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构建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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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产业集群及其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产业集群是指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和机构在特定地理位置聚集而形成的紧密联系的集合体。国内外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产业集群增强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创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提供了创新所需的资源,降低了创新的成本,促进了创新成果的传播和应用。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产业集群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同时,也为技术创新带来了阻碍作用,包括拥挤效应、“搭便车”现象、“柠檬市场”、技术锁定、转移成本过高等。为了减少产业集群的创新阻滞效应,促进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有学者提出了构建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设想。产业集群共性技术是指在产业集群多领域内可以被普遍应用,其研发成果可以共享并对整个产业集群及其内部企业产生深入影响的技术。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围绕某一特定产业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的一些组织共同兴建的,满足产业集群内企业对共性技术需要的公共服务机构。它承担以下角色:一是管理者,对产业集群共性技术研发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管理;二是研究者,对产业集群共性技术进行研发;三是合作平台,为集群内各类成员提供技术创新合作的平台。(一)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结构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是以共性技术创新主体——共性技术创新中心为核心,通过资金流、信息流、人才流与地方政府、集群内企业、集群内外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组成紧密联系的集合体,其结构见图1。(二)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模式根据设立主体的不同,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型。政府主导型是指由地方政府牵头组建技术创新中心,作为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核心部分,整合集群内企业、集群内外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中介机构,共同组成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为集群内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创新服务。政府主导型的优点是:平台建立和运行所需资金有保障;整合集群内外部资源的效率比较高;企业共享共性技术创新的成本比较低;共性技术研发成果推广比较快。其缺点是:技术创新中心成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产生官僚作风,工作效率低;决策人员不能准确把握企业对共性技术的需求,技术创新成果不一定是企业真正需要的,出现供需脱节。二是企业主导型。企业主导型是指一个或多个企业出资创立技术创新中心,进行集群共性技术研发,为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创新服务。这类技术创新中心属于出资企业专属机构,其研发成果和服务供出资企业共享,也可以有偿提供给集群内其他企业。企业主导型的优点是:研发与企业技术需求紧密结合,成果转化率高;管理机制灵活,工作效率高。其主要缺点是平台建立和运行所需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不能整合集群内所有资源,造成资源浪费;由于实力不强,与集群外部机构的合作也不能顺利进行;研发成果很难在整个集群内共享。三是行业协会主导型。行业协会主导型是指由集群内行业协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中心,作为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核心部分,整合集群内企业和集群内外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中介机构,共同组成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为集群内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创新服务。行业协会主导型是介于政府主导型与企业主导型之间的一种模式,它同时具有另外两种模式的优点和缺点。行业协会主导型的创新中心中企业的参与程度比政府主导型高,其研发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的结合程度比政府主导型高,官僚化程度也比政府主导型低,工作效率比较高。但由于行业协会是半官方组织,其经费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因此资金实力比政府主导型低。由于集群中参加行业协会的企业比较多,行业协会主导型创新中心整合集群内资源的能力比企业主导型高,研发成果的共享程度也比较高。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目前,许多产业集群中建立了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促进了产业集群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为产业集群的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了了解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发展状况,本研究对广东中山市大涌红木家具和东升办公家具产业集群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发展中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由于大多数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是政府主导型,由政府确定研发方向、筹集资金、组织开发,在运作过程中与企业缺乏充分的沟通,使企业参与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积极性不高。调查发现,有50%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一般,参与的兴趣不大。2、共性技术研发成果与企业需求脱节。由于很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的领导由政府官员担任或从集群外招聘,他们对集群企业技术需求缺乏很好的把握,其研发成果未必能够很好地符合企业的需求。例如,在大涌红木家具产业集群中有企业反映技术创新中心研发的自动化烘干设备投资大,不适合中小企业。3、权责不够明确,运作机制不完善。调查情况表明,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制度建设明显滞后,运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方面,绝大多数政府设立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成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存在着官僚作风,工作效率低,且不同程度存在着“寻租”现象。另一方面,企业设立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目的,多停留在企业技术中心角色上,服务的是本企业而不是集群内其他企业。4、专业人才缺乏,影响发展后劲。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服务经验明显不足,尤其缺乏既懂技术又懂市场、营销、管理等综合性人才。调查显示,创新平台技术人员占专职人员比例不到30%,高学历技术人才所占比例也比较低。共性技术的研发主要依靠集群内外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创新中心只能起到技术中介的作用。5、促进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发展的对策(1)积极培育多种不同主体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目前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大多采用单一模式,而不同模式的创新平台各有其优缺点,可以在产业集群中培育多种模式的创新平台。政府、行业协会和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能力,建立相应模式的技术创新平台,对于行业协会和企业为主导的创新平台,政府可以给予政策优惠和一定的财政支撑。这样,既实现了集群创新资源和技术成果的共享,又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并有效地缓解供需脱节的矛盾。(2)建立和完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运营机制,逐步实现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市场化运作。在组织形式上,要依法注册,独立运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在经营机制上,要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激励机制,以吸引和留住高水平人才。政府设立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更要强调市场化运作,只有与行政职能相剥离,把平台推向市场,才能使其有强烈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敢于竞争,才能形成强大的生命力。(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高素质的技术人才。首先,要明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技术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将其收入与研发成果相联系,激发他们的创新动力;其次,制定一系列政策,从工资、住房、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以吸引高素质人才;第三,应鼓励高中级人才“柔性流动”,拓宽人才进出渠道;第四,应制定一些奖励政策,对重大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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