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一、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注意事项———————————————————————————————3门诊急诊就医须知———————————————————————————————3门诊急诊报销标准———————————————————————————————3住院就医须知—————————————————————————————————3住院报销标准—————————————————————————————————4市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规定的适用范围————————————————————4大病医疗统筹的范围——————————————————————————————4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标准—————————————————————————————4如何报销医疗费用———————————————————————————————6如何进行门急诊治疗——————————————————————————————7定点医院是不用选择也可报销医疗费用的—————————————————————8如何选择定点医院———————————————————————————————9长期派驻外地工作、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定点医院———————————9特殊病如何选择定点医院————————————————————————————9如何选择定点医院———————————————————————————————9医疗机构如何变更———————————————————————————————9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构成————————————————————————————9医疗保险基金是如何划入个人帐户的———————————————————————9定点医院是如何划分等级的———————————————————————————9什么是《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10其它注意事项————————————————————————————————10二、养老保险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1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作用是什么———————————————11个人账户如何建立和管理————————————————————————————1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麽———————————————————————12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12行政策对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12什么是缴费年限————————————————————————————————12什么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12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工作调动,其养老保险怎么处理————————————————12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部分怎么办————————————13病假人员、请长假人员不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3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申领人条件——————————————————————————————13失业保险申领程序———————————————————————————————13四、工伤保险什么是工伤保险————————————————————————————————13什么样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132什么样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14什么是职业病—————————————————————————————————14如何申请工伤认定———————————————————————————————14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14劳动能力鉴定应按照什么标准进行————————————————————————15劳动能力鉴定作出后,工伤职工伤情发生变化怎么办————————————————15职工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哪些工伤医疗待遇————————————————————15工伤职工在停工治疗期间享受什么待遇——————————————————————15生活护理费的标准是什么————————————————————————————1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享受何种待遇————————————————————————16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享受何种待遇————————————————————————16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享受何种待遇————————————————————————16职工因公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何种待遇—————————————————————16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17在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停止—————————————————————————17五、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及标准————————————————————————————17生育津贴待遇—————————————————————————————————18生育保险支付说明———————————————————————————————18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8提取手续———————————————————————————————————19帐户查询———————————————————————————————————19夫妻双方一人买房或共同买方——————————————————————————19公积金贷款条件————————————————————————————————19房屋性质要求—————————————————————————————————19公积金贷款经办部门——————————————————————————————19利率(2007年9月15日新利率)————————————————————————19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首付款及贷款额度————————————————————19担保—————————————————————————————————————2031.门诊报销注意事项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1.在非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2.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3.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5.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6.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7.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二、门诊开药品量1.急性病不得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2.退休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2.门诊急诊就医须知门、急诊要在本人选定的医院就医,也可到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注意:每年评选一次)就医;急诊也可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蓝色),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急诊使用专用处方或在医保专用处方上盖急诊章;向医院要药品明细单或在处方底方上有药品划价明细;与医院用现金结算医疗费用;到定点药店购药时,须定点医院在处方上加盖“外购章”;急诊收据要有急诊章;处方、收据及明细单药妥善保存,不要丢失。3.报销标准在职人员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个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退休人员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一个年度最高支付2万元。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未收入院的医疗费用,属门、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对待4.住院就医须知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也可到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注意:每年评选一次)就医;参保人员患急症时可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但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院;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持手册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同时按医院规定交纳一定的预付款(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及自付费用);住院期间要与医院签定《自费协议》,以防因自费项目问题发生纠纷;出院时,个人与医院直接结帐。属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医院结清,属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4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内转诊转院时,须经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保部门核准。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5.报销标准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之后再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05年为7万,具体间图表。一个年度内住院报销超过7万后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10万元。在定点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的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累计结算;普通疾病的住院结算周期为90天,超过90天计下一个起付线视为第二次住院。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50%。注:一个年度指自然年,即到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图表表一:在职职工报销图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支付段统筹支付个人支付统筹支付个人支付统筹支付个人支付起付标准-3万90%10%87%13%85%15%3万以上-4万元95%5%92%8%90%10%4万以上-封顶线97%3%97%3%95%5%表二:退休人员报销图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支付段统筹支付个人支付统筹支付个人支付统筹支付个人支付起付标准-3万94%6%92.2%7.8%91%9%3万以上-4万元97%3%95.2%4.8%94%6%4万以上-封顶线98.2%1.8%98.2%1.8%97%3%6.市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规定的适用范围?答: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县地方所属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包括按月领取生活费的退休人员)。7.大病医疗统筹的范围包括那些?答: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共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一)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疹的(紧急抢救除外);(二)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三)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四)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五)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六)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七)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8.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是什么?答: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用分档计算,累计支付办法。医疗费支付金额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一)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二)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三)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四)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五)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以上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重病人群确认:•重病确认需凭本人申请和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经医院医保办初审后,由市医保中心确认(到市医保中心办手续时需带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证、IC卡、相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