亲期间不作为出差对待,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后,多开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五、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六、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故丢失车船、飞机票,本人要写出详细书面报告,并有证明人,经本单位领导和公司财务主管审批后,可给予报销。第十六条公司和各单位出差人员,住宿费应严格按照第三章第六条标准执行,如特殊情况超过标准的,须经公司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第四章职工调迁费报销办法第十七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第三章第六条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与职工同居的父母、配偶,十六周岁以下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时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补助均按被调动工作人员的标准发给。已满十六岁的子女随同调动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发给。第十九条夫妇双方都是工作人员而又同时调动的,其交通费、住宿费均按职务高的一方标准5发给。第二十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不分工作人员和家属,每人在不超过500公斤的范围内,按实支报(其中,生活上急需的物品,每人在不超过50公斤的范围内可托运快件)。个人的书籍、仪器运费可在以上限量之外凭据报销。但行李、家具包装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可以使用集装箱托运行李、家具等。但是报销的金额应以上述规定行李重量的运费为限,超过部分自理。集装箱内如装有个人的书籍、仪器,因其运费无法分开的,不能作为限量之外报销。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调动时,本人及其同行家属的旅费(包括行李运费),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第二十二条被调动工作人员的随同居住家属,应与工作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时保留在原地,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与经批准迁移的非随同居住家属一样,均由调入单位发给。第二十三条职工搬迁其家属路费,按有关政策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来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迁止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按本章以上有关规定标准发给路费。第二十四条新分配的大专院校、中专、技校毕业生和新招工人,一律乘火车硬席和轮船四等舱位。如因有病或其他原因,须经分配学校或招工负责人批准,方可乘火车硬卧或轮船三等舱位。其行李按100公斤报销,超出费用自理。书籍、仪器可单独托运,凭据报销。第五章外埠项目部及外埠分公司施工补助办法第二十五条公司、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埠项目部及外埠分公司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5元。第二十六条外出施工人员(含临时外出施工人员)补助标准为:15元/每人每天,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外埠分公司、项目部不得再以其它任何形式发放外出施工的各项补助、补贴。第二十七条临时外出施工人员施工期间,按公司指定的地点住宿,没有指定住宿地点的按第三章第六条住宿费标准执行.6第六章职工探亲假报销规定第二十七条职工探亲路费报销规定∶一、职工探亲不分职级,可以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以及使用空调设备的火车)和轮船四等舱位(或比普通舱高一等的舱位)。二、乘长途汽车,凭票据实报销。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不包括乘长途卧铺汽车及豪华轿车),凭据按实支报。三、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计算报销,多余部分由职工自理。四、市内交通费按往返车站的实际交通费用计算。五、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超过本人标准工资(即:技能工资+工龄工资+365之和)的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据实报销。六、职工年满五十周岁,单程连续乘车二十小时以上的(中转时间较短,又没有住宿的,也视同连续乘车,但中转候车时间不得计算在连续乘车时间内),也可以乘坐硬席卧铺。具有工程师及相当于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知识分子,单程连续乘车时间在二十小时以上的,可以乘坐硬席卧铺。但未购卧铺票的,不发给卧铺补助费。第二十八条职工探亲住宿费报销规定:一、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转换车或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住宿费。如超过天数,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二、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按第三章工作人员差旅费中规定的住宿费标准凭据报销。三、职工在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塌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留,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发票,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据实报销。四、职工探亲返回时因交通受阻,绕道路费,按最近路线凭据报销。7第七章汽车驾驶人员行车补助标准规定第二十九条汽车驾驶人员出长途车相关规定:(1)住宿费及伙食补贴标准执行第三章第六条中“其他人员”标准执行。(2)停车费根据合理合法的凭据据实报销。(3)长途行车补助按15元/天标准执行。(4)长途行车补助和外施补助不得重复享受。第三十条货车、客货车、吊车在本市区内每天出车补助标准∶类别金额二十吨以上4元二十吨以下3元两吨半以下2元西固地区(含厂区)160吨以下每天补助1元,160吨以上每天补助2元。第三十一条客车驾驶人员(指公司接送职工上下班的客车司机)按每天每次1.5元发放行车补助。第三十二条到市区或机场(不含西固区)出车,每出车一次补助2元;西固地区(含厂区)每天补助1元。第三十三条外出项目部、分公司汽车驾驶人员行车补助按以上标准执行。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规定从二零一零年元月一日起执行,本规定下发后,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计划处,各单位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财务计划处反映,不得自行其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