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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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印发《能源管理网设置管理办法》等管理标准的通知各分厂、处室、直属单位:先将《能源管理网设置管理办法》、《节能教育与技术培训管理规定》、《能源基础工作管理规定》、《能源统计管理规定》、《节能管理规定》、《化工原料消耗管理规定》等管理标准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遇有新问题,请与技术处、企管办联系,以便及时修改。哈尔滨气化厂能源管理网设置管理办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能源管理网的组织机构、范围及其管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各分厂、车间(科室)及班组能源管理网的设置及管理。2能源管理网的组织机构企业能源管理网按分级设置的原则,设立如下机构。2.1厂级厂级能源领导小组,下设技术处能源科。2.1.1厂级能源领导小组厂级能源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组员若干名。2.1.1.1组长由厂长担任。22.1.1.2副组长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担任。2.1.1.3组员由有关处室及分厂的领导,能源科科长组成。2.1.2能源管理科下设技术组和管理组。2.1.2.1技术组设组长一名,负责节能技术改造,能源计量仪表、技术定额制定和节电技术管理,有热心节能工作、熟悉能源技术与管理的技术干部担任。2.1.2.2管理组管理组设组长一名,负责能源统计、计划、查表和巡视,有热心能源工作、熟悉能源管理业务的管理干部担任。2.2分厂级分厂级设分厂能源领导小组和能源管理员。2.2.1分厂级设分厂能源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2.2.1.1组长由分厂厂长担任。2.2.1.2副组长又分厂生产副厂长担任。2.2.1.3组员由各车间主任、相关科室科长担任。2.2.2分厂能源管理员一般由分厂生产技术科热心能源工作懂能源业务和节能技术的干部担任,同时设有兼职能源统计员。2.3车间(科室)级车间级设车间能源领导小组和能源管理员。32.3.1车间级能源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负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2.3.1.1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2.3.1.2副组长由车间生产(或技术)副主任担任。2.3.1.3组员由车间能源管理员、主要耗能工段(或班组)、段长组成。2.3.2车间能源管理员可设兼职(或专职)能源管理员,由热心能源工作,懂能源管理业务和节能技术的干部或工人担任。2.4班组级班组设兼职能源管理员,有生产班、组长或既有实践经验的老工人担任。3各级能源管理网的职责3.1厂级能源领导小组3.1.1听取能源管理部门关于上年能源管理工作总结报告。3.1.2制定本企业“中长期节能技术改造规划”。3.1.3审查、批准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的当年“节能工作计划”和“节能技术改造资金使用计划”。3.1.4检查当年“节能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3.1.5检查执行节能技术改造计划的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3.2能源管理科3.2.1总结上年能源管理工作。43.2.2总结上年节能技术改造计划的执行情况。3.2.3制定当年节能方针,目标和实施情况。3.2.4检查当年节能方针,目标执行情况。3.2.5检查当年节能技术改造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3.2.6各种能源定额的制定和实际单耗情况的检查和分析。3.3分厂级能源领导小组3.3.1总结上半年分厂能源管理工作。3.3.2制定分厂“中短期节能技术改造计划”。3.3.3制定当年节能方针,目标和实施计划。3.3.4检查当年节能方针,目标执行情况。3.3.5检查和督促本单位节能技术改造的进度。3.3.6检查本单位对厂控能源消耗定额计划的执行情况。3.4分厂能管员3.4.1年初向分厂能源领导小组提出分厂上年能源工作报告,当年“能源工作计划”和“节能技术改造计划”,经分厂能源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偿能源管理科。3.4.2定期向分厂能源领导小组报告分厂能源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节能改造计划执行情况。3.4.3每月巡查能源计量仪表计数、经济酸、统计、制表、报厂能源管理部门。3.4.4按时参加厂能源管理部门召集的能管员例会。3.5车间能源领导小组53.5.1听取能管员关于本车间上年能源工作的总结。3.5.2制定本车间“中短期节能技术改造计划”。3.5.3编制本车间当年节能工作计划。3.5.4检查当年节能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3.5.5检查当年节能技术改造计划的执行情况。3.6车间能源管理员3.6.1年初向车间能源领导小组提出本车间上年能源总结,当年“能源工作计划”和“节能技术改造计划”,经车间能源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分厂能管员。3.6.2定期向车间能源领导小组报告车间能源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节能改造计划执行情况。3.6.3每周巡查车间能源计量仪表计数、经计算、统计、制表、报分厂能管员。如发现能源计量仪表运行不正常,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定和维修。3.6.4按时参加厂能源管理部门召集的能管员例会。3.7班组兼职能管员3.7.1如实记录,同基本班组(设备)的能耗情况,按其填报“能耗消耗统计”。3.7.2掌握本班组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提出节能能够技术改造建议和降耗措施。4能源管理网的设置程序4.1逐级呈报能源管理人员名单,经审批后,定岗定位。64.2能源管理部门根据审批后的各级管理人员名单,编制全厂能源管理网。4.3能源管理部门根据能源管理网绘制本厂能源管理网络图。5能源管理网的管理5.1实行方针目标管理厂级、分厂级、车间级能源管理网在年初制定管辖范围内的能源管理方针目标,逐级审批后,展开、落实到人。5.2实行能管员例会制厂能源管理部门每月召集一次分厂及车间级能管员例会,主要内容如下:A分析本厂能源管理方针目标执行情况。B交流各分厂、车间能源消耗、定额、单耗等节能情况。C协调各分厂、车间及处室节能技术改造计划执行情况。5.3实行节能管理奖5.3.1对认真对待能源管理方针目标,并取得节能降耗成绩的能源领导小组,年终按《节能奖惩管理标准》给予奖励。5.3.2对完成能源管理工作的各级能管员,按贡献大小,可给予一定的奖励。5.3.3对不能按计划完成能源管理工作的能管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5.3.4对不称职的能管员应调离岗位,但要及时补上,以确保能管网相对稳定。76检查与考核6.1本标准由能源科负责检查与考核,每月对标准贯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报企管办。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技术处能源科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批准人:节能教育与技术培训管理规定为贯彻国家能源方针政策,提高能源管理人员的素质,特制定本标准。1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节能教育与技术培训对象、方式和内容,以及考核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各单位和个人。2节能教育与技术培训对象和方式2.1对象2.1.1干部:尤其是主管节能工作的厂长、科长、车间主任和厂节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2.1.2工程技术人员:尤其是与节能密切相关的工艺、热工、电8气、暖通、设备等方面的技术人员。2.1.3工人:尤其是主要用能岗位上的操作工人。2.2方式2.2.1入厂教育。2.2.2日常教育。2.2.3专门教育(脱产或半脱产)3入厂教育和上岗教育3.1新工人和实习生入厂时,应在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节能教育。3.1.1厂级教育:由人劳处、教育处、技术处(能源科)负责。教育内容分为:工厂的产品情况和能耗水平;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及其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本企业节能工作经验及成果;国家的能源方针和政策等。3.1.2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管节能的主任和车间节能员负责。教育的内容为:车间主要耗能设备的运行常识;车间在工厂节能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车间在节能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3.1.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节能员负责。教育的内容为:巡回检查和消除跑、冒、滴、漏的方法;认真操作与节能的关系:本岗位在工厂产品消耗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等。3.2厂内工作调动,调至主要耗能岗位上操作的工人,也要接受上岗的节能教育,其内容同前。94日常教育4.1厂及分厂宣传部门应积极宣传节能的方针、政策和科技知识,定期利用广播、黑板报、简报、标语及厂报等宣传形式,提高全厂职工对节能工作的认识。4.2车间要利用黑板报、警句报、读报、班前、班后活动等形式进行节能教育。4.3车间要展开节能知识技术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和职工考核登记造册,作为职工全面考核的内容之一。4.3.1车间节能技术培训内容为:本车间的工艺流程和操作知识;本车间的设备运行规定和最佳运行状况知识;本车间消耗定额计算及有关影响因素;工厂一般节能常识等。4.3.2车间将节能技术知识的考核成绩,作为分配节约奖的考核内容之一。4.4技术科室要开展节能技术的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5专门教育5.1工厂主管节能工作的厂长及工作人员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轮训,定期参加节能培训班的学习。5.2工厂的职工教育、技工教育、电大教育都要把节能技术知识作为一项必修内容。5.3工厂要组织专门力量编写自己的培训教材。5.4工厂要组织专业技术干部参加国家、省、公司及有关部门举办的节能技术培训班,有意识的培养节能专门人才。106检查与考核6.1本标准有能源科负责检查与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企业管理办公室。6.2节能专门教育的考核成绩要上报人事、劳资部门作为干部、工人全面考核的内容。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技术处能源科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批准人:能源基础工作管理规定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能源基础工作包括的内容和管理范围。本标准使用于各分厂、车间及科室。2能源管理基础工作围绕加强企业能源管理所建立健全的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规定要求定期向统计部门、节能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能源统计报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家有关计量部门的其它规定,设备能源管理标准和产品能耗标11准;将国家计划中的能源消耗定额分解到车间、班组、机台,以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建立的能源使用各项责任制度,以及进行能耗分析,开展能量平衡工作等,均为能源管理的基础工作。3能源基础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3.1建立节能管理体系3.1.1建立健全厂(分厂)、车间(科室)、班组三级能网。3.1.2明确各级节能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3.1.3厂建立节能办公会议制度3.2建立健全各项能源管理制度和制定必要的各类标准3.2.1节能办公会议制度。3.2.2能源管理网设置管理办法。3.2.3化工原料消耗管理规定。3.2.4节能管理规定。3.2.5能源统计管理规定。3.2.6节能与技术培训规定。3.3编制年度节能工作计划。3.3.1主要产品的单位综合能耗或能源单耗、节能量。3.3.2节能活动计划。3.3.3节能技术措施改造计划。3.4节能工作总结和统计分析,季有总结月有能耗分析。3.4.1节能指标完成情况。3.4.2节能量和节能率。123.4.3节能措施项目完成情况、投资、效果。3.5建立能源消耗台帐和能源管理台帐。3.5.1能源消耗台帐内容包括生产及辅助能源消耗;综合能耗量和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或单位产品(含中间品)能源单耗;能源节约量。3.5.2能源管理台帐内容a车间制定的各项能源管理制度,如照明、浴池、采暖、饭锅等使用管理制度。b车间节能组织网络系统。c车间消耗的各种能源,能耗工作等计量点网络图并标明量值。d车间建(构)筑物采暖平面图并标明面积。e车间浴室、水壶、饭锅等的数量明细表。f车间输送冷、热载体的管道、设备的保温、保冷状况和热损失的测定记录,并对其作出评价。g主要设备的热效率。h车间节能技术改造措施项目记载(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流程或原理图、投资、投产日期、应用效果计算等)。i车间余热资源量统计及回收利用情况。3.6车间开展节能活动记录。3.7车间开展节能培训教育活动记录,其中包括时间、参加人员、教育内容及考核情况。134检查与考核厂每年组织两次基础工作大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节能评比的依据。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技术处能源科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批准人:能源统计管理规定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能源统计的组织机构,能源统计的任务及指标,各级能源统计的职责,能源统计报表的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能源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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